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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万润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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