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61 公司简称:江西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志芳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700,217.03元,2023年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14,826,963.97元,加上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8,693,235.39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3,520,199.36元。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对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进行了阐述,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0
备查文件目录 | (一)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二)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西长运/公司/本公司 | 指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市国资委 | 指 |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南昌市交通集团 | 指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政 | 指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原名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长运集团 | 指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道路客运 | 指 | 道路旅客运输 |
道路货运 | 指 | 道路货物运输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度 |
景德镇长运 | 指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吉安长运 | 指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抚州长运 | 指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马鞍山长客 | 指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黄山长运 | 指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新余长运 | 指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都市城际公交 | 指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
大通物流 | 指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赣州方通 | 指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吉安公交 | 指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萍乡长运 | 指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上饶汽运 | 指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鄱阳长运 | 指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九江长运 | 指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鹰潭长运 | 指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新余公交 | 指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鹰潭公交 | 指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婺源公交 | 指 |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恒达物流 | 指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长运出租 | 指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华嵘保理 | 指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江西长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xi Changyun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angxi Changyu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晓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隼 | 王玉惠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电话 | 0791-86298107 | 0791-86298107 |
传真 | 0791-86217722 | 0791-86217722 |
电子信箱 | dongsihui@jxcy.com.cn | dongsihui@jxcy.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9年7月16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变更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38 |
公司网址 | http://www.jxcy.com.cn |
电子信箱 | jxcy@public.nc.jx.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西长运 | 600561 | G长运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涂卫兵、余鹏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3楼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林河、周燕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10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1,540,527,854.28 | 1,451,615,127.42 | 6.13 | 1,817,295,264.76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267,120,660.51 | 1,195,056,581.98 | 6.03 | 1,492,896,298.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700,217.03 | -147,900,828.74 | 不适用 | 11,476,745.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2,693,383.64 | -262,029,720.82 | 不适用 | -139,811,399.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0,475,458.57 | 200,051,790.22 | 85.19 | 432,638,308.58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98,119,580.22 | 956,697,796.72 | -6.12 | 1,106,064,848.21 |
总资产 | 4,424,438,182.97 | 4,785,364,574.94 | -7.54 | 5,176,475,138.3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52 | 不适用 | 0.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52 | 不适用 | 0.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96 | 不适用 | -0.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1 | -14.34 | 不适用 | 1.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14 | -26.53 | 不适用 | -12.7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道路运输市场恢复低于预期,旅客出行需求处于逐步回暖阶段。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1至12月实现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仅增加8,891.27万元,其中道路客运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5,432.92万元;道路货运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184.05万元,而销售业务因二级子公司轿车销售业务量下滑,以及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上半年转让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实现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596.66万元。