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准则解释第17号的发布,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要求,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