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成都燃气: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8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号)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8,900,5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将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54,440.09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9,959.91元后,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905,966,1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5,966,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00581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642.1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48,017.19万元,2023年度使用人民币3,624.9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38,954.46万元(剔除利息收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41,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9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中信建投证券于2019年12月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3年12月2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办理了结构性存款41,000万元,期限为182天,目前尚未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本公司2023年度投入金额为3,624.9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金额51,642.1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人民币29,278.03万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0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存储方式截至2023年
12月31日账户余额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1001300000750871活期存款673.51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永丰支行688008981活期存款4,278.21
合计///4,951.72

年1月20日出具了《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001号)。

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0年1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中信建投证券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期限办理日办理银行产品产品类型利率期限本金 (万元)实际收益
2022/12/2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2/12/2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1.82% - 3.59%182天44,000798.58万元
2022/12/2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3/6/2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1.54% - 3.2%182天41,000663.29万元
2023/12/1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自2023年12月212023/12/2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结构性存保本浮动1.54% -182天41,000未到期
第十九次会议日起12个月内有效收益3.1%

上述未到期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说明:鉴于2022年授权期限届满,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类型。期限自2023年12月21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12月21日,前次结构性存款到期后,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了《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投资者协议书》,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1,000万元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封闭式

3、发行币种:人民币

4、发行规模:41,000万元

5、挂钩标的: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BFIX页面交易货币对 MID定盘价

6、预期到期利率:若观察日EUR/USD≥1.01,则到期收益率为

3.10%(最高预期年收益率);

若观察日1.01>EUR/USD>0.92,则到期收益率为1.54%-3.10%(保底收益率-最高预期年收益率);

若观察日 EUR/USD≤0.92,则到期收益率为 1.54%(保底收益率);

7、募集期及起息日:2023年12月21日

8、到期日:2024年6月20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成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内,公司未进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

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4)第0402号),认为:成都燃气管理层编制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成都燃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成都燃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成都燃气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成都燃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备案文件

1、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成都燃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燃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0,596.6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24.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642.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承诺投入金额(2)2023年度投入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累计投入金额(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4) (4)=(2)-(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投资进度(%)(5) (5)=(3)/(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90,596.61不适用不适用3,624.9651,642.15不适用57.00%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90,596.613,624.9651,642.1557.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绕城项目配套7 座场站,建设用地全部位于成都市环城生态区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环城生态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坚持“先拆旧后建新”及“多拆少建”的原则,逐步减少建设用地面积,建设项目应当在完成拆旧地块的整理和复垦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截止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照上述要求推动用地手续办理,正持续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加快推动该项目配套场站建设。 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 2025 年末。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7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以自筹资金投入投资项目金额为:29,278.03万元,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于2020年1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已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 于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2022年12月22日,公司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人民币44,000.00万元,期限为182天。2023年6月22日,上述结构性存款到期后,公司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人民币41,000.00万元,期限182天。 于2023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期限自2023年12月21日起12 个月内有效。2023年12月21日,公司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人民币41,000.00万元,期限为182天。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本年度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38,954.46万元(剔除利息收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41,000.00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中。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