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成本和费用管控,加大低效存量资产的盘活力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实现减亏9,120.06万元。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60,508,188.64 | 392,912,885.67 | 385,476,487.57 | 401,630,292.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973,455.70 | 8,121,556.41 | -8,357,534.93 | -15,490,782.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9,070,959.48 | -4,111,422.39 | -15,937,383.92 | -33,573,617.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054,365.14 | 101,224,422.53 | 124,206,685.01 | 85,989,985.8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342,165.86 | 123,404,258.84 | 139,403,186.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185,354.29 | 22,488,998.36 | 16,537,262.5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72,389.12 | -281,479.11 | -28,282.5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13,934.05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1,025,973.53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862,716.50 | 15,719,984.77 | 19,941,121.9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092,396.96 | 10,907,147.34 | 17,447,592.7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063,212.67 | 40,894,186.97 | 34,764,843.5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53,865.21 | 17,429,765.20 | 6,221,918.55 | |
合计 | 55,993,166.61 | 114,128,892.08 | 151,288,145.23 |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增值税减免、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及企业收到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3,732.54 | 401,343.42 | -172,389.12 | -172,389.12 |
合计 | 573,732.54 | 401,343.42 | -172,389.12 | -172,389.12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虽然客运出行需求恢复表现出强劲韧性,但结构性分化明显,航空与铁路客运出行需求恢复程度好于道路客运需求。报告期内全国公路旅客发送量为45.7亿人次,较上年增长28.9%,仅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35.13%;全年累计完成旅客周转量3,517.6亿人公里,较上年增长46.1%,仅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39.72%;而铁路旅客周转量已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达100.16%),民航旅客运输周转量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8.07%。
道路客运整体需求恢复不及预期,货运需求增速放缓,道路运输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和转型期。
2023年公路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需求恢复情况:
2023年公路客运量与客运周转量恢复较显疲弱
旅客运输周转量结构中公路占比回落明显
2023年是公司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公司聚焦“成本改善、效率提升、创新变革”,坚持价值引领,全面推进机制优化、营销改革、资源整合、服务创新和集约运营,围绕数字运营服务和场景创新服务等重点领域,推动差异化服务供给能力提升,深入落实客运和物流数字化平台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业务和资产轻型化转型,夯实风险管理,经营管理的模式转换和体系打造取得初步成效。全年公司共完成客运量7,120.14万人,较上年增长29.12%;完成客运周转量35.75亿人公里,较上年增长25.22%。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1亿元,较上年增长6.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70.02万元,较上年度减亏9,120.06万元。
2023年9月,公司位列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选的“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2023年)”第34位。
2023年,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全面经营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面对市场环境的多重压力与挑战,公司积极转变经营理念和模式,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服务体系,立足赣悦行出行平台,推进客运业务的联合整合和一体化协同,深化服务产品差异化经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注重场景化运营能力的培育,发展定制客运,打造特色经营生态,围绕校园、机场、通勤、医疗、体检、景点、游学、赏花、迎送鄱阳湖候鸟等重点场景和关键节点,瞄准客群需求、深入实施流程再造和营销聚力工程,加快公司运营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2023年,公司开通运行了南昌至庐山(牯岭镇)定制客运+旅游景区专线、“大南昌都市圈”医养直通车、九江至庐山北门、共青城至昌北机场等定制线路;开通了上饶高铁站至望仙谷景区、上饶至灵山景区直达班线及望仙谷景区至三清山景区、葛仙山景区至三清山景区、葛仙山景区至望仙谷景区、望仙谷景区至篁岭景区、三清山景区至篁岭景区等旅游客运专线;12月25日,南昌至鄱阳城际公交班线首班开行。公司还与多地公交公司协作,在公交站台设置停靠点,定制商务车、客车、城际公交车辆均可停靠,满足旅客转乘、换乘需求,改善旅客体验,把客户经营、场景服务培育有机融合,加快转化为经营效益。
(2)服务乡村振兴,深化城乡客货邮融合发展
公司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持续提升城乡客运服务供给,加大县域、镇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力度,契合智能网联等交通发展新趋势,搭建江西长运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城乡客运、电商物流与邮政快递服务网络与资源,推动客货邮融合项目落地扩面。
2023年,公司实施了九江彭泽县县域公交收购;推进了九江柴桑区、上饶德兴镇村公交改造,以及黄山祁门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项目;抚州长运的城乡客运班线已实现抚州地区下辖的两区和九县全覆盖。截至2023年12月,公司城乡公交班线增至475条,报告期公司共投资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营实施项目总额达6,762.75万元。公司坚持“资源共享、运邮结合、融合发展”原则,落实客货邮融合服务站点体系建设。目前,公司“客货邮”业务已在16个区县和124条城乡公交班线落地并推广,班线占比为26%。抚州长运已在金溪设立“客货邮”业务示范点;九江长运已与永修县、彭泽县、庐山市的邮政公司达成运邮合作,永修汽车站以站场资源为依托,中标“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电商物流配送体系项目”与“乡村物流快递配送体系提升建设项目”,在站场建设物流分拨中心,拓展站场服务功能。2023年公司通过“客货邮”运送的快递量达418.91万件。
(3)坚持价值引领,稳步推动业务和资产轻型化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以资产配置为抓手,以数字化、智能化、轻型化视角来推进道路客运业务轻型化转型,通过强化集约经营、深化业务协同、节约资本消耗、优化业务布局,拓展服务生态,实现运营模式的优化转换,提升经营质效。
公司深挖客户的综合运输服务需求,发展小微客运驿站、停靠点等,深化对交通枢纽、地铁站、景区、高校、产业园等传统客流集中地的服务渗透,加快小微驿站多点布局步伐,探索“客运站+”快递物流、旅游、商业等多业态模式,构建“1+N”客运站点功能网络,实现客运站场更强的功能复合性。
公司将下属客运站按需压缩、调降级别或转为驿站、停靠点。2023年8月,公司关闭青山客运站,青山驿站同步启动运营。公司在南昌长途汽车站增建南昌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新增可租赁物业面积8,056平方米,引入43户文旅企业入驻集散中心。2023年3月,公司开通运行“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天下英雄城”为主题的南昌“一日游”“两日游”精品文旅线路,丰富旅游客运产品结构,与班车客运形成有效协同。
