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1466.68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5403.72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万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0万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且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尚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可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从而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