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三、附件……………………………………………………………第9—12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9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0页
(三)执业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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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444号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沃尔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沃尔德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沃尔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沃尔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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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沃尔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沃尔德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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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163,75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38元,共计募集资金48,69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96.2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798.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材料制作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8.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680.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6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A | 48,695.0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1,526.9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58.5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72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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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47.09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C3 | 5,000.0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7,248.7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05.6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C3 | 6,751.9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6,751.98 | |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 F1 | 5,751.98 | |
未到期单位大额存单余额 | F2 | 1,000.00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孙公司惠州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个3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定期存款,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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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 110908202310208 | 986,705.55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 110908202310606 | 52,543,005.24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 | 44232101040015329 | 3,990,039.28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 11090820237900010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合计 | 67,519,750.0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0,895.00万元、重组相关费用1,600.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2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通过并购重组及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11月21日,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三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项决议的有效期于2023年11月20日截止。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1,000.0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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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1月21日,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三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720.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明细如下:(1)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0,895.00万元;(2)标的公司惠州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3,535.06万元;(3)重组相关费用290.11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三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7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2年11月21日,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三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4年4月18日,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四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11日期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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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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