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各项要求,认真、勤勉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召开8次会议,共审议并通过20项议案,不存在监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历次会议均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此外,各位监事均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出席了股东大会,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1 | 2023年2月23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延长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2 | 2023年5月22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2023年8月14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 2023年8月30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的监事的议案》 1.01《选举崔秋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02《选举汪晶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5 | 2023年9月1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6 | 2023年10月20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7 | 2023年10月30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并对外投资的议案》 |
8 | 2023年12月22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工作。由于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提名,并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崔秋平先生、汪晶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邓艳红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并形成以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23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经营的相关决策均能按照内控管理体系执行,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落实积极有效,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收购、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对外投资及其进展情况,信息真实准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在对外投资决策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及交易条件,对外投资事项对于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起到了积极作用,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以及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符合相关要求。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
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好监督职责,积极发挥规范决策作用和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与制衡作用,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加强监督,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此外还将持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能力。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