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8,826,184.59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373,732.64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0,745,536.92元,增加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5,261.00元,加上2022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5,269,647,230.84元,扣除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848,905,945.38元,以及本年度中期对股东的分配314,409,609.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946,043,852.09元,资本公积余额为6,459,001,416.54元。2023年年度末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
723,142,101.62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6,222,901,750.47元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数为1,037,551,711.02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5.30%。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723,142,101.62元,同时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