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11 公司简称:杭州热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芬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开熙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元(含税)。(详见2023-004、2023-021、2023-029号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公司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对策。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杭州热电、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 指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协联热电 | 指 | 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临江环保 | 指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上海金联 | 指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丽水杭丽 | 指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安吉天子湖 | 指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舟山热力 | 指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宁海热力 | 指 |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热电工程 | 指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热力管业 | 指 | 杭州热力管业有限公司 |
能技公司 | 指 | 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余杭杭热 | 指 | 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虞杭协 | 指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伊泰能源 | 指 | 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
城投集团 | 指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杭实集团 | 指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能源集团 | 指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华丰集团 | 指 | 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华视投资 | 指 | 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杭热壹号 | 指 | 浙江自贸区杭热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热贰号 | 指 | 浙江自贸区杭热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热叁号 | 指 | 浙江自贸区杭热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丰纸业 | 指 |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浙江省国资委 | 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杭州市国资委 | 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章程》 | 指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12月 |
报告期末、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杭州热电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ngzhou Cogeneration Group 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祥剑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佳 | 徐佳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1单元 |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1单元 |
电话 | 0571-88190017 | 0571-88190017 |
传真 | 0571-88190017 | 0571-88190017 |
电子信箱 | Hzrdjt@hzrdjt.com | Hzrdjt@hzrdjt.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1单元70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1单元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51 |
公司网址 | https://www.hzrdjt.com |
电子信箱 | Hzrdjt@hzrdjt.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1单元701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杭州热电 | 605011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颖、徐君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赵宏、杨丹丹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6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3,289,587,395.26 | 3,629,115,706.49 | -9.36 | 3,182,629,526.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1,339,743.12 | 212,042,178.54 | -0.33 | 233,469,956.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0,994,119.06 | 163,352,316.63 | 23.04 | 188,044,445.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314,116.67 | 395,023,535.92 | 13.24 | 193,956,694.24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83,106,942.72 | 2,035,783,199.60 | 7.24 | 1,895,824,600.00 |
总资产 | 3,792,255,207.67 | 3,986,638,869.20 | -4.88 | 3,917,600,289.0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53 | 0 | 0.6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53 | 0 | 0.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 | 0.41 | 21.95 | 0.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04 | 10.82 | 减少0.78个百分点 | 13.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55 | 8.34 | 增加1.21个百分点 | 10.8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775,725,235.25 | 744,692,889.33 | 763,558,308.03 | 1,005,610,962.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795,735.55 | 65,211,305.29 | 54,871,570.08 | 49,461,13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8,410,634.04 | 61,249,899.27 | 51,675,099.33 | 49,658,486.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07,901.30 | 237,504,805.54 | 102,721,128.75 | 91,380,281.0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50,534.64 | 七(73)、七(74)七(75) | 14,212,728.58 | 8,426,766.0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17,750.71 | 七(67) | 41,562,886.95 | 39,790,305.95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169,569.80 | 七(68) | 1,645,435.05 | 1,639,861.54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55,129.7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5,538.26 | 七(74)、 七(75) | -557,366.80 | -367,623.9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197,520.84 | 5,682,917.76 | -262,721.1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38,364.63 | 8,373,593.92 | 1,959,009.8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75,849.04 | 5,483,145.71 | 2,897,196.61 | |
合计 | 10,345,624.06 | 48,689,861.91 | 45,425,511.7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十四五”规划推进的中坚之年。在全球经济下行、宏观经济需求不足等多重影响下,公司始终坚持“稳增长、强基础、探新路、促改革、保生产、聚合力”的经营策略,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管理目标,克服不利因素,抓好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安全运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一)坚持提质增效,勇担社会责任稳增长
2023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将提质增效贯穿工作始终,深耕属地供热市场,整体综合热效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一方面,公司及时分析研判宏观市场形势,加强与煤炭供应商商务谈判,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完成了各项技改工作及重要工程,降本增效多点发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烟气余热回收、锅炉给水泵汽电双驱改造等一系列技改措施为节能减排工作添砖加瓦,相关项目被评为“2023年度碳效领跑者示范案例”;通过原材料(石灰石、氨水等)集中采购、融资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数措并举,公司降本赋能效果显著。
(二)巩固安全基础,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不动摇
报告期内,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在抓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从以下四方面抓牢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安全、技术、环保等方面专项制度,提高管控力度;二是坚持隐患排查全覆盖,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现动态隐患清零;三是严抓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管控,守住安全底线;四是强化全员安全培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快转型升级,打造绿色智慧热电谋发展
在能源结构转型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屡获突破的大背景下,公司制定《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赋能,改造升级传统热电,加快绿色能源布局。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进临江资源利用综合项目、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等热电重点项目,实施厂内分布式光伏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另一方面积极寻找绿色能源投资项目,力求能源转型升级。
(四)完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新章
公司围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和公司信息披露等重要事项合法依规。公司从组织架构、绩效管理、风险防控、对标一流等方面,持续深化管理,有效提升管控效率。
(五)推进人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筑根基
公司制定了《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化“人才强企”发展战略,构建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加大招聘引进和培训管理力度,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B/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中的“热电联产”(分类代码:D4412)。
(一)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基于发电与供热的能源阶梯利用系统,通过电力生产同时输出热力用于供暖或工业用汽。和常规发电机组相比,热电联产具有更高的能源转换效率。因此,热电联产是蒸汽循环能量利用效率较高的形式,采用节能型热电联产技术,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有效节约能源,提高我国燃料利用率,实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国内外的热电联产技术已经处于成熟阶段,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改进新的燃烧技术,锅炉和汽轮机组向更高参数的方向迈进发展,以及不断满足实现更洁净的排放要求,即向清洁化、高效化、数智化的方向发展。热电联产的发展与国家大的经济环境有关,在国家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形势下,热电联产行业将保持总体向好的趋势。
(二)行业主要政策及影响
国家发改委2023年底最新发布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采用背压(抽背)型燃煤热电联产”,列为鼓励类产业。
近年来,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淘汰供热供汽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为工业园区和企业提供清洁工业蒸汽,直接替代区域内燃煤锅炉及散煤利用。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批发:煤炭;服务:供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热电管网工程建设(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粉煤灰综合利用;货物进出口;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是煤炭,为保证煤炭的稳定供应、提高采购效率,公司主要以集中采购的方式向煤炭供应商采购。公司对多家大型煤炭供应商的供货实力、价格、信誉、服务等进行了考察、洽谈、比较,经决策程序后,公司与选择确定的煤炭供应商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2)天然气采购
天然气是燃气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确保用气供应的稳定,公司下属燃气热电企业上海金联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年度供应合同,每月按实际用量结算。
(3)蒸汽采购
公司子公司宁海热力、舟山热力采购蒸汽纳入自建供热管网后向园区工业用户供应。宁海热力、舟山热力分别与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热合同》,按照园区用户的计划需求量提交采购需求。
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热电联产方式进行生产。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与用热客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根据各用热客户申报的用热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热电企业主要通过燃烧煤炭、天然气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发电后的蒸汽(自用除外)通过供热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
3、销售模式
(1)电力销售模式
公司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与当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将热电项目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结算。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所发电量除了销售给光伏所在企业使用外,余电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2)蒸汽销售模式
公司蒸汽产品的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通过蒸汽管网向用户输送生产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按照煤(气)热价格联动机制,并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3)煤炭贸易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煤炭贸易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
①公司与参股公司签署《供煤协议》,由公司负责采购煤炭并运输到厂,经参股公司验收入库后实现销售;
②公司与客户签署《煤炭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销售。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区位及先发优势
公司是浙江省较早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环保节能型企业。公司一直立足于长三角区域进行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管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业务集热电联产、热力供应、煤炭经营于一体,地域覆盖上海、杭州、丽水、湖州、绍兴、宁波、舟山等各地工业园区的多元化、跨地区企业集团。
经济发达地区工业企业分布集中,特别是长三角地区能源需求旺盛,公司控股、参股的热电(力)企业覆盖多个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行业优势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依然将背压式热电联产列入鼓励和支持的类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热电联产和单一发电相比,具有能源梯级利用优势,背压式热电联产更具有高效、环保、节能的特点,可以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热电联产已经成了工业园区重要的配套设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管理和技术优势
公司有超过40年的热电联产经营历史,立足能源环保服务,形成了良好的运营管理模式,同时公司以成为国内一流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为目标,将管理优势转化成发展动力,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
公司是国内首批引进循环流化床技术的供热企业,该技术在控股参股的热电企业中实现了成功运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能源利用体系;公司通过精细化生产运营管理和节能技改,不断挖潜增效,发电煤耗、供热煤耗、综合热效率、发电汽耗率等技术指标始终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正在投资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燃煤掺烧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项目,充分发挥公司的管理和技术优势,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售电量6.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2%,实现售汽量626.06万吨,同比增长2.12%。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958.74万元,同比下降9.36%,其中:热电销售实现收入194,914.39万元,同比下降4.23%;煤炭贸易实现收入123,298.05万元,同比下降18.68%。公司实现净利润27,671.40万元,同比增长5.2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289,587,395.26 | 3,629,115,706.49 | -9.36 |
营业成本 | 2,889,700,979.02 | 3,293,240,452.28 | -12.25 |
销售费用 | 6,139,846.82 | 7,373,567.00 | -16.73 |
管理费用 | 108,273,882.79 | 97,836,437.13 | 10.67 |
财务费用 | 15,599,999.91 | 36,040,450.59 | -56.72 |
研发费用 | 10,151,989.96 | 1,566,447.27 | 548.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314,116.67 | 395,023,535.92 | 13.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73,746.51 | -91,131,935.5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941,722.05 | -214,722,701.3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煤炭贸易收入、蒸汽销售收入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煤炭贸易成本,蒸汽、电力生产成本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费用归集变动影响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人工费用波动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利息支出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新增研发项目,加大研发项目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958.74万元,同比下降9.36%,其中:热电销售实现收入194,914.39万元,同比下降4.23%;煤炭贸易实现收入123,298.05万元,同比下降18.68%。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下降对商品销售价格和蒸汽价格下降影响。
营业成本方面: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发生288,970.10万元, 同比下降12.25%,其中:热电营业成本发生159,014.23万元,同比下降8.79%;煤炭贸易营业成本发生120,871.42万元,同比下降18.87%。报告期营业成本下降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热电联产 | 1,949,143,928.82 | 1,590,142,281.54 | 18.42 | -4.23 | -8.79 | 增加4.08个百分点 |
煤炭贸易 | 1,232,980,546.42 | 1,208,714,237.25 | 1.97 | -18.68 | -18.87 | 增加0.23个百分点 |
其他 | 3,582,784.06 | 0.00 | 100.00 | 0.00 | 0.00 | 增加0.0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力 | 310,087,935.47 | 201,816,427.74 | 34.92 | 9.59 | -6.07 | 增加10.85个百分点 |
蒸汽 | 1,639,055,993.35 | 1,388,325,853.80 | 15.30 | -6.46 | -9.18 | 增加2.53个百分点 |
煤炭 | 1,232,980,546.42 | 1,208,714,237.25 | 1.97 | -18.68 | -18.87 | 增加0.23个百分点 |
其他 | 3,582,784.06 | 0.00 | 100.00 | 0.00 | 0.00 | 增加0.0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浙江 | 2,741,451,194.77 | 2,403,487,953.34 | 12.33 | -12.92 | -16.21 | 增加3.44个百分点 |
上海 | 444,256,064.53 | 395,368,565.45 | 11.00 | 9.26 | 8.43 | 增加0.6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主营业务分行业说明:
①热电联产:报告期内,热电联产收入同比下降4.23%,成本同比下降8.79%。主要系蒸汽销售价格根据煤热联动机制随原材料价格下降而下调,影响热电联产收入的同比下降。报告期部分区域热电联产企业销售产量同比有所增长,且部分热电联产企业受原材料煤炭价格下降,平均上网电价保持不变,售电毛利有所增长,使热电联产业务毛利率有所增长;
②煤炭贸易:报告期内,煤炭贸易收入同比下降18.68%,成本同比下降18.87%。主要系受煤炭采购单价和销售单价影响,煤炭毛利率同比略有增长。
主营业务分产品说明:
①电力:报告期内,电力产品收入同比增长9.59%,成本同比下降6.07%。主要系售电量同比增长,且平均上网电价同比持平,在原材料煤炭价格下降的情况下毛利率同比增长;
②蒸汽:报告期内,蒸汽产品收入同比下降6.46%,成本同比下降9.18%。主要系蒸汽销售价格根据煤热联动机制随原材料价格下降而下调,影响蒸汽收入的同比下降。但因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下降,且报告期蒸汽销售量增长的综合影响,在整体收入下降情况下毛利率有所增长;
③煤炭:报告期内,煤炭产品收入同比下降18.68%,成本同比下降18.87%。受煤炭采购单价和销售单价波动影响,煤炭毛利率同比略有增长。
主营业务分地区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地区主要包括浙江和上海,其中:浙江地区主营收入同比下降12.92%,成本同比下降16.21%;上海地区主营收入同比增长9.26%,成本同比增长8.43%。浙江地区原材料以煤炭为主,上海地区原材料以天然气为主,报告期上海地区蒸汽及电力销售量同比增长,且天然气价格变动影响较小,整体影响收入、成本同比均有增长。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电力 | 万千瓦时 | 75,465.80 | 62,492.06 | 6.06 | 7.32 | ||
蒸汽(自产) | 万吨 | 558.92 | 539.41 | 3.88 | 3.57 | ||
蒸汽(外购) | 万吨 | 86.65 | -6.07 | ||||
煤炭 | 万吨 | 135.59 | 14.81 | 4.99 | 147.91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热电联产企业下游客户生产需求有所增加,影响自产蒸汽及电力销售同比增长;热力公司主要下游客户受行业环境影响,蒸汽需求量有所下降。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与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框架合同),合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已履行金额共计191,125.58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履行金额为191,125.58万元(不含税)。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热电 | 直接 | 1,328,761,804.15 | 45.98 | 1,490,693,745.86 | 45.27 | -10.86 | 系主要原材料煤 |
材料 | 炭价格下降影响 | ||||||
热电 | 直接人工 | 93,295,577.60 | 3.23 | 89,780,771.44 | 2.73 | 3.91 | |
热电 | 制造费用 | 168,084,899.79 | 5.82 | 162,982,228.75 | 4.95 | 3.13 | |
煤炭贸易 | 外购成本 | 1,208,714,237.25 | 41.83 | 1,489,797,341.24 | 45.24 | -18.87 | 系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下降影响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电力 | 直接材料 | 165,543,657.85 | 5.73 | 180,963,199.70 | 5.49 | -8.52 | 系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下降影响 |
电力 | 直接人工 | 13,159,169.79 | 0.46 | 12,088,148.12 | 0.37 | 8.86 | |
电力 | 制造费用 | 23,113,600.10 | 0.80 | 21,796,111.33 | 0.66 | 6.04 | |
蒸汽(自产) | 直接材料 | 1,006,044,576.45 | 34.81 | 1,135,832,683.52 | 34.49 | -11.43 | 系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下降影响 |
蒸汽(自产) | 直接人工 | 77,459,768.28 | 2.68 | 75,070,501.71 | 2.28 | 3.18 | |
蒸汽(自产) | 制造费用 | 139,096,610.38 | 4.81 | 135,210,610.47 | 4.11 | 2.87 | |
蒸汽(外购) | 直接材料 | 157,173,569.85 | 5.44 | 173,897,862.64 | 5.28 | -9.62 | |
蒸汽(外购) | 直接人工 | 2,676,639.53 | 0.09 | 2,622,121.61 | 0.08 | 2.08 | |
蒸汽(外购) | 制造费用 | 5,874,689.31 | 0.20 | 5,975,506.95 | 0.18 | -1.69 | |
煤炭 | 外购成本 | 1,208,714,237.25 | 41.83 | 1,489,797,341.24 | 45.24 | -18.87 | 系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下降影响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21,509.9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6.9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68,162.0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0.72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46,100.7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3.0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 191,125.58 | 64.52 |
2 | 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6,097.08 | 2.06 |
其他说明 公司热电联产系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煤炭质量不仅直接影响锅炉运行效率,也会影响污染物的处理及排放,稳定的煤炭供应和煤炭品质对公司下属各热电厂生产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公司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向煤炭供应商采购以保障优质煤炭的稳定供应。
其中,公司与伊泰能源签订了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保证煤炭的中长期充足稳定供应;同时,公司集中采购煤炭规模较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煤炭供应商的单位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煤炭采购价格。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变动详见本节“主营业务分析 ”之“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151,989.9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10,151,989.9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3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6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1.2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3 |
本科 | 124 |
专科 | 36 |
