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或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审计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一) 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 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统计抽样、比
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所有分子公司: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迦南莱米特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凯贤流体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比逊弥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迦南凯鑫隆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迦南小蒋科技有限公司、云南迦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比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希特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莱米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凯贤制药设备(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奇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意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凯贤流体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上海凯贤流体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南京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浙江迦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迦楠智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六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迦楠(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迦楠制药设备有限公司、浙江万兔思睿机器人有限公司、浙江迦楠信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信息披露等;业务层面的人力资源、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的管控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和销售等业务。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一)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
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4.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制定了相关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报告制度、监督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二) 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投资部、财务部、审计部、国内营销部、国际营销部、售后服务部、技术部、研发部、品质部、工程部、生产部、采购部、信息部等主要职能部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三) 发展战略
公司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固体制剂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和大健康产业战略布局,深耕制药装备市场和智能物流行业,力争成为国际主流的制药装备智能工厂整线解决方案供应商,并继续向大健康产业纵深持续推进。
(四) 企业文化
本公司持续“专注健康价值”,倡导“守正创新 协同共赢 卓越致远”的企业文化,以提升制药工艺水平、推动产业升级为已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一站式服务,
争做药机行业的百年民族品牌和国际一流的制药装备产业集团。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责任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和相关义务人、各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标准、信息披露的审核流程、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及资料的档案管理、投资者关系活动等,如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
公司十分重视内部信息管理,在全面梳理内部信息传递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后,建立了较为科学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明确了内部信息传递的内容、保密要求和密级分类、传递方式、传递范围以及管理层级的职责权限等,以便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以促进内部报告的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内部报告的作用,保证信息系统长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六) 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1.信息收集渠道畅通。公司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2.信息传递程序及时。公司能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能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3.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公司已建立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制度,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公司已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建立了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
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已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七) 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其中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设主管1名,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审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八) 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等。
同时,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公司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其工作岗位。
(九) 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工作说明书,并配备了足够的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十) 资金营运管理制度
1.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和转账结算程序等。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缺陷。2.筹资管理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实现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控制。使用均严格履行审批和决策手续,除子公司南京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在安排付款过程中,超支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员工工资薪酬及厂房租赁费共计554.26万元外,公司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一) 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存货出入库、仓储保管、盘点、跌价准备等管理控制流程;建立了固定资产取得、转让、折旧计提、后续支出、固定资产清查、处置、减值等相关控制流程;建立了无形资产取得、无形资产摊销等相关控制流程。公司已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限制接触和处置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对相关岗位明确了各自责任及相互制约的措施,保证资产实物管理、会计处理不相容职责进行分离,各控制环节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公司在资产运行和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十二) 采购和付款业务
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等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款项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十三) 生产流程与成本控制
1.生产和质量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体系,能严格按照制药装备行业的相关规定进
行生产和质量控制。公司在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2.成本费用管理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预算体系,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公司在成本费用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但成本费用的考核、奖惩制度等有待进一步改进。3.存货与仓储管理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公司在存货与仓储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十四) 销售和收款业务
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强,公司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公司在销售和收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十五) 研究与开发
公司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申报指南》等技术研究、设计与开发方面的制度,对研发项目立项与审批、研发项目管理、研发项目验收等过程进行全面控制。
(十六) 对外投资管理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公司在对外投资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十七) 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能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关联交易决策的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十八) 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已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度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公司在对外担保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十九) 对子公司的管控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对子公司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要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整体重要性水平>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表格列示如下:
评价等级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 错报≥利润总额的10% |
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 | 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 |
一般缺陷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评价标准定性标准,指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时,对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
(2)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 |
(3)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 |
(4)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 |
(5) 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的内部监督无效。 | |
重要缺陷 |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无效; | |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评价等级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 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10% |
重要缺陷 | 利润总额的5%≤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10% |
一般缺陷 | 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评价等级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 |
(1)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 |
(2)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
(3) 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 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
(4)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按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 |
(5)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 |
重要缺陷 | 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 |
(1)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损失; | |
(2) 违反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形成损失; | |
(3) 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 |
(4) 重要业务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缺陷; | |
(5)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其他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其整改措施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并且公司已安排落实整改。公司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并及时跟进和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并及时跟进和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其中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一般缺陷情况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 缺陷描述 |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 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
超支使用募集资金 | 2023年度,由于未及时通知公司子公司相关财务人员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且相关财务人员在日常执行付款任务时对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范围理解不准确,导致相关财务人员超支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南京迦南比逊科技 | 1、该笔款项由基本账户退回至募集资金账户 ;2、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和管理;3、完善募集资金相关业务流程控制;4、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 | 是 |
有限公司员工工资薪酬、厂房租赁费等费用共计554.26万元。
有限公司员工工资薪酬、厂房租赁费等费用共计554.26万元。
公司应经营环境及业务的变化,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方正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