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838
号
扬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1-8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w.dahua-cpa.com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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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838号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扬州金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扬州金泉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扬州金泉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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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4]0011006838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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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三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扬州金泉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扬州金泉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扬州金泉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扬州金泉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徐忠林中国注册会计师:
武丽丽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徐
徐 | 忠 | 林 |
计
计 | 师 | |||
师 | 师 | |||
师 | ||||
师 |
事事
事 | 事 | 事 | ||||
事 | ||||||
事 | 事 | 事 |
务
务 | 务 | 务 | ||||
务 | 务 | 务 | ||||
务 | 务 | |||||
务 |
所
所 | ||||
所 | 所 | 所 | ||
所 |
(
( |
( |
( |
特
特 | 特 | 特 | ||||
特 | 特 | 特 | ||||
特 | 特 | |||||
特 |
殊
殊 | |||||
殊 | 殊 | 殊 | |||
殊 | 殊 |
普
普 |
通
通中
中 | 中 | |||||
国
国·
·
北
北 | 京 | 京 | |||||
京 | |||||||
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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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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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67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1.04元。截至2023年2月1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19,9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7,808,404.49元,募集资金净额412,111,595.51元。
截止2023年
月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32,181,796.00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2,181,796.00元,用于现金管理165,00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492,472.12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20年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专 | 项 | 报 | 告 | 第 |
专项报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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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5149033831107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59,925,000.00 | 2,351,741.84 |
活期
901901880001938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71,364,312.60 | 1,545,183.56 |
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395067000011000334788 | 218,100,209.27 | 8,057,420.77 |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403510100100485435
97,742,108.44 | 1,754,947.68 |
活期
116002870427
越南工商股份商业银行广南分行(美元户) | 6,060.67 |
活期
115002944081
越南工商股份商业银行广南分行(越南盾户) | 6,777,117.60 |
活期
合计
447,131,630.31 | 20,492,472.12 |
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余额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募集资金总额
减:发行费金额
519,920,000.00 |
107,808,404.49 |
募集资金净额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412,111,595.51 |
232,181,796.00 |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本期直接投入金额
90,000,000.00 |
142,181,796.00 |
加:利息收入
减:手续费支出
5,814,683.65 |
12,121.05 |
减:汇兑损益
募集资金余额
342,943.81 |
185,389,418.30 |
加:发行费
减:现金管理余额
103,053.82 |
165,000,000.00 |
募集资金专户余
20,492,472.1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签约方产品类型起始日到期日金额
是否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工商银行 | 大额存单 | 2023年3月6日 | 2023年6月6日 | 97,000,000.00 | 是 |
中国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3月7日 | 2023年6月7日 | 59,000,000.00 | 是 |
中国交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3月9日 | 2023年6月9日 | 93,000,000.00 | 是 |
江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3月8日 | 2023年6月8日 | 71,000,000.00 | 是 |
专
专 | 项 | 报 | 告 | 第 | 2 | 页 |
专项报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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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 | 大额存单 | 2023年6月7日 | 2023年7月7日 | 156,000,000.00 | 是 |
江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6月12日 | 2023年7月12日 | 71,000,000.00 | 是 |
中国交通银行 | 大额存单 | 2023年6月12日 | 2023年7月12日 | 85,000,000.00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 | 通知存款 | 2023年7月7日 | 2023年8月7日 | 156,000,000.00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 | 通知存款 | 2023年7月13日 | 2023年9月18日 | 7,214,800.00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 | 通知存款 | 2023年11月16日 | 12,785,200.00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 | 通知存款 |
不定期
6,000,000.00 | 否 | ||||
江苏银行 | 大额存单 | 2023年7月14日 | 2023年10月7日 | 30,000,000.00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 | 通知存款 | 2023年8月7日 | 2023年9月1日 | 97,000,000.00 | 是 |
江苏银行 | 大额存单 | 2023年7月14日 | 2026年7月14日 | 100,000,000.00 | 否 |
中国工商银行 | 大额存单 | 2023年8月7日 | 2023年11月7日 | 59,000,000.00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 | 大额存单 | 2023年11月7日 |
2024年2月7日
59,000,000.00 | 否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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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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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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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页
附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992.00
51,992.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218.18
23,218.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774.21
12,774.2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218.18
23,218.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57%
承诺投资项目
24.57% |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调整后投资总
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
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是
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9,308.02
9,308.029,308.02
9,308.029,308.02
9,308.021,443.97
1,443.971,443.97
1,443.97-7,864.05
-7,864.05
15.51
15.51
2026-02
2026-02—
——
否
—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是
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9,774.21
9,774.2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
-
—
—
—
否
—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
否
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
5,992.50
5,992.50
5,992.50
5,992.505,992.50
5,992.50
-5,992.50
-5,992.50
0.00
0.00
2025-02
2025-02
—
—
—
否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
是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7,136.43
7,136.434,136.43
4,136.434,136.43
4,136.43
-4,136.43
-4,136.43
0.00
0.00
2025-02
2025-02—
——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补充流动资金9,000.00
9,000.009,000.00
9,000.009,000.00
9,000.009,000.00
9,000.009,000.00
9,000.00
100.00
100.00
—
——
——
否
—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50.50%股权项目
是
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50.50%股权项目
0.00
0.00
12,774.21
12,774.2112,774.21
12,774.21
12,774.21
12,774.21
12,774.21
12,774.21
100.00
100.00
—
—
—
—
—
—
—
—合计
合计—
—41,211.16
41,211.1641,211.16
41,211.1641,211.16
41,211.1623,218.18
23,218.1823,218.18
23,218.18-17,992.98
-17,992.9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专项报告第
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不适用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0,780.84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07.17万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完成上述先期投入资金的置换。 | 不适用 |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16,500万元进行资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未到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专项报告第
页
附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
金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投资进度(%)
(3)=(2)
/(1)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9,308.02
9,308.021,443.97
1,443.971,443.97
1,443.971,443.97
15.512026-02———
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项目
1,443.97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
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12,774.21
12,774.2112,774.21
12,774.2112,774.21
12,774.2112,774.21
100———否
合计—
12,774.2122,082.23
22,082.2314,218.18
14,218.1814,218.18
14,218.1814,218.18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14,218.18
1、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扬州市邗江
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越南广南省升平县平福社河蓝产业集群,由于实施地点的变更,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PEAK公司。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扬州金泉旅游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项目”。
专项报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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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金额9,774.21万元调整为0元,“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金额7,136.43万元调整为4,136.43万元,调整的金额合计12,774.21万元拟变更为用于新增的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8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 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项目对公司而言是一次同业并购,阿珂姆与公司的业务模式高度相似。阿珂姆是专业的户外用品制造商,其主要产品为充气帐篷、睡袋、户外服装等,主要销往欧洲、美国等市场,与国际知名品牌建有良好合作关系。而公司主要以ODM/OEM的模式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户外用品,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户外用品公司。同时,阿珂姆与公司同为出口型企业,出口占比较高。公司与阿珂姆均处在扬州市邗江区,地理位置较近。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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