高中及以下 | 3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8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0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314,116.67 | 395,023,535.92 | 13.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73,746.51 | -91,131,935.5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941,722.05 | -214,722,701.34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发生44,731.41万元,增幅13.24%,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发生3,047.37万元,同比增加12,160.5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发生-54,894.17万元,同比减少33,421.9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0.26 | 90,000,000.00 | 2.26 | -88.89 | 主要系本期理财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票据 | 63,947,086.15 | 1.69 | 172,048,975.62 | 4.32 | -62.83 | 主要系本期收取应收票据减少及转让所致 |
预付款项 | 9,184,310.99 | 0.24 | 1,325,134.20 | 0.03 | 593.09 | 主要系本期煤炭货款及运杂费等尚未完成交割结算所致 |
存货 | 174,516,254.57 | 4.60 | 129,375,895.65 | 3.25 | 34.89 | 主要系期末在途煤炭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9,758,160.90 | 0.26 | 6,900,297.62 | 0.17 | 41.42 | 主要系本期采购 |
业务履约保证金增加 | ||||||
合同资产 | 44,687,566.99 | 1.18 | 16,624,700.92 | 0.42 | 168.80 | 主要系本期已完工未结算的合同资产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98,215,694.64 | 2.59 | 23,262,435.52 | 0.58 | 322.21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募投项目及新建项目投入所致 |
短期借款 | 367,099,611.11 | 9.68 | 683,075,823.67 | 17.13 | -46.26 | 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归还及融资规模下降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3年12月31日主要受限资产如下(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546,255.50 | 房屋维修基金、保函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57,620,852.27 | 借款质押 |
合 计 | 61,167,107.77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外购电量(如有)(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兆瓦时) | 售电价(元/兆瓦时) | |||||||||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今年 |
浙江省 | 63,385.17 | 59,402.72 | 6.70 | 52,090.03 | 48,222.33 | 8.02 | 52,193.64 | 48,327.30 | 8.00 | 12.63 | 17.37 | -27.29 | 453.71 | |
火电 | 63,136.90 | 59,290.93 | 6.49 | 52,084.4 | 48,218.64 | 8.02 | 52,085.44 | 48,218.64 | 8.02 | 12.64 | 17.37 | -27.24 | 453.11 | |
光伏发电 | 248.27 | 111.79 | 122.09 | 5.64 | 3.74 | 50.8 | 108.20 | 108.66 | -0.42 | - | - | - | 741.06 | |
上海市 | 12,080.63 | 11748.47 | 2.83 | 10,298.42 | 9,901.06 | 4.01 | 10,298.42 | 9,901.06 | 4.01 | 10.99 | 9.8 | 12.14 | 719.36 | |
火电 | 12,011.08 | 11,748.47 | 2.24 | 10,298.42 | 9,901.06 | 4.01 | 10,298.42 | 9,901.06 | 4.01 | 10.99 | 9.8 | 12.14 | 719.36 | |
光伏发电 | 69.5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75,465.80 | 71,151.19 | 6.06 | 62388.45 | 58123.44 | 7.34 | 62,492.06 | 58,228.36 | 7.32 | 23.62 | 27.17 | -13.07 | 497.49 |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火电 | 75,147.98 | 5.78 | 62,383.86 | 7.34 | 31,008.79 | 28,295.19 | 9.59 | 材料、人工、制造费用 | 20,181.64 | 6.98 | 21,484.75 | 6.52 | -6.07 |
光伏发电 | 317.82 | 184.30 | 108.20 | -0.42 | 80.18 | 123.64 | -35.15 | 制造费用 | 44.14 | 0.02 | 44.04 | 0.01 | 0.22 |
合计 | 75,465.80 | 6.06 | 62,492.06 | 7.32 | 31,088.97 | 28,418.83 | 9.40 | - | 20,225.78 | 7.00 | 21,528.79 | 6.53 | -6.05 |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经营地区 | 发电类型 | 单位 | 装机容量 |
浙江省 | 热电联产 | MW | 131.50 |
分布式光伏 | MW | 2.45 | |
上海市 | 热电联产 | MW | 33.00 |
分布式光伏 | MW | 0.61 | |
总装机容量 | MW | 167.56 |
4. 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经营地区 | 发电类型 | 总厂用电率(%) | 发电利用小时(小时) |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幅(%)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幅(%) | ||
浙江省 | 热电联产 | 17.67 | 18.64 | -5.20 | 4,801.29 | 4,508.82 | 6.49 |
上海市 | 热电联产 | 14.75 | 15.81 | -6.70 | 3,639.72 | 3,560.14 | 2.24 |
合并数据 | 热电联产 | 17.21 | 18.17 | -5.28 | 4,568.27 | 4,318.50 | 5.78 |
5. 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 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报告期营业收入 | 报告期净利润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服务 | 2,000.00 | 100 | 9,764.90 | 4,309.63 | 14,363.50 | 984.32 |
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100.00 | 100 | 347.82 | 187.71 | 43.33 | 40.17 |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热力供应 | 2,000.00 | 51 | 4,769.69 | 3,641.72 | 7,553.76 | 845.82 |
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热电生 | 26,000.00 | 100 | 38,376.51 | 37,218.17 | 3.23 | 2,634.09 |
产、销售 |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热力供应 | 8,000.00 | 51 | 11,681.08 | 10,037.62 | 12,677.58 | 1,586.13 |
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能源项目 | 1,000.00 | 70 | 461.02 | 459.75 | 79.60 | 26.67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热电生产、销售 | 24,913.53 | 100 | 56,580.9 | 23,272.79 | 23,364.47 | 1,481.31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热电生产、销售 | 20,000.00 | 55 | 45,474.21 | 25,098.44 | 44,426.32 | 1,936.43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热电生产、销售 | 18,000.00 | 55 | 69,475.45 | 42,737.06 | 52,664.04 | 7,170.59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热电生产、销售 | 20,000.00 | 74 | 82,362.96 | 41,345.68 | 54,860.54 | 4,767.73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热电生产、销售 | 30,000.00 | 40 | 87,128.80 | 60,698.45 | 134,777.35 | 19,988.74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热电联产行业中采用背压式机组的运行能效远高于常规火电机组。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鼓励和支持的类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在国家经济长期向好的形势下,热电联产行业的下游用户需求保持稳定增长,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仍有发展空间。新能源政策持续利好。国务院、省市出台一系列新能源产业规划与实施意见,围绕建设目标配套建设、消纳保障以及运营扶持政策,新能源利好频出,相关产业进入爆发期和机遇期。2023年,绿色能源快速发展,新能源新增装机容量超过火电,燃煤发电装机容量降至40%以下,能源供给结构发生颠覆性变化。我国能源绿色化进度加快,但同时也带来了更多挑战。
碳排放交易管理持续加强。2024年初,国家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客体,管理权限、交易市场、以及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做了明确规定,对各种违规行为明确了处罚条款。《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实施将促进绿电市场发展,提高绿电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化调节的有效性。
在此背景下,能源领域出现了新的挑战和机遇,热电联产企业将充分发挥自身下游用户资源优势和节能环保技术优势,以热电联产为基础,向资源综合利用、光伏发电、压缩空气、储能应用、微电网等多领域延伸,多能互补,做综合能源服务商。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贡献清洁能源,服务区域发展”为使命,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综合能源服务商”。公司顺应国企改革发展新要求,作为市场化的竞争性企业,抓住产业新机遇,全面构建“1235”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将紧紧围绕一个愿景:打造国内一流的综合能源服务商;通过做精运营管理,持续深化“运营+资本”的双轮驱动模式;做强做大传统热电板块、绿色能源板块等业务板块,力争在“十四五”末实现公司规模的增长,打造五个一流:一流的品牌、一流的管理、一流的科技、一流的团队、一流的文化。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是公司新一轮谋篇布局、项目攻坚、转型升级的开局之年,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运转,经营业绩稳中有进,紧抓主业提质增效,深耕供热市场,加快布局绿色能源,着力打造“绿色热电、智慧热电”,提升发展质量。2024年公司制定了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经营计划,抢抓战略机遇,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提质增效工作,推动公司经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做精存量。以深耕细作、聚焦主业为中心,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到位。大力拓展热用户,做好热网建设,力争实现售汽量、发电量稳定增长;
2、做大增量。积极加速新业拓展、布局绿色能源、挖掘优质标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持续性发展提供新鲜血液;
3、做强变量。加快步伐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智慧热电,提升公司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4、做优质量。坚持不懈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提升人才综合素质,加强人才储备;推进技改工作,推进节能降耗,进一步实现提质增效。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宏观经济风险
热电联产行业发展及盈利水平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高。热电联产实行以热定电的生产原则,当宏观经济下行时,工业生产热力需求减少,热负荷的减少使得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量及发电利用小时数下降,直接影响到热电厂的生产经营以及盈利能力。 近年来,受到全球经济下滑及国内经济环境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的增速有所放缓,政府推出并实施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的政策,宏观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热电联产行业有望保持稳健、良好的增长态势。但未来如果经济出现衰退或者增速出现大幅下滑,将对热电联产行业的整体经营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也将受到负面影响。
(二)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是服务工业园区的企业,具有公用企业性质,经营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当国家政策、地方政策、园区产业规划等发生变化时,公司业绩会随之发生较大变化。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热电联产行业受煤炭、天然气、生物质等燃料价格变动影响大。2024年化石能源价格依然存在波动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并由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确保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真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按照《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事项、定期报告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2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州热电2022年年度股东 | 2023年5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3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州热电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 2023年7月4日 | 审议通过了: 1、《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祥剑 | 董事长 | 男 | 56 | 2023/07/03 | 34.42 | 否 | |||||
许钦宝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9 | 2022/01/28 | 261,294 | 261,294 | 117.33 | 否 | |||
吴芬玲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女 | 52 | 2022/06/07 | 81.09 | 否 | |||||
王恒 | 董事 | 男 | 43 | 2021/07/13 | 0.00 | 是 | |||||
金威任 | 董事 | 男 | 34 | 2024/01/11 | 0.00 | 是 | |||||
林伟 | 独立董事 | 女 | 57 | 2018/06/15 | 8.00 | 否 | |||||
戴梦华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18/06/15 | 8.00 | 否 | |||||
陈臻 | 独立董事 | 女 | 66 | 2018/06/15 | 8.00 | 否 | |||||
赵鹤立 | 职工董事 | 男 | 42 | 2018/06/15 | 147,781 | 147,781 | 39.15 | 否 | |||
范叔样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3 | 2023/07/03 | 29.51 | 否 | |||||
林燕 | 监事 | 女 | 48 | 2022/07/21 | 0.00 | 是 | |||||
汪伟锋 | 监事 | 男 | 46 | 2018/06/15 | 26.47 | 是 | |||||
张红兵 | 职工监事 | 男 | 55 | 2018/06/15 | 46.95 | 否 | |||||
张静 | 职工监事 | 女 | 46 | 2022/03/28 | 22.72 | 否 | |||||
李川涛 | 总工程师 | 男 | 52 | 2019/11/20 | 173,861 | 173,861 | 102.62 | 否 | |||
高鹏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2/06/07 | 174,452 | 174,452 | 81.48 | 否 | |||
冯其栋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3/06/15 | 29.74 | 否 | |||||
徐佳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7 | 2023/11/14 | 119,964 | 119,964 | 6.57 | 否 | |||
许阳 | 董事长(离任) | 男 | 57 | 2018/06/15 | 2023/06/07 | 348,905 | 348,905 | 83.34 | 否 | ||
胡利华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女 | 47 | 2019/12/05 | 2023/06/07 | 71.66 | 否 |
赵振华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男 | 58 | 2018/06/15 | 2023/10/31 | 297,864 | 297,864 | 93.11 | 否 | ||
郑焕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46 | 2018/06/15 | 2023/11/28 | 297,274 | 297,274 | 97.97 | 否 | ||
陆舞鹄 | 董事(离任) | 男 | 42 | 2018/06/15 | 2023/11/28 | 0.00 | 是 | ||||
合计 | / | / | / | / | / | 1,821,395 | 1,821,395 | / | 988.13 | / |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上述持股数均为持有人分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杭热壹号、杭热贰号、杭热叁号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3、汪伟锋已于2023年5月从公司离职,后就任于公司同一控股股东下的兄弟公司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故存在在关联方获取报酬的情况。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祥剑 |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发展研究部)副经理;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许钦宝 |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运行部巡检员、主二值、主一值;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运行部值长;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金威任 |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会计师。曾任杭州金鱼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干事。现任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
王恒 |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海外财务总监;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华晏资本(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
吴芬玲 |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曾任杭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兼改革管理办公室主任、副总会计师兼企业管理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经理;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林伟 |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师范学院讲师;杭州大学讲师;浙江大学副教授;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戴梦华 |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曾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谦禾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
陈臻 | 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省电力局法律事务室主任;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主任;旷熙碳中和科技咨询(浙江)公司发起人。现任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法律分会副会长,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副主任,浙江碳中和产业促进中心主任,浙江省能源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
赵鹤立 |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协联热电检修工、驾驶员;上海金联经营采购员;热电有限职工董事;热电集团党群(人力资源)部主任。现任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职工董事。 |
范叔样 |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职员;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政治部)副经理;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主任;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高级主管。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
林燕 |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市管道煤气公司办公室秘书、团委副书记兼办公室秘书;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制气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杭州市城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工会主席;杭州市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工会主席。现任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
汪伟锋 |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协联热电检修部电气专职工程师;上海金联生产部副经理、安全技术部副经理;热电有限监事、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上虞杭协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
张红兵 |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杭州热电厂检修部检修工、仓库保管员;协联热电办公室主管、供热管理部副经理;上虞杭协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热电有限职工监事。现任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
张静 |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秘书、宣传、党务、人力资源干事;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干事、工会干事,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人力资源干事、工会干事、女职委委员。 |
李川涛 |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协联热电运行部机炉长、专工、主管、副部长;上海金联总工程师;临江环保董事、总经理。现任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
高鹏 |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热电厂经营科职员;杭州热电物资实业总公司职员;杭州热电集团运输分公司职员;杭州热电集团煤炭分公司经营科科长;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经营部(煤炭分公司)业务主管、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炭经营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现任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冯其栋 |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管道煤气公司制气分公司车间职员、党支部副书记、机修车间副主任、回收车间主任;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运营部调度中心主任;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副经理、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兼应急指挥中心主任、综合管理部经理;杭州燃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董事;杭州杭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长,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徐佳 |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审计师、管理会计师(高级)。曾任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副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 |
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 |
许阳(离任) |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设计室助工;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新技术办公室副主任、生产设备处处长、副总工程师、总师办主任、总工程师;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顾问。 |
陆舞鹄(离任) |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实集团办公室办事员、副主任、主任;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已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
胡利华(离任) |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杭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副经理兼杭州天源环境卫生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杭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清洁服务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杭州市固废直运有限公司营运部副经理、经理;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固废直运分公司经理;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已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
郑焕(离任) |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任上海金联综合办公室主任;热电有限党群部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长;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已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
赵振华(离任) |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杭州热电厂检修部员工;协联热电运行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城投集团办公室高级主管;热电有限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杭州热电集团董事会秘书;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杭热壹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杭热叁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首席专家。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金威任 | 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陆舞鹄(离任)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金威任 | 华丰综合能源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金威任 | 杭州华丰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王恒 | 华晏资本(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王恒 | 浙江华图微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王恒 | 江西萨瑞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王恒 | 浙江华创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王恒 | 杭州每刻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王恒 | 杭州每刻云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王恒 | 舟山芯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戴梦华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戴梦华 |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戴梦华 |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陈臻 |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 创始人、主任 |
陈臻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法律分会 | 副会长 |
陈臻 | 中国能源法研究会 | 副会长 |
陈臻 | 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 | 副主任 |
陈臻 | 浙江碳中和产业促进中心 | 主任 |
陈臻 | 浙江省能源业联合会 | 常务副会长 |
陈臻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赵鹤立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 |
