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三号楼(东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陈敏先生,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将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浙江帝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帝龙新材料将空置的厂房出租能够降低经营成本,不会造成帝龙新材料厂房使用不足、不会对帝龙新材料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厂房出租价格参考帝龙新材料周边出租价格、结合出租厂房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帝龙光电租赁期间因使用水电产生的费用由帝龙光电按实结算承担,帝龙新材料代收代缴,具有合理性。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