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解释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本次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