林燕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人力资源部部长 |
汪伟锋 | 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汪伟锋 |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
汪伟锋 | 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兼) |
张红兵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经理,董事 |
张红兵 |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李川涛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李川涛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冯其栋 |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冯其栋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冯其栋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冯其栋 |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高鹏 | 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郑焕(离任) | 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赵振华(离任) | 浙江自贸区杭热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自贸区杭热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陆舞鹄(离任) | 浙江杭泰数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陆舞鹄(离任) | 浙江轻机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胡利华(离任) | 杭州市城投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和奖惩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同意公司对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依据公司各项考核指标、岗位职责等情况确定报酬。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各项考核指标、岗位职责等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与实际披露数值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与实际披露数值一致。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许阳 | 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变动 |
胡利华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工作变动 |
赵振华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工作变动 |
陆舞鹄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郑焕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刘祥剑 | 董事长 | 选举 | 工作变动 |
范叔样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工作变动 |
冯其栋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变动 |
徐佳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工作变动 |
金威任 | 董事 | 选举 | 工作变动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4月15日 | 1、《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14、《关于设立前次募投项目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1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19、《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1、《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6月15日 | 1、《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7月6日 |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8月18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11月14日 |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12月25日 | 1、《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报告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审议通过。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
次数 | 加次数 | 加会议 | 数 | |||||
刘祥剑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1 |
许钦宝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吴芬玲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王恒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林伟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戴梦华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陈臻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赵鹤立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许阳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陆舞鹄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1 |
备注:公司现任董事金威任先生于2024年1月11日起任职公司董事,故报告期未曾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林伟、金威任、戴梦华 |
提名委员会 | 陈臻、林伟、赵鹤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戴梦华、吴芬玲、林伟 |
战略委员会 | 刘祥剑、许钦宝、王恒、陈臻、戴梦华 |
注:2024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金威任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详见2024-005号公告)原审计委员会委员陆舞鹄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2023-070号公告)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5 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 无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
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23年4月26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3年8月17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听取半年度公司内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无 | 听取半年度公司内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3年10月26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无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6月9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2023年11月8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的议案》 |
2023年12月5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3日 | 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和建议 | |||
2023年7月12日 | 审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2022年完成情况分析报告》 | 无 | 审议通过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2022年完成情况分析报告》 |
2023年12月4日 | 审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 无 | 审议通过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0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8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9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74 |
销售人员 | 23 |
技术人员 | 188 |
财务人员 | 29 |
行政人员 | 166 |
合计 | 78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学及以上 | 396 |
大专 | 257 |
大专以下 | 127 |
合计 | 78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薪酬系统设计和管理过程中遵从合法合规、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激励约束原则,始终坚持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政策,强化对企业相对竞争力及经营改善情况的考核与激励,促进企业经营业务不断提升。 公司对经董事会批准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实行年薪制,其年薪总额、月度发放标准和考核办法由董事会研究确定。非年薪制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其他奖励等构成。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行业工资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确定薪酬标准和发放办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基本原则
与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紧密结合、与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紧密相关、与员工个人发展紧密联系。
2、培训内容
公司内部建立了科学和完善的内部培训体系。2023年,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制定人员招聘及培训计划,通过内外训结合方式,全方位组织人员培训,分层次加强队伍建设,分重点组织考核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组织董监高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做好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的后续培训工作,并积极参加证监会、上交所等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中高级人才培训:通过引进优质专业培训机构或委外学习方式,为有需要、有能力的员工提供内、外部进修的机会和信息,支持员工在学历、职称、管理与技能的提升,提高综合素质。
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加强专业技术岗位培训,一是组织内部常态化技能培训,强化内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生产运营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是组织外部的前沿技术培训学习,及时掌握行业新技术,为公司持续发展、科技创新提供不竭动力;三是根据岗位需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培训和持证人员的证书验审等培训考试。
在职人员业务培训:根据员工所学专业和所聘岗位技能要求,以鼓励员工成长与结合企业发展需求为目标,实施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将接受关于公司企业文化、公司制度、岗位技能等相关业务培训,由公司、部门、班组等分层次对其进行培训,以保证员工具备工作所需素养和技能,尽快适应相关工作。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0,937,346.00元 |
注:公司及子公司劳务外包报酬不按照工时结算,按业务量结算,难以统计工时总数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相关制度认真执行,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进行调整。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次分配方案己于2023年6月1日实施完毕。(详见2023-029号公告)
3、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6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64,016,00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1,339,743.12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29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64,016,0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29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经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签订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经营业绩目标和工作任务,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考核激励,并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重点任务、内控管理、党建工作等完成情况、考核结果,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兑付薪酬。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重大经营、投资决策、财务报告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报告期内子公司运行良好。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113.12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Nm3) | 单排放口排放量(吨) | 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 超标排放情况 |
上海金联
上海金联 | 粉尘 | 连续排放 | 1#炉排放口 | 2.87 | <5 | 0.14 | 0.69 | 6.91 | 在升停炉操作及环保设备维修时,均已打报告给当地生态环境局说明情况 |
2#炉排放口 | 0.76 | 0.11 | |||||||
3#炉排放口 | 0.82 | 0.44 |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炉排放口 | 0.94 | <35 | 0.06 | 0.10 | 9.33 | ||
2#炉排放口 | 0.08 | 0 | |||||||
3#炉排放口 | 0.28 | 0.04 |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1#炉排放口 | 42.9 | <100 | 4.74 | 37.82 | 98.77 | ||
2#炉排放口 | 42.59 | 8.92 | |||||||
3#炉排放口 | 48.37 | 24.16 | |||||||
临江环保 | 粉尘 | 连续排放 | 1#炉排放口 | 0.70 | <5 | 0.50 | 2.78(其中无组织排放合计0.13) | 15.55 | |
2#炉排放口 | 0.62 | 0.49 | |||||||
3#炉排放口 | 0.90 | 0.69 | |||||||
4#炉排放口 | 1.386 | 0.96 |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炉排放口 | 4.9 | <35 | 3.90 | 11.721 | 108.86 | ||
2#炉排放口 | 4.56 | 3.48 | |||||||
3#炉排放口 | 3.13 | 2.37 | |||||||
4#炉排放口 | 2.34 | 1.97 |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1#炉排放口 | 17.75 | <50 | 13.88 | 68.83 | 155.51 | ||
2#炉排放口 | 17.29 | 13.21 | |||||||
3#炉排放口 | 20.47 | 15.55 | |||||||
4#炉排放口 | 32.79 | 26.18 | |||||||
丽水 | 粉尘 | 连续排放 | 废气总排放 | 0.68 | <5 | 2.02 | 2.02 | 40.03 |
杭丽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口 | 4.63 | <35 | 15.51 | 15.51 | 139.53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29.01 | <50 | 85.77 | 85.77 | 200.14 |
安吉天子湖
安吉天子湖 | 粉尘 | 连续排放 | 废气总排放口 | 1.88 | <5 | 2.31 | 2.31 | 13.25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7.73 | <35 | 8.03 | 8.03 | 46.18 |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28.18 | <50 | 35.46 | 35.46 | 66.24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司属企业2023年度环保投入总额4113.12万元,其中所属燃煤热电企业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应用炉膛低氮燃烧技术,并在炉内设置SNCR/SNCR+SCR氨水脱硝装置,同时运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最后经静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等多级除尘工艺对烟尘进行吸附、过滤处理,工业废水经中和池中和、沉淀等处理后达到当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目前各装置均运行正常,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排放要求。所属燃气热电企业建设有低氮燃烧燃气锅炉,工业废水进行集中中和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入污水处理厂,目前各装置均运行正常,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排放要求。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司属企业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其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由当地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批复同意,并在公司网站公示。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司属企业均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预案主要规定了各司属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工作要求,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司属企业的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按国家标准制定,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并录入自行监测系统公开(浙江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http://223.4.64.201:8888/gkpt/mainZxjc/330000)、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https://e2.sthj.sh.gov.cn))。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司属企业均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司属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进行了有效处理,并在多方面进行深度管控,排放的污染物指标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所规定的环保要求。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4,534.01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螺杆发电机、烟气余热回收、汽电双驱给水泵等已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技改项目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光伏项目:在公司办公楼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并进行经验总结和运维完善;
2、汽轮机轴封加热器改造:将汽轮机的射汽式轴封冷却器改成风机式轴封冷却器,减少自用汽量,提高综合热效率,进一步吸收烟气余热,提高燃料的利用效率;
3、汽电双驱给水泵:新增汽电双驱给水泵机组,实现汽轮机和电动机双拖动,优化锅炉给水的运行匹配方式,从而减少能源损耗,提高系统可靠性和运行经济性;
4、锅炉烟气余热项目:建设一套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将三台约100℃的锅炉烟气降低至50℃左右,用于加热锅炉补水,减少厂用蒸汽,做到能量梯级利用,节能降耗;
5、高能耗机电设备改造:将热电厂内高能耗电机、变压器等更换为能效等级更高的电机、变压器,降低电耗。将工频循环水泵改造为永磁调速,节省用电;
6、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通过向谢菲尔考克碳酸钙湖州有限公司输送烟气减排二氧化碳;
7、螺杆膨胀发电机:通过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系统替代原高压除氧器的进汽减压阀,实现回收蒸汽压力能发电的目的;
8、锅炉定排余热回收利用:安装乏汽回收装置对锅炉定排的乏汽进行回收,利用乏汽的热量对除盐水进行加热。
此外,公司所控股的各司属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碳减排相关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的核算方法,并通过第三方机构核查,所有数据真实、可靠,相关核查结果体现出企业在碳减排工作中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同时公司积极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顺利完成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公司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努力寻求前沿技术创新突破和高排放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转型。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0 | |
其中:资金(万元) | 20 | 包括当地“春风行动”和其他公益捐赠等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 | 对接当地“春风行动”办,无法统计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5 | |
其中:资金(万元) | 15 | 包括联乡结村和其他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 | 对接当地乡镇和村社区,无法统计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 | 捐款、产业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
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注1 | 注1 | 注1 | 是 | 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注2 | 注2 | 注2 | 是 | 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注3 | 注3 | 注3 | 是 | 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注4 | 注4 | 注4 | 是 | 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注5 | 注5 | 注5 | 是 | 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6 | 注6 | 注6 | 是 | 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7 | 注7 | 注7 | 是 | 注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8 | 注8 | 注8 | 是 | 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1.63%(计24,660万股)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能源集团,无偿划转事项于2023年3月10日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由城投集团变更为能源集团。同时能源集团作出了《关于继续履行上市承诺的承诺函》,承继城投集团作出的相关承诺。(详见2023-003号公告)
二、杭实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计6,400万股)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华丰集团,无偿划转事项已于2023年11月3日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杭实集团、华丰集团为一致行动人。(详见2023-066号公告)
注1:股份锁定承诺
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股东杭实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股东华视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股东杭热壹号、杭热贰号、杭热叁号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合伙企业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兼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合伙企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兼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离职后半年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许阳、李伟明、黄国梁、赵鹤立、郑焕、许钦宝、赵振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注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1)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关于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的确认函
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出具确认函,即确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的业务与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自主开展业务,与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主要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形,不存在产品、市场、采购销售渠道重叠的情形,不存在共享市场资源、客户资源、业务上依赖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共同投资经营项目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为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存在利益安排等情形。”
(2)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了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3、如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有竞争,则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
4、不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发行人的专有技术、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5、如果未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本着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发行人协商解决;
6、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7、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公司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之日终止。
注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发行人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4、保证将依照发行人《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本公司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为有效规范与减少与上虞杭协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拟采取如下措施: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虞杭协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虞杭协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虞杭协、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保证不要求上虞杭协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4、保证将依照上虞杭协《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本公司的股东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虞杭协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上虞杭协、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4: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和持股5%以上股东杭实集团、华视投资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发行人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5: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一)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的110%时,则启动本方案第一阶段措施;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本方案第二、三、四阶段措施。
(二)股价稳定方案的具体措施
股价稳定方案具体包括五个阶段的稳定股价措施,分别是:第一阶段,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启动投资者路演推介方案;第二阶段,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第三阶段,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第四阶段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第五阶段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第二、三、四阶段措施可以同时或分步骤实施。
1、董事会启动投资者路演推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10%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原因。
