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和意见。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应对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