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衍超先生、贝政新先生、刘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衍超先生、贝政新先生、刘勇先生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