公司持续推进资产资源的统筹整合与优化。2023年度,黄山长运岩寺汽车站相关资产收储;吉安长运公开挂牌转让峡江县部分房屋建筑物;赣州方通下属企业协议转让于都城南客运站相关资产;贵溪长运下属的贵溪城北客运站与贵溪城南客运站相关资产收储;抚州长运乐安县老汽车站相关资产收储,在盘活低效存量资产的同时,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支出,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配置效率得到提升和优化。
(4)筑牢数字化基础,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公司持续夯实数字运营基础,加快推动数字化建设,促进科技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构筑支撑公司核心业务运行的平台体系,加强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和应用赋能,推进数字化在多个业务场景应用落地,以客户体验、基层感受为核心,努力提升科技对业务运营和管理决策的支撑能力。
目前,公司“赣悦行”平台注册会员达到171万人次,较2022年末增长近70%。平台体系有效辅助运营决策与业务结构重构,增强市场拓展能力。
2023年12月,公司“赣悦行”平台定制客运服务品牌入选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组织开展的道路运输行业定制客运服务品牌统计活动。
(5)践行绿色低碳,布局新能源领域
公司始终坚持“绿色、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培育绿色企业文化,明确践行绿色低碳的营运战略路线图,构建绿色运营服务体系。
截至2023年末,公司新能源公交车共2,960辆,较上年末增加127辆;新能源公交车在公交车辆总数的占比为85.87%,较上年同期增加3.59个百分点。
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促进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与交通运输的融合,公司出资1000万元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南昌绿动交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上述参股公司,是公司为加快所属企业屋顶、场站空闲场地光伏项目开发与合作,促进新能源产业布局的有益之举。
(6)激发内生动力,深入实施体制机制变革
公司顺应市场发展要求,在前序改革的基础上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走深走实,通过机制优化、营销体系建设、精细化管理升级等方面的流程再造和难点攻关,加快推动效率变革,塑造公司发展新动能。2023年3月,公司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和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4名,占比4/1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共有5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2名,占比2/5。
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制定修订了公司治理、业务创新、激励约束、财务管控、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重要制度规范,逐步建立起较完备的治理体系和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组织变革,完善工资总额预算、薪酬分配制度,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实施了总部及子公司“四定”(定组织架构、定部门职责、定岗位、定人员编制)工作,公司本部机构设置由原有的17个部室调减至11个,员工施行双向选择及分流。机构瘦身后,管理人员共计减少227人,公司在职员工总人数己减至2023年末的10475人,较上年末减少961人。
(7)加大挖潜力度,持续强化降本增效
公司深入推进算账经营,围绕集中采购降本、重点费用管控、能耗技术指标改善等重点领域,对标找差,全方位开展降本增效工作。
公司加强财务集中管控,发挥招标采购中心节资作用,强化费用支出削减,压降运营成本和管理费用。2023年度,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减少7,815.93万元,同比下降4.60%;管理费用同比下降7.8%;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9.3%。
(8)筑牢安全底线,强化全面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强化重点领域风险治理,完善防范举措,提升风险防控的及时性、有效性。坚持系统理念,加强内控合规基础建设,促进风险防范与经营管理有机结合。
公司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推进安全风险“精准监管、科学防范、源头治理”,加强安全监控系统预警管理,优化安全风险检查模式,有效巩固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2023年公司行车责任安全事故率为0.0017次/车,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为0.0009人/车,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015人/车 ,公司安全管理关键指标均优于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旅客运输一级资质标准企业的安全考核指标要求。
公司深入推进合规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合规管理制度》,确立了合规体系建设制度构架,明确了合规管理工作的原则、组织和职责、合规管理重点等,以及管理运行机制、合规管理文化建设等,进一步落实合规管理责任,同时加大风险合规业绩效考核力度,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进一步优化。
公司持续推动风险“控新降旧”,加大应收款项清收、核销,以及清产核资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减少6,094.14元。
(9)其他业务板块
道路货运板块:
2023年6月起,由于车企调低商品车运输单价,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商品车零公里物流运输业务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报告期完成商品车运输量31.32万台,比上年同期减少1.95万台;实现货运周转量28,188万吨公里,同比下降5.87%。
在货运需求温和恢复下,子公司景德镇长运、大通物流的货运业务规模稳中有升。2023年度,公司共实现货运业务收入3.35亿元,较上年增加184.05万元,同比增长0.55%。
销售业务板块:
石油和润滑油销售:受益于需求快速反弹,公司多措并举扩量提效,加强业务协同与市场研判,优化营销策略,成品油销量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报告期内实现石油和润滑油销售收入3,678.16万元。
整车销售:2023年,子公司萍乡长运以市场为核心,对商品车库存施行动态压降和调整,改善销售队伍质态,提高轿车销售全流程管理能力。因销量下滑,以及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
司于2022年上半年转让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报告期公司整车销售实现的收入为
1.36亿元,同比减少0.92亿元。
物业经营板块:
报告期内,通过深化重点客群经营,加强招商引流,做精做细场景营销,提升综合物业服务能力,公司共实现年度物业租赁收入1.54亿元,同比增长19.03%。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道路旅客运输行业
报告期内,道路客运需求整体恢复节奏较慢,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和转型期。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全国公路累计发送旅客45.7亿人次,比上年增长28.9%,仅为2019年度公路客运量的35.13%;实现旅客运输周转量3,517.6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46.1%,仅为2019年度公路客运周转量的39.72%。公路旅客周转量占比下降明显,已由2011年54.09%下滑至2023年12.3%。
2023年3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现代化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运输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行动、交通运输科技创新驱动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行动等十大行动,要求构建快速便捷的城乡客运服务系统和舒适顺畅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改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优化运营组织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农村客运补贴政策,保障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衔接,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均等化服务水平。
2023年7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会同教育部、自然资源部等10部门单位办公厅(综合司、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通知》,以科学优化布局结构、合理调整存量规模、拓展站场服务功能、扩展旅游商留服、加强用地综合开发为重点,提出支持客运站按需调降级别或转为停靠点;支持乡镇客运站拓展邮政快递、货运物流等功能,提供客运乘车、邮件快件寄递、货运物流等服务,打造“一站多能”的农村客货邮融合站点;引导客运站经营者和旅行社等主体加强合作,在客运站内设立旅游集散中心,提供旅游票务预订、信息咨询、旅游集散等综合服务。
