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十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十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