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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恒先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恒先生)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丁恒,男,1978年2月出生,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现任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22年5月13日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召开董事会7次。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除回避事项外,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参加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丁恒725003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2023年

日至2023年

日,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

日至今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会议,运用自身经验和知识,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起到了事前认可,把关审核的积极作用。2023年对所有审议的专门委员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2023年召开会议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44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33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330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3年,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规定,召开了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推举张瑞彬先生作为召集人,审议并同意了《关于公司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对报废处理方式、决策程序进行重点监督,切实关注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内部控制事项、审计初步结果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充分关注审计工作范围、审计业务时间安排、审计工作进展、

风险评估情况,有效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方式,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通过了解公司目前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以及问询回复情况,掌握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情况,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本人2023年以来在公司现场工作3天。通过参加会议、现场交流,听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汇报。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报道,认真审阅财务报表,通过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保持与经营管理层、中介机构、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了解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2023年度,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交易内容进行了审核,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或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3年,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并对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以及对外担保进展情况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主体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2023年,本人审议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在向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完成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审计任务。

(五)利润分配审核情况

2023年,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独立董事职责,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相关要求,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了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保证公司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董事会改组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情况

2023年,本人参加审核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对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他们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2023年,审议了《关于转让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50%股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通过审核本次交易的背景及定价情况,本人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强保障公司天然气稳定供应,减少天然气供应保障不确定性因素;本次交易的出售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3年,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审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丁恒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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