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通讯召开,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冯耀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阅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长期坚持现金分红,鉴于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投资以及研发投入、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均需投入大量资金,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保持适度现金分红比例,将更多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后续发展,有利于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短期回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标准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冯耀荣、张莉、初宜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