公司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选的“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2023年)”中位列第34位。
2、物流行业
根据《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与《2023年全国物流运行情况通报》,2023年,物流运行总体恢复向好,社会物流总额增速稳步回升,物流运行效率持续改善。2023年全国公路货物运输累计完成货运量403.4亿吨,较上年增长8.7%;实现货物运输周转量73,950.2亿吨公里,较上年下降6.9%。2023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52.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5.2%,增速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物流需求规模持续恢复向好,增速稳步回升。2023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8.2万亿元,同比增长2.3%。2023年物流业总收入13.2万亿元,同比增长3.9%。
《“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明确:物流行业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集约化、智能化、平台化、绿色化正成为物流行业当前发展阶段的新特征。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道路旅客运输与道路货运。2023年度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实现的收入为
7.57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9.76%;道路货运实现收入为3.35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26.42%;公司整车销售、燃油与润滑油销售业务2023年度实现的收入为1.73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3.67%。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
汽车客运 | 757,180,628.68 | 59.76 | 602,851,455.90 | 50.45 | 818,904,488.93 | 54.5 |
货物运输 | 334,797,314.15 | 26.42 | 332,956,781.69 | 27.86 | 271,900,874.15 | 18.1 |
销售业务 | 173,281,793.80 | 13.67 | 259,248,344.39 | 21.69 | 402,090,935.01 | 26.76 |
旅游业务 | 3,249,373.83 | 0.22 | ||||
其他 | 1,860,923.88 | 0.15 | 6,320,754.71 | 0.42 | ||
合计 | 1,267,120,660.51 | 100.00 | 1,195,056,581.98 | 100.00 | 1,502,466,426.63 | 100.00 |
2023年度公司各业务单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
主营业务成本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
汽车客运 | 1,011,090,396.17 | 66.87 | 1,024,570,187.63 | 64.36 | 1,157,102,560.14 | 64.29 |
货物运输 | 320,172,248.30 | 21.17 | 312,029,800.95 | 19.60 | 238,975,486.43 | 13.28 |
销售业务 | 180,785,890.54 | 11.96 | 255,406,453.01 | 16.04 | 391,290,719.55 | 21.74 |
旅游业务 | 3,129.52 | 0.00 | 5,885,283.79 | 0.33 | ||
其他 | 6,463,980.10 | 0.36 | ||||
合计 | 1,512,051,664.53 | 100.00 | 1,592,006,441.59 | 100.00 | 1,799,718,030.01 | 100.00 |
公司2023年度公司各业务单元占主营成本比重
1、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模式
(1)汽车站场业务的经营模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运营分布在江西省9个地级市以及安徽省2个地级市的79个客运站。公司的汽车站场经营以向公司所属的运营车辆提供站务服务为主,同时也为其他运营车辆提供站务服务。站务服务主要包括:客运代理服务、车辆安检服务、清洁清洗、停车管理、旅客站务服务等。
(2)汽车客运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汽车客运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公车公营和公车责任经营两种模式。
公车公营指公司单独购置车辆,聘用司乘人员在相关线路开展道路旅客运输。这种模式下,公司与相关车站结算后的全部票款确认为客运收入,同时承担所有成本开支,司乘人员按工作量领取薪酬。
公车责任经营指公司与员工签订责任经营合同书,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对责任经营车辆进行单车考核,同时经营人向公司缴纳车辆责任经营保证金和目标效益,公司向经营人按月退还车辆责任经营保证金。责任经营车辆的票款收入及保险、折旧、税金等运营成本按照公司的会计制度统一进行核算。在责任经营期间,经营人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针对责任经营人有关安全生产运输、站场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车辆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建制车辆共7919辆,其中道路客运运营车辆2321辆,公交车3447辆,出租车1596辆,旅游车162辆,货车210辆,驾驶员培训车150辆,校车33辆。公司从事道路客运的运营车辆有1607辆(占公司道路客运营运车辆总数的69.24%)以责任经营的形式交给公司职工个人经营,其余车辆计714辆(占公司道路客运营运车辆总数的30.76%)均由公司直接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道路客运班线1373条,其中1245条班线(占公司客运班线总数的90.68%)以责任经营的形式交给公司职工个人经营,其余128条班线(占公司客运班线总数的9.32%)由公司以公车公营方式直接经营。
2、道路货运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货运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货运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运输业务、货运信息市场、公铁联运业务、仓储配送业务、商品车零公里物流运输。货运收入主要依据经营主体与客户签署的相关合同进行结算。
3、公司销售业务主要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的轿车销售业务、维修服务。前述子公司从上游轿车生产厂家采购商品车,通过4S店向下游客户销售。此外,二级子公司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等企业还从事燃油销售业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客运网络优势
公司在江西省11个地级市中已拥有除赣州和宜春外9个地级市的站场资源和班线资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运营客运站场79个,拥有建制车辆7,919辆,营运班线1,373条,在江西省道路客运市场已形成规模优势、网络优势、集约化优势和一体化协同优势。
2、品牌优势
公司是我国公路客运企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江西省公路客运行业的龙头企业。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选的“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2023年)”中,江西长运位居第34位。
多年来,江西长运一直致力于为人们的出行提供满意、温馨的全方位服务,在旅客中形成较广泛的品牌认知度和良好的品牌美誉度。
3、运营管理经验丰富
公司在长期经营客运业务中,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同时培养锻炼了管理队伍和业务骨干人才,成为公司业务稳定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石,为公司持续安全生产运营提供了重要保障。
4、丰富的并购重组经验和资源整合能力
公司自上市以来,紧紧把握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趋势,先后成功与景德镇、吉安、黄山、马鞍山、新余、抚州、婺源、萍乡、上饶、鄱阳、鹰潭等多家当地客运公司达成合作,并组建了新余、吉安、鹰潭、婺源等公交公司。通过实施跨地区合作整合客运资源,形成了具有长运特色的合作共赢发展模式,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并购重组经验与人才。公司在扩张中兼顾规模和效益,在并购整合阶段,公司注意着力推进对合作企业管理体系、运营体系和文化建设的一体化协同,均取得良好整合成效。
5、过硬的安全运营能力
由于公路客运关系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安全生产运营是客运企业的重要保障。公司历来重视安全生产运营,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持续积累了大量安全生产运营的经验。