(2)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提出专项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已制定经营战略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司未来经营战略是否符合行业市场的未来趋势;公司经营战略及资本战略是否需要修订及如何修订等。
(3)公司董事会应以专项公告和机构投资者路演推介的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经营战略、未来业绩预测或趋势说明、公司的投资价值等进行深入沟通。
2、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若公司决定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在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3、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如果公司在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
控股股东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控股股东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10%,不高于上一年度控股股东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如果公司在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与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累计薪酬额的10%,不高于上一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税后金额与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累计薪酬额的30%。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与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5、公司回购公司股份
股价稳定方案有效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第一、二、三、四阶段措施均已实施完毕,仍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由董事会拟订使用公司上一年实现净利润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并提议召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将在董事会中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作为公司股价稳定机制,董事会提出的回购股票议案所动用的资金不应超过公司上一年实现净利润的30%,回购价格原则上不应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公司股票议案应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股票回购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将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三)终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相关增持或者回购资金使用完毕;
3、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责任追究机制
1、未能及时协商确定股价稳定具体措施的约束措施
如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方案的约束措施
除不可抗力,如果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方案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但未实际履行的,本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责任。
除不可抗力,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但公司控股股东未实际履行的,则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热电集团A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
除不可抗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预案所述关于及时制定股价稳定措施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等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暂停自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确实履行相关责任为止。
注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及产生效益还需要一定时间,公司的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增长,本次发行将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通过如下方式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1、巩固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下属热电业务位于经济发达的浙江、上海等地工业园区,区位优势明显,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达产前,公司将努力巩固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强化现有园区服务能力,积极开拓园区热用户,进一步提升现有产能利用率,充分发挥热电联产的规模效益,同时持续推进现有工艺、技术的升级革新,进一步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生产运营成本,通过多种措施提高公司盈利水平,降低由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合理,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此外,公司通过发行股票上市提升了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能运用更多资源创造条件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将有助于公司实现规划发展目标,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收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使用。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加快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发展活力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提高整体人力资源运作效率。建立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需要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
6、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股利分配的条款,公司还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效保证了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东的回报。
(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了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承诺对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了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公司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7: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本公司对外作出的任何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持股5%以上股东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能源集团、杭实集团及华视投资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本公司对外作出的任何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违反本公司对外作出的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将归发行人所有,本
公司将暂不领取在发行人处获得的股东分红,直至本公司按承诺将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时为止;同时,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5、将暂不领取在发行人处获得的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若未能履行本人对外作出的任何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发行人有权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将应付本人的薪酬或津贴暂时予以扣留,为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
注8: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能源集团承诺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3、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己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资金不存在被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其权益被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严重损害尚未消除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于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四)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3、保证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为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业务独立,与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且不发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0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颖、徐君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保荐人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备注: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显示,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
议案》。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 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予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3年度实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23年实际 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上虞杭协 | 煤炭销售 | 120,000.00 | 65,276.30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华丰纸业 | 蒸汽供应 | 5,940.00 | 3,580.10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管材销售 | 1,000.00 | 0.00 | 项目承接影响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上虞杭协 | 安装维修服务 | 5,000.00 | 2,874.58 | 项目承接影响 |
上虞杭协 | 管理费 | 20.00 | 11.21 | ||
上虞杭协 | 社保等金额 (代扣代缴) | 430.00 | 380.47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杭州天然气 有限公司 | 燃气费 | 1,000.00 | 2.44 | 项目承接影响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管道安装 | 0.00 |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燃气设备维修 | 0.41 | |||
杭州城北文澜大酒店有限公司 | 服务 | 10.00 | 4.06 | ||
合计 | 133,400.00 | 72,129.57 |
以上金额为不含税关联交易金额。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69,380,62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06,68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06,68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4.0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248,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3/2/8 | 2023/3/10 | 自有资金 | 备注8 | 否 | 备注2 | 2.75% | 126,575.35 | 是 | |||||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00.00 | 2023/4/4 | 2023/5/6 | 自有资金 | 备注8 | 否 | 备注2 | 2.70% | 99,863.01 | 是 | |||||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00.00 | 2023/5/6 | 2023/5/29 | 自有资金 | 备注8 | 否 | 备注2 | 2.65% | 68,609.59 | 是 | |||||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3/9/8 | 2023/11/30 | 自有资金 | 备注8 | 否 | 备注2 | 2.80% | 63,671.23 | 是 | |||||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3/12/4 | 2024/3/4 | 自有资金 | 备注8 | 否 | 备注2 | 2.70% | 67,315.07 | 10,000,000.00 | 是 | ||||
杭州银行舟山新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3/01/09 | 2023/2/9 | 自有资金 | 备注8 | 否 | 备注2 | 2.70% | 22,931.51 | 是 | |||||
杭州银行舟山新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3/04/10 | 2023/5/10 | 自有资金 | 备注7 | 否 | 备注2 | 2.70% | 22,191.78 | 是 | |||||
杭州银行舟山新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 | 2023/07/28 | 2023/8/28 | 自有资金 | 备注7 | 否 | 备注2 | 2.60% | 17,665.75 | 是 | |||||
杭州银行舟山新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0.00 | 2023/08/30 | 2023/9/28 | 自有资金 | 备注7 | 否 | 备注2 | 2.60% | 18,591.78 | 是 | |||||
杭州银行舟山新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 | 2023/10/09 | 2023/11/9 | 自有资金 | 备注7 | 否 | 备注2 | 2.55% | 17,326.03 | 是 | |||||
交通银行金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3/02/06 | 2023/04/10 | 自有资金 | 备注1 | 否 | 备注3 | 2.40% | 82,849.32 | 是 | |||||
招商银行金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3/02/07 | 2023/02/28 | 自有资金 | 备注6 | 否 | 备注4 | 2.55% | 14,671.23 | 是 | |||||
杭州银行宁海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 | 2023/08/11 | 2023/11/11 | 自有资金 | 备注7 | 否 | 备注5 | 2.65% | 21,172.60 | 是 |
备注1: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 指数等标的挂钩;备注2:根据投资本金、投资天数与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与EURUSD即期汇率走势挂钩,收益根据观察期间EURUSD即期汇率表现确定;备注3:EUR/USD汇率中间价(以彭博BFIX页面公布的数据为准);备注4: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水平确定;备注5:根据投资本金、投资天数与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与EURUSD即期汇率走势挂钩,收益根据观察期间EURUSD即期汇率表现确定;备注6:产品本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备注7: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备注8:EURUSD即期汇率。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24日 | 247,417,000.00 | 204,060,900.00 | 204,060,900.00 | 206,304,900.00 | 98,155,193.37 | 47.58 | 58,155,193.37 | 28.19 | 66,891,300.0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 | 生产建设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24日 | 否 | 66,891,300.00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 | - | - | - | -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 | 生产建设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24日 | 否 | - | 69,135,300 | 57,735,873.37 | 57,735,873.37 | 83.51 | 2024年9月 | 否 | 否 | 备注2 | - | - | 否 | - |
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 ||||||||||||||||||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 | 运营管理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24日 | 否 | 30,100,000.00 | 30,100,000.00 | 419,320.00 | 419,320.00 | 1.39 | 2025年12月 | 否 | 否 | 备注3 | - | - | 否 | - |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24日 | 否 | 67,069,600.00 | 67,069,600.00 | - | - | - | 尚未实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4 | - | -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补流还贷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24日 | 否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 40,000,000.00 | 100 | - | 是 | 是 | - | - | - | 否 | - |
备注1:公司已将“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变更为“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 6,689.13万元及截至 2022年 11月 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 224.40万元,合计 6,913.53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备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1锅炉和#2锅炉本体改造,待#3锅炉改造完工后进行整体调试。因近期供热负荷较高,为保障下游用户供热需求,#3锅炉无法按原计划停运改造。预计该项目达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4年9月。
备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部分设备的采购。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编号:2024-008),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这将对项目实施进度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后续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预计该项目达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
备注4:受经济环境下行以及项目所在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实施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政策影响,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下游热负荷增长不及预期,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尚未实施该项目。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8月18日 | 16,000 | 2023年9月13日 | 2024年4月24日 | 3,140.49 | 否 |
2022年8月19日 | 16,000 | 2023年5月12日 | 2024年5月11日 | 1,199.69 | 否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尚未实施且己搁置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
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杭丽。受经济环境下行以及项目所在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实施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政策影响,丽水杭丽下游热负荷增长不及预期,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尚未实施该项目。
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丽水杭丽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该项目当前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需暂缓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园区招商引资动态以及现有热用户增产扩能需求,根据市场环境以及自身实际状况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5,58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5,35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46,600,000 | 246,600,000 | 61.63 | 246,6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64,000,000 | 64,000,000 | 16.0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18,000,000 | 4.50 | 18,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4,300,000 | 16,700,000 | 4.1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浙江自贸区杭热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872,445 | 1.22 | 4,872,445 | 无 | 0 | 其他 | |
浙江自贸区杭热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828,940 | 1.21 | 4,828,940 | 无 | 0 | 其他 | |
浙江自贸区杭热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698,615 | 1.17 | 4,698,615 | 无 | 0 | 其他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606,917 | 1,606,917 | 0.40 | 0 | 未知 | 其他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432,201 | 434,269 | 0.11 | 0 | 未知 | 境外法人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57,450 | 408,300 | 0.10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6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000,000 |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6,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606,9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6,917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434,269 | 人民币普通股 | 434,269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40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8,300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0,471 | 人民币普通股 | 310,471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3,063 | 人民币普通股 | 303,063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0,516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516 | |||||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28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100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1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七名股东中,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46,600,000 | 2024/6/30 | 0 | 首发上市 |
2 | 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000,000 | 2024/6/30 | 0 | 首发上市 |
3 | 浙江自贸区杭热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72,445 | 2024/6/30 | 0 | 首发上市 |
4 | 浙江自贸区杭热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28,940 | 2024/6/30 | 0 | 首发上市 |
5 | 浙江自贸区杭热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98,615 | 2024/6/30 | 0 | 首发上市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沈卓恒 |
成立日期 | 2022年12月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
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变更情况,详见下一条“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1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完成了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1.63%(计 24,660万股)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能源集团的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手续完成后城投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能源集团持有公司 24,66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1.63%。公司控股股东由城投集团变更为能源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杭州市人民政府。(详见2023-003号公告)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顾春晓 |
成立日期 | 2005年3月 |
主要经营业务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未知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1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完成了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1.63%(合计24,660万股)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能源集团的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手续完成后城投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能源集团持有公司 24,66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1.63%。公司控股股东由城投集团变更为能源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杭州市人民政府。(详见2023-003号公告)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1590号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热电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杭州热电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杭州热电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固定资产的确认及计量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节、五、21以及本节、七、2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热电集团财务报表所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4,558.13万元,占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的53.94%。
由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重大,且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涉及重大的杭州热电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判断,其计量准确性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固定资产循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对重要固定资产进行监盘,检查固定资产的状况;
(3) 实地查看相关在建工程项目,取得工程的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检查杭州热电集团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准确;
(4) 复核管理层对主要固定资产的经济可使用年限及残值的判断方法,评价相关会计估计是否恰当;;
(5) 复核当期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验证折旧计提的准确性;
(6) 评价管理层对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性。若存在减值迹象,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过程,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重要参数,考虑预测所包含的假设是否恰当。
