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9元(含税),B股折算成美元派发。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906,942.8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330,890,653.35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9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9,379,4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2,440,302.9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05%。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上述B股股利以美元派发,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