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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一)关于证券投资事项

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2023年度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一)证券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期初账面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报告期损益期末账面价值
股票300119瑞普生物2,688.502,605.40-706.865,077.742,605.40-442.944,370.89
股票300344立方数科808.61802.23-321.761,123.9997.43-
可转债123049维尔转债---1.0342.91--1.0341.88
可转债123128首华转债--0.7246.98-0.7247.70
可转债127047帝欧转债---4.4333.31--4.4328.87
可转债128035大族转债---0.0147.19--0.0147.18
可转债128105长集转债--0.3050.84-0.3051.15
可转债128108蓝帆转债--0.2030.80-0.2031.00
可转债128124科华转债---0.5851.09--0.5850.51
可转债113013国君转债--0.1529.9530.100.18-
可转债113616韦尔转债--0.127.34-0.127.45
可转债113610灵康转债---0.7533.52--0.7532.78
可转债113054绿动转债---0.0911.138.43-0.122.61
可转债123113仙乐转债---0.7343.54--0.7342.81
可转债113033利群转债--0.5833.76-0.5834.34
可转债123076强力转债--2.7033.56-2.7036.26
可转债113584家悦转债--0.3212.83-0.3213.16
合计3,497.113,407.63-709.385,908.243,767.92-348.044,838.57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初始投资金额期初金额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报告期内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售出金额期末金额
涤纶短纤期货合约--442.2934,570.5734,570.570
合计--442.2934,570.5734,570.570

三、报告期内执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证券投资、商品套期保值行为,明确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能有效防范风险。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四、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利用自由暂时闲置资金进行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0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2024年0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以及独立董事意见。核查公司证券账户交易记录、资金支付凭证及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查阅《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与相关管理人员就证券投资的投资情况、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证券及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和投资者充分重视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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