(7) 检查与固定资产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节、五、34以及本节、七、61。
杭州热电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热电、煤炭等产品的销售。2023年度,杭州热电集团的营业收入为328,958.74万元,其中热电业务、煤炭业务的营业收入为318,212.4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6.73%。
由于营业收入是杭州热电集团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客户签收单以及供电、供汽和工程结算单等;
(5) 结合政府部门有关电价的批文及其他文件,检查杭州热电集团销售定价政策,检查杭州热电集团销售定价是否与相关定价政策相符;
(6) 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选取客户函证销售金额;
(7)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杭州热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杭州热电集团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杭州热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杭州热电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
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杭州热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杭州热电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颖(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君
二〇二四年四 月十八 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24,273,012.91 | 795,213,119.5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000,000.00 | 9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63,947,086.15 | 172,048,975.62 |
应收账款 | 七、5 | 225,388,862.04 | 261,823,178.8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9,184,310.99 | 1,325,134.2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9,758,160.90 | 6,900,297.6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74,516,254.57 | 129,375,895.65 |
合同资产 | 七、10 | 44,687,566.99 | 16,624,700.9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9,938,810.67 | 21,056,005.56 |
流动资产合计 | 1,281,694,065.22 | 1,494,367,307.9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42,482,121.39 | 231,482,841.7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350,000.00 | 1,35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045,581,263.04 | 2,111,890,880.49 |
在建工程 | 七、22 | 98,215,694.64 | 23,262,435.5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931,428.09 | 851,354.16 |
无形资产 | 七、26 | 108,039,191.24 | 109,397,892.2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3,961,444.05 | 12,140,669.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5,488.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10,561,142.45 | 2,492,271,561.25 | |
资产总计 | 3,792,255,207.67 | 3,986,638,869.2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67,099,611.11 | 683,075,823.6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40,432,661.58 | 192,664,738.8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6,789,556.52 | 19,177,898.2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0,056,882.24 | 21,048,540.92 |
应交税费 | 七、40 | 35,428,161.77 | 27,666,923.5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8,001,684.74 | 39,519,849.1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60,067,466.67 | 81,824,068.7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028,505.46 | 2,040,327.37 |
流动负债合计 | 789,904,530.09 | 1,067,018,170.4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40,267,116.66 | 333,128,846.33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504,413.63 | 1,492,888.8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96,305,623.46 | 105,895,744.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8,077,153.75 | 440,517,479.91 | |
负债合计 | 1,127,981,683.84 | 1,507,535,650.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0,100,000.00 | 400,1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15,966,696.48 | 715,966,696.48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61,648,380.96 | 129,363,010.0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05,391,865.28 | 790,353,493.0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83,106,942.72 | 2,035,783,199.60 | |
少数股东权益 | 481,166,581.11 | 443,320,019.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64,273,523.83 | 2,479,103,218.8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792,255,207.67 | 3,986,638,869.20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芬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39,918,528.97 | 513,405,563.3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2,832,203.32 | 133,260,384.17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78,086,566.40 | 180,932,893.1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772,577.6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83,148,022.95 | 245,551,496.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23,051,092.75 | 62,334,945.7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63,808,992.02 | 1,135,485,282.7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737,706,548.11 | 657,571,968.5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203,139.04 | 21,070,312.57 | |
在建工程 | 375,938.5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33,952.95 | 953,508.1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14,182.48 | 914,232.5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9,133,761.15 | 680,510,021.75 | |
资产总计 | 1,822,942,753.17 | 1,815,995,304.5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1,160,019.4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40,657,037.70 | 85,330,239.0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897,219.95 | 7,857,913.31 | |
应付职工薪酬 | 6,859,404.38 | 6,669,751.99 | |
应交税费 | 6,882,645.26 | 7,047,922.75 | |
其他应付款 | 16,130,536.34 | 14,277,352.2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34,726.14 | 1,021,528.7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8,561,569.77 | 273,364,727.5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504,413.63 | 1,492,888.8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9,206,303.81 | 33,374,227.0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710,717.44 | 34,867,115.91 | |
负债合计 | 209,272,287.21 | 308,231,843.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100,000.00 | 400,1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91,769,883.40 | 691,769,883.4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1,648,380.96 | 129,363,010.03 | |
未分配利润 | 360,152,201.60 | 286,530,567.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13,670,465.96 | 1,507,763,461.0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22,942,753.17 | 1,815,995,304.51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芬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289,587,395.26 | 3,629,115,706.4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289,587,395.26 | 3,629,115,706.4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43,542,526.42 | 3,449,641,797.7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889,700,979.02 | 3,293,240,452.2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3,675,827.92 | 13,584,443.50 |
销售费用 | 七、63 | 6,139,846.82 | 7,373,567.00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8,273,882.79 | 97,836,437.13 |
研发费用 | 七、65 | 10,151,989.96 | 1,566,447.27 |
财务费用 | 七、66 | 15,599,999.91 | 36,040,450.59 |
其中:利息费用 | 27,494,720.74 | 48,408,207.63 | |
利息收入 | 12,122,860.83 | 12,970,024.4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199,377.59 | 41,646,220.3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78,790,087.66 | 73,236,680.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7,544,708.67 | 71,591,245.2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59,190.81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529,995.77 | -1,432,781.8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588,615.62 | -174,578.6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165.79 | 3,828.5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3,974,548.45 | 292,753,277.4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807,161.77 | 14,910,328.1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930,999.60 | 1,258,794.9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5,850,710.62 | 306,404,810.6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9,136,689.15 | 43,595,763.9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6,714,021.47 | 262,809,046.7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6,714,021.47 | 262,809,046.7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1,339,743.12 | 212,042,178.5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374,278.35 | 50,766,868.1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76,714,021.47 | 262,809,046.7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1,339,743.12 | 212,042,178.5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5,374,278.35 | 50,766,868.1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5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5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刘祥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 人:吴芬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046,699,344.18 | 2,512,878,375.92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998,807,454.19 | 2,462,351,691.42 |
税金及附加 | 4,869,048.24 | 3,892,395.17 | |
销售费用 | 6,139,846.82 | 6,123,527.17 | |
管理费用 | 34,675,860.87 | 28,350,795.44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7,564,888.51 | -2,736,160.53 |
其中:利息费用 | 1,434,872.19 | 7,842,572.69 | |
利息收入 | 9,004,552.39 | 10,589,933.86 | |
加:其他收益 | 4,223,038.45 | 5,859,585.4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61,587,736.81 | 158,657,986.3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7,370,920.27 | 71,487,371.6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55,354.31 | -874,829.8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5,027,443.52 | 178,538,869.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55,640.12 | ||
减:营业外支出 | 409,165.29 | 474,186.9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4,618,278.23 | 178,120,322.36 | |
减:所得税费用 | 4,695,273.33 | 6,799,074.3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9,923,004.90 | 171,321,248.0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9,923,004.90 | 171,321,248.0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9,923,004.90 | 171,321,248.0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芬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858,468,522.78 | 4,115,080,655.4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197,166.1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068,751.98 | 42,987,944.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88,537,274.76 | 4,187,265,766.5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09,524,753.41 | 3,489,526,788.4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9,951,655.56 | 179,356,682.1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7,833,549.44 | 92,607,311.9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3,913,199.68 | 30,751,448.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41,223,158.09 | 3,792,242,230.6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314,116.67 | 395,023,535.9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6,506,640.67 | 51,947,565.2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102,291.46 | 16,113,117.1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29,169,569.80 | 256,645,435.0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4,778,501.93 | 324,706,117.4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6,304,755.42 | 72,488,053.0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5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8,000,000.00 | 342,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4,304,755.42 | 415,838,053.0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73,746.51 | -91,131,935.5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34,163,000.00 | 1,106,277,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972,246.0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4,163,000.00 | 1,146,049,246.0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64,301,900.00 | 1,209,138,1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8,802,822.05 | 151,161,347.4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7,527,716.49 | 30,895,890.5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72,5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3,104,722.05 | 1,360,771,947.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941,722.05 | -214,722,701.3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1,153,858.87 | 89,168,899.0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791,880,616.28 | 702,711,717.2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720,726,757.41 | 791,880,616.28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芬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38,791,644.75 | 2,877,416,527.6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13,995.31 | 12,632,883.3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54,205,640.06 | 2,890,049,410.9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81,520,248.38 | 2,704,241,570.3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989,190.39 | 31,352,711.1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557,170.11 | 23,163,522.5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88,050.75 | 6,131,828.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57,354,659.63 | 2,764,889,633.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850,980.43 | 125,159,777.9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1,628,456.95 | 127,556,724.6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401.3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5,877,303.32 | 297,295,474.3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7,505,760.27 | 424,893,600.2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09,108.21 | 448,415.4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9,135,300.00 | 10,2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1,000,000.00 | 27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1,244,408.21 | 280,648,415.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261,352.06 | 144,245,184.7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972,246.0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0 | 269,972,246.0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1,000,000.00 | 319,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5,610,891.64 | 79,956,570.3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6,610,891.64 | 398,956,570.3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610,891.64 | -128,984,324.2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501,440.85 | 140,420,638.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1,912,674.49 | 371,492,036.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8,414,115.34 | 511,912,674.49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芬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0,000.00 | 715,966,696.48 | 129,363,010.03 | 790,353,493.09 | 2,035,783,199.60 | 443,320,019.25 | 2,479,103,218.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0,000.00 | 715,966,696.48 | 129,363,010.03 | 790,353,493.09 | 2,035,783,199.60 | 443,320,019.25 | 2,479,103,218.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285,370.93 | 115,038,372.19 | 147,323,743.12 | 37,846,561.86 | 185,170,304.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1,339,743.12 | 211,339,743.12 | 65,374,278.35 | 276,714,021.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285,370.93 | -96,301,370.93 | -64,016,000.00 | -27,527,716.49 | -91,543,716.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285,370.93 | -32,285,370.9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016,000.00 | -64,016,000.00 | -27,527,716.49 | -91,543,716.4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970,257.12 | 5,970,257.12 | 1,558,717.59 | 7,528,974.71 | |||||||||||
2.本期使用 | -5,970,257.12 | -5,970,257.12 | -1,558,717.59 | - 7,528,974.7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0,000.00 | 715,966,696.48 | 161,648,380.96 | 905,391,865.28 | 2,183,106,942.72 | 481,166,581.11 | 2,664,273,523.83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0,000.00 | 716,032,275.42 | 96,811,972.91 | 682,880,351.67 | 1,895,824,600.00 | 414,055,962.74 | 2,309,880,562.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0,000.00 | 716,032,275.42 | 96,811,972.91 | 682,880,351.67 | 1,895,824,600.00 | 414,055,962.74 | 2,309,880,562.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578.94 | 32,551,037.12 | 107,473,141.42 | 139,958,599.60 | 29,264,056.51 | 169,222,656.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2,042,178.54 | 212,042,178.54 | 50,766,868.16 | 262,809,046.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578.94 | -65,578.94 | 9,393,078.94 | 9,327,5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800,000.00 | 9,8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5,578.94 | -65,578.94 | -406,921.06 | -472,500.00 | |||||||||||
