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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00《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2.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0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14.0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15.0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3年度述职(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提案均为普通提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上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左剑铭

电话号码:0755-86137035

传真号码:0755-86139001

6、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62”,投票简称为“雷曼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00《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2.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0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14.0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15.0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请将表决意见在每项议案后“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

内打“√”,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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