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管职责,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高永岗先生、独立董事章成先生和董事Chengbin Qiu先生组成,并由独立董事高永岗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完成换届选举,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高永岗先生、独立董事储小青先生、董事杨伟振先生,高永岗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1月31日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3月1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 | 4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
会议 | 额度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 8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 | 10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审计部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内部控制工作汇报及计划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 | 11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监督并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调查及评估,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相关审计人员具备了必要的资质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相关审计人员在以往的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其作为外部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外部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2、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继续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认可其计划的可行性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定期财务报告,发表了相关的审阅意见并将审阅后的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和客观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一直重视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内控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指导,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认真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均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着充分、持续的有效沟通,在认真听取各方的需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准时进行,提高了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制度与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续聘和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等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保证了公司运转的规范性和董事会相关决议的科学性。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保持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加强和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继续秉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应尽的职责,指导公司的审计工作,加强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