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2023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廖朝晖女士、金鹏先生、周玉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廖朝晖女士、金鹏先生、周玉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