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2
证券代码:688522 | 证券简称:纳睿雷达 | 公告编号:临2024-016号 |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5日做出的《关于同意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6.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96.6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5,081.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415.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68,615.5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4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2,408.6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80,496.62 |
减:不含税发行费用等 | 15,081.06 |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 | 165,415.56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4,800.85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754.55 |
加: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 3,548.46 |
募集资金余额 | 162,408.61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号)。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9550880051431200800 | 377,692,587.48 |
2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9550880051431200990 | 422,158,702.24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727676781913 | 701,658,317.50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8110901012001567931 | 122,576,502.35 |
合计 | 1,624,086,109.57 |
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54.5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38.6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393.21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473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的自筹资金已用募集资金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7,153.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5.0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在维持“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研发创新中心及产业化项目”总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在其子项目“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之间调整投资结构,即子项目“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由人民币57,188.06万元调整为43,688.06万元;子项目“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由人民币27,611.94万元调整为41,111.94万元。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纳睿雷达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管理,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65,415.5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 6,555.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55.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 | 否 | 57,188.06 | 43,688.06 | 43,688.06 | 2,602.41 | 2,602.41 | -41,085.65 | 5.96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 | 否 | 27,611.94 | 41,111.94 | 41,111.94 | 3,952.99 | 3,952.99 | -37,158.95 | 9.62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0 | 0 | -12,000.0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否 | 68,615.56 | 68,615.56 | 68,615.56 | 0 | 0 | -68,615.56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65,415.56 | 165,415.56 | 165,415.56 | 6,555.40 | 6,555.40 | -158,860.1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8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54.5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38.6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393.21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473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的自筹资金已用募集资金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7,153.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5.0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在维持“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研发创新中心及产业化项目”总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在其子项目“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之间调整投资结构,即子项目“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由人民币57,188.06万元调整为43,688.06万元;子项目“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由人民币27,611.94万元调整为41,111.94万元。 |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