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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16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预计4500 万元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勇波,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春荣,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宇,200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勇波、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春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0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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