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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700,217.03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说明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700,217.03元,2023年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14,826,963.97元,加上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8,693,235.39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3,520,199.36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分红规划(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规定,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而制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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