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寒锐钴业: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4-030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2023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鹏飞,200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邵珠德,2022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静,2008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54.4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2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34.4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招标结果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2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