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乐种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秋乐种业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 | 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购买品种使用权、物业、水电、网络等服务 | 13,000,000.00 | 2,828,252.00 | 业务发展需要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各类种子 | 3,500,000.00 | 1,105,891.07 | 业务发展需要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 | -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 - | - |
其他 | 办公场地租赁 | 1,500,000.00 | 725,820.00 | 业务发展需要 |
合计 | - | 18,000,000.00 | 4,659,963.07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名称 |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10000415803948G |
业务范围 | 组织农业科学研究,促进农业科技发展。院属各单位科学研究组织农业科技开发与科技服务,院属农业科技队伍建设与科技体制改革 |
住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新友 |
举办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与发行人关系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2、河南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 河南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000699963723F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水产苗种生产;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总部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住所 | 郑州市农业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侯传伟 |
控股股东 |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与发行人关系 | 公司控股股东 |
3、河南生物育种中心有限公司
名称 | 河南生物育种中心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000MA45G7RT4Y |
经营范围 | 农业科学研究,农业高新技术开发与利用,种苗培育,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农业高新技术地展、会展,产业互联网开发利用,人才培养与交流。 |
住所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与G107交叉口西北角省农科院基地 |
法定代表人 | 高方 |
控股股东 |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与发行人关系 | 公司5%以上股东 |
二、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具有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审议意见为同意,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秋乐种业本次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张 燚 | 孙远航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