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
? 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7,497,288.52元(合并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5,712,226.16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998,93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73,95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3,649,94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33.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93,031股,回购金额为19,978,557.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29%。综上,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81%。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998,93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73,959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40,729,98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2,728,921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方案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