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而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监事

名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合法、有效。经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名监事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进度的议案》。

(四)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议案》。

(五)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转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的工作中勤勉履职,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制度,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对定期报告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检查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相关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的权利,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七)对落实《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定期报告报送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晓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监事会

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追踪,做好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的监督,防范经营风险,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并不断提高自身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敢监督,实现善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特此报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0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