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持续努力,使得公司的安全生产指标远远优于交通运输部对公路客运一级资质企业的要求。过硬的安全运营能力,为公司赢得了社会和旅客的信赖,有助于客运业务健康发展。
6、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母子公司管理体系
公司于2007年12月入选上交所“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成为首批199家治理板块样本股之一。
多年来,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明确公司总部和子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和权力分配。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整体运营管理。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运送的客运量7,120.14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29.12%;完成客运周转量35.75亿人公里,较上年同期增长25.22%。
2023年度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实现的收入为7.5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亿元;道路货运实现收入为3.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4.05万元;公司燃油销售和整车销售、润滑油销售业务2023年度实现的收入为1.7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96.66万元。
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成本和费用管控,加大低效存量资产的盘活力度,综上因素,使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亏9,120.06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40,527,854.28 | 1,451,615,127.42 | 6.13 |
营业成本 | 1,621,148,217.52 | 1,699,307,492.28 | -4.60 |
销售费用 | 8,156,732.06 | 10,952,807.77 | -25.53 |
管理费用 | 275,825,063.62 | 299,158,670.05 | -7.80 |
财务费用 | 82,192,015.05 | 101,851,766.32 | -19.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0,475,458.57 | 200,051,790.22 | 85.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492,968.42 | -88,083,097.3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6,548,739.14 | -163,658,152.78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道路客运整体需求恢复不及预期,货运需求增速放缓。受上述因素影响,道路客运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5,432.92万元;道路货运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
184.05万元,而销售业务因二级子公司轿车销售业务量下滑,以及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上半年转让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实现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596.66万元。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7,815.93万元,其中道路客运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347.98万元,主要系公司压降运营成本,以及公司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会计估计变更,将道路客运营运车辆折旧年限由3-5年变更为8年;公交车辆折旧年限由6年变更为8年,减少公司上述车辆折旧费用计5,069.95万元;道路货运业务成本较上年增加
814.24万元;整车及燃油等销售业务因二级子公司轿车销售业务量下降,以及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上半年转让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销售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7,462.06万元。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从事汽车销售业务的二级子公司销售费用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大费用管控,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333.36万元。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232.8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3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55亿元,使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7亿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亦减少3,323.15万元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2023年度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13.74万元;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629.64万元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
2.41亿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0.23亿元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运送的客运量7,120.14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29.12%;完成客运周转量35.75亿人公里,较上年同期增长25.22%。
公司主业道路旅客运输业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6%;道路货物运输业务2023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5%;销售业务202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7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16%。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道路旅客运输 | 757,180,628.68 | 1,011,090,396.17 | -33.53 | 25.60 | -1.32 | 不适用 |
道路货物运输 | 334,797,314.15 | 320,172,248.30 | 4.37 | 0.55 | 2.61 | 减少1.92个百分点 |
销售业务 | 173,281,793.80 | 180,785,890.54 | -4.33 | -33.16 | -29.22 | 减少5.8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江西 | 1,501,581,046.74 | 1,541,547,953.36 | -2.66 | 6.76 | -4.25 | 不适用 |
安徽 | 64,016,101.10 | 102,750,728.51 | -60.51 | 3.20 | 1.28 | 不适用 |
广东 | 1,860,923.88 | 1,405,038.26 | 24.50 | 不适用 | -75.68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因公司近年来重点发展城乡公交一体化业务和城际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项目,承担了江西省内多个地区和安徽省黄山市、马鞍山地区的城乡公交、乡村班线的运营职能,上述农村班线的利润不能覆盖全部运营成本,而公司收到的对上述班线的相关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核算,不能冲减营业成本,因此公司2023年度道路客运业务的毛利率与江西、安徽地区的毛利率为负。
2、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已暂停对外开展业务,目前主要致力于现有已发放保理款的清收工作,广东地区2022年度未实现收入。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道路旅客运输 | 人工 | 431,916,298.11 | 28.56 | 421,608,413.91 | 26.48 | 2.44 | |
燃料、修理、折旧 | 331,383,505.60 | 21.92 | 365,047,646.93 | 22.93 | -9.22 | ||
其他 | 247,790,592.46 | 16.39 | 237,914,126.79 | 14.94 | 4.15 | ||
道路货物运输 | 人工 | 14,121,517.02 | 0.93 | 9,677,563.73 | 0.61 | 45.92 | |
燃料、修理、折旧 | 36,610,712.71 | 2.42 | 41,564,586.48 | 2.61 | -11.92 | ||
