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明燕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