(三)利润分配 | 32,551,037.12 | -104,569,037.12 | -72,018,000.00 | -30,895,890.59 | -102,913,890.5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551,037.12 | -32,551,037.1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2,018,000.00 | -72,018,000.00 | -30,895,890.59 | -102,913,890.59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0,000.00 | 715,966,696.48 | 129,363,010.03 | 790,353,493.09 | 2,035,783,199.60 | 443,320,019.25 | 2,479,103,218.85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芬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0,000.00 | 691,769,883.40 | 129,363,010.03 | 286,530,567.63 | 1,507,763,461.0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0,000.00 | 691,769,883.40 | 129,363,010.03 | 286,530,567.63 | 1,507,763,461.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285,370.93 | 73,621,633.97 | 105,907,004.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9,923,004.90 | 169,923,004.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285,370.93 | -96,301,370.93 | -64,016,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285,370.93 | -32,285,370.9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016,000.00 | -64,016,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0,000.00 | 691,769,883.40 | 161,648,380.96 | 360,152,201.60 | 1,613,670,465.96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0,000.00 | 696,910,683.40 | 96,811,972.91 | 219,778,356.73 | 1,413,601,013.0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0,000.00 | 696,910,683.40 | 96,811,972.91 | 219,778,356.73 | 1,413,601,013.0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40,800.00 | 32,551,037.12 | 66,752,210.90 | 94,162,448.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1,321,248.02 | 171,321,248.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551,037.12 | -104,569,037.12 | -72,018,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551,037.12 | -32,551,037.1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2,018,000.00 | -72,018,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5,140,800.00 | -5,140,8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0,000.00 | 691,769,883.40 | 129,363,010.03 | 286,530,567.63 | 1,507,763,461.06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芬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原系由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出资组建,于1997年5月26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100000138864的营业执照。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2018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253930310D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0,010.00万元,股份总数40,01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7,9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2,11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热力生产与供应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供热及发电服务、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煤炭批发。产品和提供的劳务主要有:供热及发电服务、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煤炭批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热电管网工程建设(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0%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经营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0%的公司确定为重要合营企业、重要联营企业、重要共同经营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①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⑤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i.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i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ii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 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iv.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 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ii.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iii.不属于上述 i 或 ii 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i 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iv.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
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i.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ii.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i.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ii.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i.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ii.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i.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ii.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①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测算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或者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测算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②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③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②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7)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 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 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i.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ii.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iii.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①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②合并财务报表
i.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 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ii.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35 | 5% | 2.71%-11.88%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5 | 5% | 3.8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1.88%-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完工;(2)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①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i.资产支出已经发生;ii.借款费用已经发生;iii.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②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③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 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 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 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排污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35-50年,法定使用权、预计受益期限 | 直线法 |
排污权 | 5-20年,预计受益期限 | 直线法 |
软件 | 10年,预计受益期限 | 直线法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①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②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i.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ii.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iii.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③折旧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④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2)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①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i.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 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ii.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iii.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 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 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 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 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 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 债。
③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i.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ii.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 过程中在建商品;iii.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 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i.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ii.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
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iii.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iv.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v.客户已接受该商品;vi.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②收入计量原则
i.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ii.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iii.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iv.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③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i.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销售蒸汽、电力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
ii.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热力管网安装等服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产出的服务或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
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①企业合并;②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②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i.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ii.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iii.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iv.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②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售后租回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20 |
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25 |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25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25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25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25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25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25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能技公司、余杭杭热公司符合上述文件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按上述办法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4,379.64 | 18,529.64 |
银行存款 | 720,712,377.77 | 791,862,086.64 |
其他货币资金 | 3,546,255.50 | 3,332,503.26 |
合计 | 724,273,012.91 | 795,213,119.5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504,413.63 | 房屋维修基金 |
货币资金 | 2,041,841.87 | 保函保证金 |
合 计 | 3,546,255.50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90,000,000.00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90,000,000.00 | / |
合 计 | 10,000,000.00 | 90,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3,947,086.15 | 172,048,975.62 |
合计 | 63,947,086.15 | 172,048,975.6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084,900.00 | |
合计 | 17,084,900.00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947,086.15 | 100.00 | 63,947,086.15 | 172,048,975.62 | 100.00 | 172,048,975.62 |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 | 63,947,086.15 | 100.00 | 63,947,086.15 | 172,048,975.62 | 100.00 | 172,048,975.62 | ||||
合计 | 63,947,086.15 | / | / | 63,947,086.15 | 172,048,975.62 | / | / | 172,048,975.6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37,198,195.11 | 275,553,585.55 |
1年以内小计 | 237,198,195.11 | 275,553,585.55 |
1至2年 | 49,838.00 | 51,175.00 |
2至3年 | 8,175.00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0.66 | |
4至5年 | 6,073.70 | |
5年以上 | 47,808.00 | |
合 计 | 237,256,208.11 | 275,658,642.9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7,808.00 | 0.02 | 47,808.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7,256,208.11 | 100.00 | 11,867,346.07 | 5.00 | 225,388,862.04 | 275,610,834.91 | 99.98 | 13,787,656.07 | 5.00 | 261,823,178.8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37,256,208.11 | 100.00 | 11,867,346.07 | 5.00 | 225,388,862.04 | 275,610,834.91 | 99.98 | 13,787,656.07 | 5.00 | 261,823,178.84 |
合计 | 237,256,208.11 | 100.00 | 11,867,346.07 | 5.00 | 225,388,862.04 | 275,658,642.91 | 100.00 | 13,835,464.07 | 5.02 | 261,823,178.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应收账款账龄进行组合计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37,198,195.11 | 11,859,909.77 | 5.00 |
1-2年 | 49,838.00 | 4,983.80 | 10.00 |
2-3年 | 8,175.00 | 2,452.50 | 30.00 |
合计 | 237,256,208.11 | 11,867,346.07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应收账款账龄进行组合计提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 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7,808.00 | 47,808.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787,656.07 | -1,922,025.36 | -1,715.36 | 11,867,346.07 | ||
合 计 | 13,835,464.07 | -1,922,025.36 | -1,715.36 | 47,808.00 | 11,867,346.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7,808.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48,982,295.17 | 7,504,834.85 | 56,487,130.02 | 19.86 | 2,824,356.50 |
海宁市江湾能源有限公司 | 29,078,503.30 | 29,078,503.30 | 10.22 | 1,453,925.17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26,598,632.59 | 26,598,632.59 | 9.35 | 1,329,931.63 | |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 | 12,267,206.00 | 12,267,206.00 | 4.31 | 613,360.30 | |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 8,085,814.80 | 8,085,814.80 | 2.84 | 404,290.74 | |
合计 | 95,933,948.56 | 36,583,338.15 | 132,517,286.71 | 46.58 | 6,625,864.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3,794,987.70 | 281,027.17 | 3,513,960.53 | 2,273,542.85 | 117,607.97 | 2,155,934.88 |
已完工未结算的资产 | 43,360,316.88 | 2,186,710.42 | 41,173,606.46 | 15,230,280.04 | 761,514.00 | 14,468,766.04 |
合 计 | 47,155,304.58 | 2,467,737.59 | 44,687,566.99 | 17,503,822.89 | 879,121.97 | 16,624,700.9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7,155,304.58 | 100.00 | 2,467,737.59 | 5.23 | 44,687,566.99 | 17,503,822.89 | 100.00 | 879,121.97 | 5.02 | 16,624,700.9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7,155,304.58 | 100.00 | 2,467,737.59 | 5.23 | 44,687,566.99 | 17,503,822.89 | 100.00 | 879,121.97 | 5.02 | 16,624,700.92 |
合 计 | 47,155,304.58 | / | 2,467,737.59 | / | 44,687,566.99 | 17,503,822.89 | / | 879,121.97 | / | 16,624,700.9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47,155,304.58 | 2,467,737.59 | 5.23 |
合 计 | 47,155,304.58 | 2,467,737.59 | 5.2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163,746.81 | 99.78 | 1,290,053.93 | 97.35 |
1至2年 | 20,564.18 | 0.22 | 15,080.27 | 1.14 |
2至3年 | 20,000.00 | 1.51 | ||
合 计 | 9,184,310.99 | 100.00 | 1,325,134.20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002,812.42 | 32.70 |
广东省煤炭储备与运销有限公司 | 1,687,210.26 | 18.37 |
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 845,917.00 | 9.21 |
海宁市加银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 645,655.75 | 7.03 |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 511,780.00 | 5.57 |
合 计 | 6,693,375.43 | 72.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758,160.90 | 6,900,297.62 |
合 计 | 9,758,160.90 | 6,900,297.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910,182.09 | 7,260,370.08 |
1年以内小计 | 5,910,182.09 | 7,260,370.08 |
1至2年 | 4,603,809.59 | 3,108.73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96.39 | |
4至5年 | 296.39 | |
5年以上 | 30.00 | 650.00 |
合计 | 10,514,318.07 | 7,264,425.2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9,937,712.20 | 6,816,679.35 |
应收暂付款 | 389,981.88 | 209,941.30 |
其他 | 186,623.99 | 237,804.55 |
合计 | 10,514,318.07 | 7,264,425.2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 余额 | 363,018.50 | 310.88 | 798.20 | 364,127.58 |
2023年1月1日 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30,190.48 | 230,190.48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2,681.08 | 229,879.60 | -531.09 | 392,029.59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95,509.10 | 460,380.96 | 267.11 | 756,157.1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364,127.58 | 392,029.59 | 756,157.17 | |||
合 计 | 364,127.58 | 392,029.59 | 756,157.1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600,000.00 | 24.73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260,000.00 |
湖北国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3.78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25,000.00 |
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9.02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200,000.00 |
上虞杭协 | 1,199,043.20 | 11.40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59,952.16 |
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4.76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25,000.00 |
合计 | 8,799,043.20 | 83.69 | / | / | 669,952.1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73,656,754.54 | 173,656,754.54 | 129,375,895.65 | 129,375,895.65 | ||
库存商品 | 859,500.03 | 859,500.03 | ||||
合计 | 174,516,254.57 | 174,516,254.57 | 129,375,895.65 | 129,375,895.6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9,938,810.67 | 21,056,005.56 |
合计 | 19,938,810.67 | 21,056,005.56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虞 杭协 | 231,482,841.79 | 77,370,920.27 | 66,371,640.67 | 242,482,121.39 | |||||||
小计 | 231,482,841.79 | 77,370,920.27 | 66,371,640.67 | 242,482,121.39 | |||||||
合计 | 231,482,841.79 | 77,370,920.27 | 66,371,640.67 | 242,482,121.39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杭州巴逸能源有限公司 | 1,350,000.00 | 1,350,000.00 | 135,000.00 | ||||||||
合计 | 1,350,000.00 | 1,350,000.00 | 135,00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的杭州巴逸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为非交易目的而持有,因此公司将该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045,581,263.04 | 2,111,890,880.4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045,581,263.04 | 2,111,890,880.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54,136,891.20 | 19,994,737.91 | 2,016,569,412.57 | 15,579,313.80 | 13,053,939.36 | 3,119,334,294.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74,352.74 | 1,433,077.83 | 46,771,819.95 | 1,580,761.05 | 750,659.58 | 48,361,965.67 |
(1)购置 | 1,271,510.34 | 3,032,046.11 | 1,580,761.05 | 198,854.80 | 6,083,172.3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6,495,458.29 | 46,495,458.29 | ||||
(3)工程决算调整 | -2,174,352.74 | 161,567.49 | -2,755,684.45 | 551,804.78 | -4,216,664.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6,044.51 | 9,696,019.99 | 1,360,520.62 | 3,846.13 | 11,316,431.25 | |
(1)处置或报废 | 256,044.51 | 9,696,019.99 | 1,360,520.62 | 3,846.13 | 11,316,431.25 | |
4.期末余额 | 1,051,962,538.46 | 21,171,771.23 | 2,053,645,212.53 | 15,799,554.23 | 13,800,752.81 | 3,156,379,829.2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12,870,950.84 | 14,863,691.22 | 651,240,582.70 | 10,201,305.21 | 11,705,376.65 | 1,000,881,906.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231,466.65 | 1,640,315.06 | 77,679,565.92 | 1,002,503.47 | 782,336.64 | 108,336,187.74 |
(1)计提 | 27,231,466.65 | 1,640,315.06 | 77,679,565.92 | 1,002,503.47 | 782,336.64 | 108,336,187.74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6,170.23 | 3,446,604.79 | 1,294,606.95 | 3,653.90 | 4,981,035.87 | |
(1)处置或报废 | 236,170.23 | 3,446,604.79 | 1,294,606.95 | 3,653.90 | 4,981,035.87 | |
4.期末余额 | 340,102,417.49 | 16,267,836.05 | 725,473,543.83 | 9,909,201.73 | 12,484,059.39 | 1,104,237,058.4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025,301.90 | 2,801,906.71 | 734,299.12 | 6,561,507.7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025,301.90 | 2,801,906.71 | 734,299.12 | 6,561,507.7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08,834,819.07 | 4,903,935.18 | 1,325,369,761.99 | 5,156,053.38 | 1,316,693.42 | 2,045,581,263.04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8,240,638.46 | 5,131,046.69 | 1,362,526,923.16 | 4,643,709.47 | 1,348,562.71 | 2,111,890,880.49 |