其他 | 269,440,018.57 | 17.82 | 260,787,650.74 | 16.38 | 3.32 | ||
销售业务 | 物料成本 | 180,785,890.54 | 11.96 | 255,406,453.01 | 16.04 | -29.2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人工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道路货运业务量增长,相应支付的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2、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的其他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景德镇市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支付的外协车辆运费同比增加所致。
3、上表中销售业务指子公司的燃油销售、整车销售和润滑油销售业务。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车辆供应商采购额9,749.1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4.43%;其中前五名车辆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63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17%。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供应厂商 | 采购金额(万元) |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4,579.43 |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3,057.9 |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1,294.08 |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 637 |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 180.7 |
合计 | 9,749.11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815.67 | 1,095.28 | -25.53 |
管理费用 | 27,582.51 | 29,915.87 | -7.80 |
财务费用 | 8,219.20 | 10,185.18 | -19.30 |
所得税 | 3,395.84 | 3,817.73 | -11.05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047.55 | 20,005.18 | 85.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49.30 | -8,808.3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654.87 | -16,365.82 | 不适用 |
注:(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 226,572.59万元,主要系公司提供道路旅客运输服务、汽车销售业务、道路货运业务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量为189,525.04万元,是正常的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支出。2023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55亿元,使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7亿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亦减少3,323.15万元,使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
85.19%。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系公司2023年度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13.74万元;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629.64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2.41亿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0.23亿元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21,896,477.13 | 5.02 | 431,430,896.99 | 9.02 | -48.57 | 见下附说明 |
应收账款 | 144,720,673.33 | 3.27 | 205,662,115.35 | 4.30 | -29.63 | |
其他应收款 | 143,521,419.27 | 3.24 | 70,183,228.81 | 1.47 | 104.50 | 见下附说明 |
存货 | 35,771,980.27 | 0.81 | 61,905,727.90 | 1.29 | -42.22 | 见下附说明 |
合同资产 | 54,556,106.43 | 1.23 | 72,881,672.93 | 1.52 | -25.14 | |
投资性房地产 | 227,249,498.84 | 5.14 | 66,365,979.25 | 1.39 | 242.42 | 见下附说明 |
长期股权投资 | 34,979,206.13 | 0.79 | 29,219,776.34 | 0.61 | 19.71 | |
固定资产 | 2,190,915,776.85 | 49.52 | 2,328,915,021.93 | 48.67 | -5.93 | |
在建工程 | 27,788,064.06 | 0.63 | 94,520,863.53 | 1.98 | -70.60 | 见下附说明 |
使用权资产 | 118,703,189.05 | 2.68 | 7,814,893.48 | 0.16 | 1418.94 | 见下附说明 |
短期借款 | 1,377,619,664.53 | 31.14 | 1,686,889,082.56 | 35.25 | -18.33 | |
合同负债 | 25,268,076.80 | 0.57 | 29,926,829.25 | 0.63 | -15.57 | |
长期借款 | 85,250,000.00 | 1.93 | 69,500,000.00 | 1.45 | 22.66 |
租赁负债 | 108,429,197.18 | 2.45 | 3,556,670.99 | 0.07 | 2948.61 | 见下附说明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缩减银行贷款规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较上年末减少2.07亿元。
(2)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7,333.82万元,主要系二级子公司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持有的于都城南客运站相关资产(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末应收资产受让方于都县雩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转让价款7,506.37万元。
(3)存货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从事汽车销售业务的二级子公司商品车库存减少所致。
(4)投资性房地产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6)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新增租入资产及公司租赁资产的租赁期限延长所致。
(7)租赁负债变动原因同使用权资产。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和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共2,518.51万元,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行业风险保证金及ETC保证金。
(2)公司二级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经销商买方信贷及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综合融资协议》,以现有以及将有的未上牌汽车作为抵押。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物的账面价值为1,076.19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城东区支行借款1000万元,以红旗北路96号房产和土地(产权证号为0062214,建筑面积是5518.23平方米,占地面积是16815.5平方米)、博望房产土地(产权证号为0079792,建筑面积1060.13平方米,占地面积2808.5平方米)作为抵押财产并签订了抵押合同;公司二级子公司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城东区支行借款1000万元,以含山中心客运站土地和房产(产权证号0002214号建筑面积6013.66平方米,占地面积12222.0平方米)作为抵押物并签订了抵押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借款
