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高永岗先生、Xiangli Chen(陈向力)先生、储小青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