(2). 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8,215,694.64 | 23,262,435.52 |
合计 | 98,215,694.64 | 23,262,435.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项目 | 62,432,811.77 | 62,432,811.77 | 1,089,975.75 | 1,089,975.75 | ||
杭州临江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19,364,377.94 | 19,364,377.94 | ||||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 | 375,938.57 | 375,938.57 | ||||
热网工程 | 10,401,413.74 | 10,401,413.74 | 13,286,837.05 | 13,286,837.05 | ||
零星工程 | 5,641,152.62 | 5,641,152.62 | 8,885,622.72 | 8,885,622.72 | ||
合计 | 98,215,694.64 | 98,215,694.64 | 23,262,435.52 | 23,262,435.5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项目 | 84,380,000.00 | 1,089,975.75 | 61,342,836.02 | 62,432,811.77 | 73.99 | 78.12 | 募集资金+自筹 | |||||
杭州临江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269,877,500.00 | 19,364,377.94 | 19,364,377.94 | 7.18 | / | 自筹 | ||||||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 | 27,541,900.00 | 375,938.57 | 375,938.57 | 1.36 | / | 募集资金+自筹 | ||||||
合计 | 1,089,975.75 | 81,083,152.53 | 82,173,128.28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费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10,614.70 | 1,110,614.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5,963.30 | 155,963.30 |
租入 | 155,963.30 | 155,963.3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266,578.00 | 1,266,578.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59,260.54 | 259,260.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889.37 | 75,889.37 |
(1)计提 | 75,889.37 | 75,889.3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35,149.91 | 335,149.9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31,428.09 | 931,428.09 |
2.期初账面价值 | 851,354.16 | 851,354.16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排污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4,416,271.66 | 5,907,673.46 | 3,211,800.45 | 153,535,745.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92,725.00 | 56,531.50 | 2,749,256.50 | |
(1)购置 | 2,692,725.00 | 56,531.50 | 2,749,256.5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4,416,271.66 | 8,600,398.46 | 3,268,331.95 | 156,285,002.0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0,545,352.83 | 1,765,561.54 | 1,826,938.92 | 44,137,853.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84,660.58 | 741,061.74 | 282,235.22 | 4,107,957.54 |
(1)计提 | 3,084,660.58 | 741,061.74 | 282,235.22 | 4,107,957.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3,630,013.41 | 2,506,623.28 | 2,109,174.14 | 48,245,810.8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0,786,258.25 | 6,093,775.18 | 1,159,157.81 | 108,039,191.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3,870,918.83 | 4,142,111.92 | 1,384,861.53 | 109,397,892.2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4,335,083.66 | 3,583,284.05 | 13,237,539.56 | 3,308,563.0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4,555,053.76 | 6,134,096.82 | 16,388,428.80 | 4,097,107.26 |
预提费用 | 2,636,259.19 | 659,064.80 | 2,636,259.19 | 659,064.80 |
递延收益-入网费 | 15,271,421.59 | 3,817,855.40 | 16,303,735.51 | 4,075,933.88 |
合计 | 56,797,818.20 | 14,194,301.07 | 48,565,963.06 | 12,140,669.0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931,428.09 | 232,857.02 | ||
合计 | 931,428.09 | 232,857.0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2,857.02 | 13,961,444.05 | 12,140,669.0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2,857.02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4,493,129.04 | 12,660,891.69 |
可抵扣亏损 | 10,577,202.05 | 31,444,734.55 |
合计 | 25,070,331.09 | 44,105,626.2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6,728,866.43 | ||
2024年 | 10,577,202.05 | 22,149,301.62 | |
2025年 | |||
2026年 | 1,349,044.34 | ||
2027年 | 1,217,522.16 | ||
2028年 | |||
合计 | 10,577,202.05 | 31,444,734.5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1,895,488.00 | 1,895,488.00 | ||||
合计 | 1,895,488.00 | 1,895,488.00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546,255.50 | 3,546,255.50 | 冻结 | 房屋维修基金、保函保证金 | 3,332,503.26 | 3,332,503.26 | 冻结 | 房屋维修基金、保函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206,720,349.12 | 162,635,598.04 | 抵押 | 借款抵押 | ||||
无形资产 | 24,566,510.00 | 19,289,287.64 | 抵押 | 借款抵押 | ||||
应收账款 | 60,653,528.71 | 57,620,852.27 | 质押 | 借款质押 | 62,882,689.39 | 59,738,554.92 | 质押 | 借款质押 |
合计 | 64,199,784.21 | 61,167,107.77 | / | / | 297,502,051.77 | 244,995,943.86 | / | / |
32、 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58,031,288.88 | |
保证借款 | 167,017,111.11 | 353,756,029.22 |
信用借款 | 200,082,500.00 | 271,288,505.57 |
合计 | 367,099,611.11 | 683,075,823.67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217,547,617.12 | 175,734,192.05 |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 22,885,044.46 | 16,930,546.80 |
合计 | 240,432,661.58 | 192,664,738.8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6,789,556.52 | 19,177,898.22 |
合计 | 16,789,556.52 | 19,177,898.2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426,628.16 | 164,675,927.62 | 165,324,219.45 | 16,778,336.3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621,912.76 | 24,294,397.17 | 24,637,764.02 | 3,278,545.91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1,048,540.92 | 188,970,324.79 | 189,961,983.47 | 20,056,882.2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802,593.93 | 129,700,789.83 | 130,305,915.28 | 11,197,468.48 |
二、职工福利费 | 1,856,236.93 | 8,941,722.32 | 8,941,722.32 | 1,856,236.93 |
三、社会保险费 | 1,123,962.96 | 10,442,421.60 | 10,868,095.47 | 698,289.0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79,187.03 | 10,007,685.57 | 10,356,109.39 | 630,763.21 |
工伤保险费 | 144,645.77 | 396,218.72 | 473,338.61 | 67,525.88 |
补充医疗保险 | 130.16 | 38,517.31 | 38,647.47 | |
四、住房公积金 | 168,078.40 | 12,340,291.47 | 12,143,050.87 | 365,319.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475,755.94 | 3,250,702.40 | 3,065,435.51 | 2,661,022.8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7,426,628.16 | 164,675,927.62 | 165,324,219.45 | 16,778,336.3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702,075.63 | 14,713,565.69 | 15,029,516.70 | 2,386,124.62 |
2、失业保险费 | 46,313.44 | 519,922.61 | 526,873.60 | 39,362.45 |
3、企业年金缴费 | 873,523.69 | 9,060,908.87 | 9,081,373.72 | 853,058.84 |
合计 | 3,621,912.76 | 24,294,397.17 | 24,637,764.02 | 3,278,545.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745,368.96 | 8,221,836.65 |
企业所得税 | 18,661,347.91 | 10,343,596.63 |
个人所得税 | 533,289.49 | 522,961.5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02,062.97 | 315,937.60 |
房产税 | 5,008,689.67 | 5,009,198.96 |
土地使用税 | 2,447,992.17 | 2,396,824.11 |
教育费附加 | 228,404.38 | 144,077.79 |
地方教育附加 | 149,735.89 | 93,517.82 |
残疾人保障金 | 222,151.20 | 179,494.48 |
印花税 | 929,119.13 | 439,477.92 |
合计 | 35,428,161.77 | 27,666,923.54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8,001,684.74 | 39,519,849.14 |
合计 | 48,001,684.74 | 39,519,849.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4,911,476.20 | 27,802,891.77 |
应付暂收款 | 4,306,098.65 | 3,109,189.95 |
其他 | 8,784,109.89 | 8,607,767.42 |
合计 | 48,001,684.74 | 39,519,849.14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0,067,466.67 | 81,824,068.73 |
合 计 | 60,067,466.67 | 81,824,068.73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028,505.46 | 2,040,327.37 |
合计 | 2,028,505.46 | 2,040,327.3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0,053,472.22 | 50,060,347.22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190,213,644.44 | 283,068,499.11 |
合计 | 240,267,116.66 | 333,128,846.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1,504,413.63 | 1,492,888.82 |
合计 | 1,504,413.63 | 1,492,888.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维修基金及利息 | 1,492,888.82 | 11,524.81 | 1,504,413.63 | 房改房形成的房屋维修基金及利息 | |
合计 | 1,492,888.82 | 11,524.81 | 1,504,413.63 | /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7,041,539.11 | 2,327,500.00 | 8,334,837.24 | 81,034,201.87 | 政府补助 |
入网费 | 18,854,205.65 | 3,582,784.06 | 15,271,421.59 | 自客户收取 | |
合计 | 105,895,744.76 | 2,327,500.00 | 11,917,621.30 | 96,305,623.4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0,100,000.00 | 400,100,000.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96,910,683.40 | 696,910,683.40 | ||
其他资本公积 | 19,056,013.08 | 19,056,013.08 | ||
合计 | 715,966,696.48 | 715,966,696.48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7,528,974.71 | 7,528,974.71 | ||
合计 | 7,528,974.71 | 7,528,974.7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2022年11月21日由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财资〔2022〕13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依据,于月末按工程进度计算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本期减少系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8,085,794.75 | 16,992,300.48 | 85,078,095.23 | |
任意盈余公积 | 61,277,215.28 | 15,293,070.45 | 76,570,285.73 | |
合计 | 129,363,010.03 | 32,285,370.93 | 161,648,380.9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增加系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当期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9%的任意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90,353,493.09 | 682,880,351.6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90,353,493.09 | 682,880,351.6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1,339,743.12 | 212,042,178.5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6,992,300.48 | 17,132,124.8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15,293,070.45 | 15,418,912.32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4,016,000.00 | 72,018,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05,391,865.28 | 790,353,493.0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185,707,259.30 | 2,798,856,518.79 | 3,554,954,815.39 | 3,233,254,087.29 |
其他业务 | 103,880,135.96 | 90,844,460.23 | 74,160,891.10 | 59,986,364.99 |
合计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3,629,115,706.49 | 3,293,240,452.2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收入-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热电业务 | 1,949,143,928.82 | 1,590,142,281.54 | 1,949,143,928.82 | 1,590,142,281.54 |
煤炭贸易 | 1,232,980,546.42 | 1,208,714,237.25 | 1,232,980,546.42 | 1,208,714,237.25 |
其他 | 107,462,920.02 | 90,844,460.23 | 107,462,920.02 | 90,844,460.2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195,108,170.28 | 2,808,159,495.52 | 3,195,108,170.28 | 2,808,159,495.52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94,479,224.98 | 81,541,483.50 | 94,479,224.98 | 81,541,483.50 |
合计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收入 | 3,185,707,259.30 | 2,798,856,518.79 | 3,554,954,815.39 | 3,233,254,087.29 |
其他业务收入 | 103,880,135.96 | 90,844,460.23 | 74,160,891.10 | 59,986,364.99 |
合 计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3,629,115,706.49 | 3,293,240,452.28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3,629,115,706.49 | 3,293,240,452.28 |
(2) 收入分解信息
1)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热电业务 | 1,949,143,928.82 | 1,590,142,281.54 | 2,035,248,644.71 | 1,743,456,746.05 |
煤炭贸易 | 1,232,980,546.42 | 1,208,714,237.25 | 1,516,123,386.62 | 1,489,797,341.24 |
其他 | 107,462,920.02 | 90,844,460.23 | 77,743,675.16 | 59,986,364.99 |
小 计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3,629,115,706.49 | 3,293,240,452.28 |
2)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经营地区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境内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3,629,115,706.49 | 3,293,240,452.28 |
小 计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3,629,115,706.49 | 3,293,240,452.28 |
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195,108,170.28 | 3,572,390,678.93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94,479,224.98 | 56,725,027.56 |
小 计 | 3,289,587,395.26 | 3,629,115,706.49 |
(3)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19,177,898.22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07,582.43 | 1,967,617.34 |
教育费附加 | 1,097,700.53 | 938,035.84 |
地方教育附加 | 731,800.69 | 625,457.25 |
房产税 | 4,830,023.15 | 5,336,952.92 |
土地使用税 | 1,446,748.70 | 1,993,250.66 |
车船使用税 | 21,335.06 | 21,207.83 |
印花税 | 2,623,207.36 | 2,206,107.53 |
环境保护税 | 617,430.00 | 495,814.13 |
合计 | 13,675,827.92 | 13,584,443.50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897,154.02 | 6,225,743.75 |
差旅费 | 842,893.39 | 886,148.06 |
车辆使用费 | 136,384.87 | 72,258.79 |
业务招待费 | 144,801.62 | 89,874.80 |
折旧 | 25,608.81 | 25,691.76 |
办公费 | 11,255.60 | 7,976.23 |
其他 | 81,748.51 | 65,873.61 |
合计 | 6,139,846.82 | 7,373,567.00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4,428,173.80 | 68,591,634.74 |
折旧及摊销 | 13,226,399.32 | 12,750,728.62 |
咨询与中介机构服务费 | 3,225,647.93 | 3,057,641.68 |
办公及会务费 | 5,850,431.35 | 4,719,725.09 |
安全管理及劳动保护费 | 3,432,240.78 | 3,345,490.05 |
车辆费用 | 1,028,865.31 | 813,018.39 |
保险费 | 488,002.77 | 612,256.24 |
维护及修理费 | 1,996,121.77 | 1,162,666.16 |
其他 | 4,597,999.76 | 2,783,276.16 |
合计 | 108,273,882.79 | 97,836,437.13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32,250.70 | 1,555,403.91 |
直接投入 | 5,472,230.63 |
折旧费用 | 285,033.19 | |
其他 | 262,475.44 | 11,043.36 |
合计 | 10,151,989.96 | 1,566,447.27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7,494,720.74 | 48,408,207.63 |
减:利息收入 | 12,122,860.83 | 12,970,024.43 |
其他 | 228,140.00 | 602,267.39 |
合计 | 15,599,999.91 | 36,040,450.59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334,837.24 | 36,918,747.97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82,913.47 | 4,644,138.9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81,626.88 | 83,333.38 |
合计 | 9,199,377.59 | 41,646,220.33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7,544,708.67 | 71,591,245.2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169,569.80 | 1,645,435.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35,000.00 | |
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 -59,190.81 | |
合计 | 78,790,087.66 | 73,236,680.34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22,025.36 | 1,994,293.6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92,029.59 | -561,511.8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529,995.77 | 1,432,781.88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588,615.62 | -174,578.68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588,615.62 | -174,578.68 |
73、 其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165.79 | 3,828.58 |
合计 | -1,165.79 | 3,828.58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423.77 | 417,675.81 | 2,423.77 |
碳排放权交易收入 | 8,526,603.76 | 14,226,415.10 | 8,526,603.76 |
其他 | 278,134.24 | 266,237.21 | 278,134.24 |
合计 | 8,807,161.77 | 14,910,328.12 | 8,807,161.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6,277,327.10 | 435,190.91 | 6,277,327.10 |
捐赠支出 | 350,000.00 | 583,100.00 | 350,000.00 |
其他 | 303,672.50 | 240,504.01 | 303,672.50 |
合计 | 6,930,999.60 | 1,258,794.92 | 6,930,999.60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0,957,464.19 | 44,721,114.4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20,775.04 | -1,125,350.51 |
合计 | 59,136,689.15 | 43,595,763.9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35,850,710.6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0,610.5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42,698.8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041,980.8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29,089.7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575,241.5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2,526.65 |
按母公司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3,962,677.67 |
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的影响 | -19,342,730.07 |
技术开发费和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64,687.57 |
所得税费用 | 59,136,689.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2,122,860.83 | 12,970,024.43 |
政府补助 | 3,192,040.35 | 11,550,672.36 |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 14,475,716.56 | 18,201,010.91 |
其他 | 278,134.24 | 266,237.21 |
合计 | 30,068,751.98 | 42,987,944.9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性付现期间费用 | 25,631,825.92 | 19,397,518.51 |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 7,627,701.26 | 10,530,325.63 |
其他 | 653,672.50 | 823,604.01 |
合计 | 33,913,199.68 | 30,751,448.15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基金及理财产品 | 328,000,000.00 | 255,000,000.00 |
理财产品收益 | 1,169,569.80 | 1,645,435.05 |
合计 | 329,169,569.80 | 256,645,435.05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基金及理财产品 | 248,000,000.00 | 342,000,000.00 |
合计 | 248,000,000.00 | 342,000,000.00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应收票据贴现款 | 29,972,246.08 | |
合计 | 29,972,246.0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款项 | 472,500.00 | |
合计 | 472,5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683,075,823.67 | 467,000,000.00 | 13,662,469.42 | 796,638,681.98 | 367,099,611.11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14,952,915.06 | 167,163,000.00 | 13,140,991.85 | 294,922,323.58 | 300,334,583.33 | |
合计 | 1,098,028,738.73 | 634,163,000.00 | 26,803,461.27 | 1,091,561,005.56 | 667,434,194.44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25,935,116.51 | 30,802,241.00 |
其中:支付货款 | 22,974,116.51 | 13,504,269.00 |
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 2,961,000.00 | 17,297,972.00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76,714,021.47 | 262,809,046.7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8,619.85 | 1,607,360.56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8,336,187.74 | 103,983,684.2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5,889.37 | 75,239.52 |