640.00 万元,以景德镇长运公司拥有的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新枫路69号土地(权证号为景土国用(2010)字第0106号,占地面积为16326.59平米)和房产(权证号为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71号,建筑面积536.3平米;权证号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80号,建筑面积2417.1平米;权证号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51号,建筑面积420平米;权证号为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62号,建筑面积572.32平米;权证号为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79号,建筑面积1479平米;权证号为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52号,建筑面积12.7平米) 作为抵押并签订了合同编号抵押合同;公司二级子公司乐平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借款500.00 万元,以乐平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乐平市大连新区大连路土地(权证号为赣(2022)乐平市不动产权第0032179号,占地面积为48496.9平米)和房产(权证号为赣(2022)乐平市不动产权第0032179号,建筑面积7872.74平米) 作为抵押并签订了抵押合同。上述土地使用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为1,214.94万元,上述房屋等固定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为4,244.51万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为1,075.5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14.4267万元,减少比例为60.02%。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出租汽车客运 | 是 | 收购 | 16.01 | 0.1533%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筹 | 已完成小股东股权收购,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否 |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等 | 是 | 收购 | 1,059.57 | 7.14%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筹 | 已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否 | ||||||
合计 | / | / | / | 1,075.58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2023年1月,公司按照评估价值,以16.01万元收购了龚伟华持有的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 0.1133%股权与傅小娟持有的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
0.1533%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出租汽车客运。注2:2023年7月,公司以1059.57万元收购了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7.14%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等。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573,732.54 | -172,389.12 | 401,343.42 | |||||
合计 | 573,732.54 | -172,389.12 | 401,343.42 |
注: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应收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运费2,285,151.28元(其中应收账款885,151.28元,其他应收款1,400,000.00元),因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和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债权重整方案,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收到浙江众泰公司银行存款支付100,000.00元,另收到ST众泰134,679股股票抵债。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永佳大道187号的岩寺汽车站相关资产,由黄山市徽州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上述资产转让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为509.36万元。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贵溪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公司二级子公司贵溪长运有限公司持有的贵溪城北客运站相关资产、贵溪城南客运站停车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等相关资产。贵溪城北客运相关资产收储事项还未办理资产交割;贵溪城南客运站停车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等相关资产转让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为-268.22万元。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二级子公司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于都城南客运站相关资产,协议转让给于都县雩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述资产转让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为-491.92万元。
4、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与乐安县自然资源局、乐安县交通运输局以及乐安县住房保障中心签署《乐安县老汽车站土地及建、构筑物使用权收储协议》,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按照评估价值,以1,837.5562万元将乐安县老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相关资产,转让给乐安县自然资源局、乐安县交通运输局和乐安县住房保障中心。上述资产转让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为1,687.60万元。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66.67%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道路客、货运输,高速运输服务,货运配载、仓储,城市货运,修理配件销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6,838.42万元,净资产为2,495.73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 189.61万元。
(2)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吉安长运公司注册资本6480万元,公司拥有其6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道路运输、旅客行包、快件货运、停车站场服务、旅游服务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吉安长运公司总资产21,300.05万元,净资产为11,639.50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988.58万元。
(3)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道路客运、停车站场、旅客行包、小件快运、汽车修理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2,959.63万元,净资产为2,327.42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363.75万元。
(4)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汽车托管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总资产7,143.01万元,净资产为4,828.84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818.32万元。
(5)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
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0万元,公司拥有其76.92%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技贸交易场地租赁、承办科技产品展示会、专利产品交易、科技成果转让等。截至2023年
12月31日,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总资产383.65万元,净资产为330.63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04.98万元。
(6)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高速客运、客运站经营、停车场经营、旅客行包、小件快运、物流服务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黄山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1,408.04万元,净资产为9,577.50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08.80万元。
