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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而达: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执行时间

)2022年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通知》(财会〔202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

日起施行。公司于2023年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号。

)2023年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23年

日起执行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号及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号的相关项规定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按照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310,895.56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310,895.56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元。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相关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及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等规定要求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行为符合相关要求。3.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0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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