无形资产摊销 | 4,107,957.54 | 4,034,536.8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525,437.97 | -14,230,243.6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74,903.33 | 17,515.1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6,803,461.27 | 48,408,207.6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8,849,278.47 | -73,236,680.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20,775.04 | -1,125,350.5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534,358.51 | 49,939,055.8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3,813,911.33 | -13,138,379.0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5,859,014.76 | 25,879,542.9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314,116.67 | 395,023,535.9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20,726,757.41 | 791,880,616.2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91,880,616.28 | 702,711,717.2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1,153,858.87 | 89,168,899.0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20,726,757.41 | 791,880,616.28 |
其中:库存现金 | 14,379.64 | 18,529.6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20,712,377.77 | 791,862,086.6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0,726,757.41 | 791,880,616.2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保证金存款 | 3,546,255.50 | 3,332,503.26 | 使用受限制 |
合计 | 3,546,255.50 | 3,332,503.2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70,000.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32,250.70 | 1,555,403.91 |
直接投入 | 5,472,230.63 | |
折旧费用 | 285,033.19 | |
其他 | 262,475.44 | 11,043.36 |
合计 | 10,151,989.96 | 1,566,447.2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151,989.96 | 1,566,447.2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 净利润 |
杭州热力管业有限公司 | 吸收合并 | 2023.9.30 | 9,110,792.48 | -3,344.27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中国 杭州 | 260,000,000.00 | 中国杭州 | 技术服务 | 100 | 设立 | |
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 杭州 | 1,000,000.00 | 中国杭州 | 技术服务 | 100 | 设立 | |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中国 宁海 | 20,000,000.00 | 中国宁海 | 热力供应 | 51 | 设立 |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中国 舟山 | 80,000,000.00 | 中国舟山 | 热力供应 | 51 | 设立 | |
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杭州 | 10,000,000.00 | 中国 杭州 | 新能源项目 | 70 | 设立 |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杭州 | 20,000,000.00 | 中国 杭州 | 工程施工、 服务 | 100 | 设立 |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中国 安吉 | 249,135,300.00 | 中国 安吉 | 热电生产、 供应 | 100 | 划拨 |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中国 丽水 | 20,000,000.00 | 中国 丽水 | 热电生产、 供应 | 74 | 设立 |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中国 杭州 | 18,000,000.00 | 中国 杭州 | 热电生产、 供应 | 55 | 设立 |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中国 上海 | 20,000,000.00 | 中国 上海 | 热电生产、 供应 | 55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45.00 | 8,713,950.22 | 5,962,628.29 | 112,942,992.96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26.00 | 12,396,091.51 | 3,783,910.07 | 107,498,769.43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45.00 | 32,267,662.02 | 5,269,970.40 | 192,316,757.5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金联热电 有限公司 | 67,724,605.33 | 387,017,457.01 | 454,742,062.34 | 145,523,332.38 | 58,234,301.17 | 203,757,633.55 | 61,909,961.76 | 407,058,755.94 | 468,968,717.70 | 163,918,486.36 | 60,179,851.29 | 224,098,337.65 |
丽水市杭丽热 电有限公司 | 112,099,236.59 | 711,530,331.94 | 823,629,568.53 | 198,535,888.37 | 211,636,874.72 | 410,172,763.09 | 171,987,748.53 | 734,520,213.45 | 906,507,961.98 | 220,315,573.94 | 305,859,357.39 | 526,174,931.33 |
杭州临江环保 热电有限公司 | 114,422,566.61 | 580,331,965.91 | 694,754,532.52 | 239,908,235.50 | 27,475,724.73 | 267,383,960.23 | 183,775,327.30 | 577,909,332.23 | 761,684,659.53 | 365,224,673.47 | 29,084,284.03 | 394,308,957.50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444,263,235.24 | 19,364,333.83 | 19,364,333.83 | 43,542,977.29 | 406,656,563.94 | 15,588,570.70 | 15,588,570.70 | 44,709,985.97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548,605,373.29 | 47,677,275.04 | 47,677,275.04 | 117,467,822.78 | 565,673,735.48 | 27,987,500.47 | 27,987,500.47 | 87,678,482.40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526,640,364.84 | 71,705,915.59 | 71,705,915.59 | 128,165,400.48 | 587,469,013.36 | 48,796,022.21 | 48,796,022.21 | 52,468,018.43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上虞杭协 | 绍兴 | 绍兴 | 热力生产与供应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上虞杭协 | 上虞杭协 | |
流动资产 | 363,573,542.37 | 353,644,867.14 |
非流动资产 | 507,714,412.81 | 463,269,321.98 |
资产合计 | 871,287,955.18 | 816,914,189.12 |
流动负债 | 231,868,309.18 | 236,417,433.92 |
非流动负债 | 32,435,098.51 | 575,935.71 |
负债合计 | 264,303,407.69 | 236,993,369.6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06,984,547.49 | 579,920,819.4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42,793,819.00 | 231,968,327.80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11,697.61 | 485,486.01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42,482,121.39 | 231,482,841.7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347,773,469.22 | 1,505,507,875.38 |
净利润 | 199,887,390.69 | 183,854,960.31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99,887,390.69 | 183,854,960.3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66,371,640.67 | 51,947,565.22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87,041,539.11 | 2,327,500.00 | 8,334,837.24 | 81,034,201.87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87,041,539.11 | 2,327,500.00 | 8,334,837.24 | 81,034,201.87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8,334,837.24 | 36,918,747.97 |
与收益相关 | 782,913.47 | 4,644,138.98 |
其他 | 81,626.88 | 83,333.38 |
合计 | 9,117,750.71 | 41,562,886.95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①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i.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ii.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②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i.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ii.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iii.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iv.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节第七注释中 4、5、6、9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②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46.58%(2022年12月31日:37.92%)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667,434,194.44 | 700,963,198.01 | 440,470,728.14 | 260,492,469.87 | |
应付账款 | 240,432,661.58 | 240,432,661.58 | 240,432,661.58 | ||
其他应付款 | 48,001,684.74 | 48,001,684.74 | 48,001,684.74 | ||
小 计 | 955,868,540.76 | 989,397,544.33 | 728,905,074.46 | 260,492,469.87 | |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098,028,738.73 | 1,157,016,330.48 | 792,920,553.46 | 208,977,230.50 | 155,118,546.52 |
应付账款 | 192,664,738.85 | 192,664,738.85 | 192,664,738.85 | ||
其他应付款 | 39,519,849.14 | 39,519,849.14 | 39,519,849.14 |
小 计 | 1,330,213,326.72 | 1,389,200,918.47 | 1,025,105,141.45 | 208,977,230.50 | 155,118,546.52 |
3.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320,351,694.44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75,987,137.28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50,000.00 | 1,35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350,000.00 | 11,350,000.00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有的理财产品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采用投资成本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能源集团 | 杭州市 | 环境治理 | 600,000.00 | 61.63 | 61.6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城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1.63%(计 24,660万股)无偿划转至城投集团全资子公司能源集团,详见十八、8之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是杭州市人民政府。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十、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联营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十、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城投集团 | 母公司之母公司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注] | 母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杭州城北文澜大酒店有限公司 | 城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 |
其他说明杭州杭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本期更名为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 燃气费 | 24,404.56 | 10,000,000.00 | 否 | 25,717.46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056.60 | 否 | 4,201,149.25 | |
杭州城北文澜大酒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0,600.00 | 100,000.00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煤炭、管道、劳务 | 681,620,933.10 | 875,862,536.07 |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蒸汽销售 | 35,800,960.67 | 44,281,475.00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管道 | 1,150,916.8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37.48 | 1,135.1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联营企业上虞杭协公司设立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虞杭协公司向公司借用部分技术人员以支持其业务发展。上述借用人员的薪酬由上虞杭协公司直接向员工支付;五险一金由上虞杭协公司支付给公司后由公司缴纳。报告期内员工借用涉及的人数及代为支付的五险一金金额如下:
期 间 | 人 数[注] |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金额(代收代付) |
本期数 | 30.00 | 3,804,749.52 |
上年同期数 | 38.00 | 4,496,479.77 |
[注]人数为年度平均借用人数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上虞杭协 | 48,982,295.17 | 2,449,114.76 | 51,388,083.18 | 2,569,404.16 |
应收账款 |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3,777,165.35 | 188,858.27 | 4,706,850.98 | 235,342.55 |
其他应收款 | 上虞杭协 | 1,199,043.20 | 59,952.16 | 250,669.35 | 12,533.47 |
合同资产 | 上虞杭协 | 7,504,834.85 | 375,241.74 | 6,404,154.10 | 320,207.7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城投集团 | 46,216.67 | |
其他应付款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68,622.47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64,016,000.0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资产和负债因各产品分部之间共同使用而未进行分割。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热电业务 | 煤炭业务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949,143,928.82 | 1,232,980,546.42 | 3,582,784.06 | 3,185,707,259.30 | |
主营业务成本 | 1,590,142,281.54 | 1,208,714,237.25 | 2,798,856,518.79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发来的《关于无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的通知》:城投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1.63%(计24,660万股)无偿划转至城投集团全资子公司能源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实施将使公司控股股东由城投集团变更为能源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2023年3月13日,公司收到能源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于2023年3月10日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并拟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投入到“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天子湖;项目计划总投资 9,328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及对应利息投入6,913.53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安吉天子湖自筹解决。鉴于安吉天子湖为新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项目余额及对应利息合计6,913.53万元全部用于对安吉天子湖增资。增资完成后,安吉天子湖注册资本变更为24,913.53万元。安吉天子湖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
(3)关于下属子公司吸收合并的事项
2022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公司将持有的热力管业公司51%股权无偿划转至热电工程公司,再由热电工程公司吸收合并热力管业公司,合并后工程公司存续经营,管业公司依法注销。热力管业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完成工商注销。
(4)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书》的事项
2023年10月10日,公司与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将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书》,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该《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书》仅为合作意向协议,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上述股权收购事宜尚在实施过程中。
(5)“杭州临江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建的事项
子公司临江环保本期投建“杭州临江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预算约为26,987.75万元(不含税),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该项目尚在建设中。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0,720,912.19 | 183,167,439.19 |
1年以内小计 | 180,720,912.19 | 183,167,439.19 |
合计 | 180,720,912.19 | 183,167,439.1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2,686,915.70 | 29.15 | 2,634,345.79 | 5.00 | 50,052,569.91 | 44,690,920.18 | 24.40 | 2,234,546.01 | 5.00 | 42,456,374.1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28,033,996.49 | 70.85 | 128,033,996.49 | 138,476,519.01 | 75.60 | 138,476,519.01 | ||||
合计 | 180,720,912.19 | / | 2,634,345.79 | 1.46 | 178,086,566.40 | 183,167,439.19 | / | 2,234,546.01 | 1.22 | 180,932,893.18 |
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坏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52,686,915.70 | 2,634,345.79 | 5.0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28,033,996.49 | ||
合计 | 180,720,912.19 | 2,634,345.79 | 1.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产品类型和客户类型情况,应收煤炭客户组合为因煤炭销售形成的对煤炭客户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款项因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作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34,546.01 | 399,799.78 | 2,634,345.79 | |||
合计 | 2,234,546.01 | 399,799.78 | 2,634,345.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68,443,256.05 | 68,443,256.05 | 37.87 |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48,003,352.82 | 48,003,352.82 | 26.56 | 2,400,167.64 |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40,981,488.47 | 40,981,488.47 | 22.68 |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18,609,251.97 | 18,609,251.97 | 10.30 |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683,562.88 | 4,683,562.88 | 2.59 | 234,178.15 | |
合计 | 180,720,912.19 | 180,720,912.19 | 100.00 | 2,634,345.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83,148,022.95 | 245,551,496.34 |
合计 | 183,148,022.95 | 245,551,496.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3,310,095.83 | 245,558,715.55 |
1年以内小计 | 183,310,095.83 | 245,558,715.55 |
1至2年 | 3,809.59 | 3,108.7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39 | |
4至5年 | 16.39 | |
合计 | 183,313,921.81 | 245,561,840.6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往来 | 180,000,000.00 | 245,358,210.41 |
往来款及其他 | 3,313,921.81 | 203,630.26 |
合计 | 183,313,921.81 | 245,561,840.6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025.26 | 310.87 | 8.20 | 10,344.3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90.48 | 190.48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5,670.01 | -120.39 | 4.91 | 155,554.53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65,504.79 | 380.96 | 13.11 | 165,898.8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江安吉天 子湖热电有 限公司 | 170,000,000.00 | 92.74 | 暂借款 | 1年以内 |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5.46 | 暂借款 | 1年以内 | |
湖北国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1.36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25,000.00 |
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0.27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25,000.00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 | 65,652.83 | 0.04 | 其他 | 1年以内 | 3,282.64 |
合计 | 183,065,652.83 | 99.87 | / | / | 153,282.64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95,224,426.72 | 495,224,426.72 | 426,089,126.72 | 426,089,126.7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42,482,121.39 | 242,482,121.39 | 231,482,841.79 | 231,482,841.79 | ||
合计 | 737,706,548.11 | 737,706,548.11 | 657,571,968.51 | 657,571,968.5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244,348,950.23 | 244,348,950.23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20,013,898.94 | 20,013,898.94 | ||||
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12,290,000.00 | 12,290,000.00 | ||||
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50,000.00 | 1,750,000.00 |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40,800,000.00 | 40,800,000.00 |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105,886,277.55 | 69,135,300.00 | 175,021,577.55 | |||
合计 | 426,089,126.72 | 69,135,300.00 | 495,224,426.7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虞杭协 | 231,482,841.79 | 77,370,920.27 | 66,371,640.67 | 242,482,121.39 | |||||||
小计 | 231,482,841.79 | 77,370,920.27 | 66,371,640.67 | 242,482,121.39 | |||||||
合计 | 231,482,841.79 | 77,370,920.27 | 66,371,640.67 | 242,482,121.39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46,699,344.18 | 1,998,807,454.19 | 2,512,878,375.92 | 2,462,351,691.42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046,699,344.18 | 1,998,807,454.19 | 2,512,878,375.92 | 2,462,351,691.4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收入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煤炭业务 | 2,046,699,344.18 | 1,998,807,454.19 | 2,046,699,344.18 | 1,998,807,454.1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2,046,699,344.18 | 1,998,807,454.19 | 2,046,699,344.18 | 1,998,807,454.19 |
合计 | 2,046,699,344.18 | 1,998,807,454.19 | 2,046,699,344.18 | 1,998,807,454.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5,256,816.28 | 75,609,159.39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7,370,920.27 | 71,487,371.66 |
关联方借款利息收益 | 8,960,000.26 | 11,561,455.31 |
合计 | 161,587,736.81 | 158,657,986.36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50,534.64 | 七(73)、七(74)七(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17,750.71 | 七(67)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169,569.80 | 七(6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5,538.26 | 七(74)、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197,520.8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38,364.6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75,849.04 | |
合计 | 10,345,624.0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项 目 | 本期数 |
联营企业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公司享有的部分) | 3,197,520.84 |
合 计 | 3,197,520.84 |
2.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影响
项 目 | 金额 |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8,689,861.91 |
2022年度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8,628,555.28 |
差异 | 61,306.63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04 | 0.53 | 0.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55 | 0.50 | 0.5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祥剑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