(7)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包车运输、出租汽车客运、高速客运、客运站经营、货运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1,329.76万元,净资产为4,188.12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40.28万元。
(8)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公路旅客运输;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停车场服务;汽车维修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南昌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4,945.78万元,净资产为-449.84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298.69万元。
(9)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自有房出租、物业管理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总资产
203.52万元,净资产为203.26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22万元。
(10)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一类整车修理、大中型客车整车修理、大型货车整车修理、小型车整车修理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9,379.63万元,净资产为8,054.41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408.42万元。
(11)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仓储、汽车维修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47,946.54万元,净资产为16,439.89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356.21万元。
(12)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汽车配件及轮胎销售、停车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装卸、物业管理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21,180.64万元,净资产为3,183.81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962.91万元。
(13)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30.05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业务、物业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资产4,192.78万元,净资产为1,254.22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509.78万元。
(14)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664.295237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公共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出租客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资产18,067.57万元,净资产为1,692.53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953.71万元。
(15)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16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旅游客运、城市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汽车站经营服务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0,825.60万元,净资产为17,528.15 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16.41万元。
(16)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鄱阳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保险兼业代理、汽车配件、摩托车销售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鄱阳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资产10,514.17万元,净资产为3,580.54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36.1万元。
(17)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600万元,公司持有其99.96%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保险兼业代理、汽车配件、摩托车销售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24,093.81 万元,净资产为7,044.75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
666.60万元。
(18)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一类汽车维修,汽车技术开发,贸易信息咨询,汽车租赁,汽车,汽车配件,润滑油,汽车装饰批发,零售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988.65万元,净资产为499.56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3.16万元。
(19)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331.35万元,净资产为865.04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436.24万元。
(20)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公共客运、城市公交客运、一类汽车维修、制作发布广告、房屋租赁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资产8,647.12万元,净资产为-223.52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352.60万元。
(21)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车载终端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发、通信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的研发、销售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914.11万元,净资产为812.79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49.50万元。
(22)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公路客货运输;汽车租赁;洗车、停车服务;广告发布代理;汽车配件销售等。截至2023
年12月31日,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3,642.53万元,净资产为6,202.98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315.39万元。
(23)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500万元,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28,189.88万元,净资产为13,593.46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318.85万元。
(24)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及城乡公交客运、农村客运、班车客运、旅客客运、包车客运、出租车客运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婺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资产1,626.36万元,净资产为1,505.30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43.66万元。
(25)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6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财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物流、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130.12万元,净资产为-14,400.93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633.58万元。
(26)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993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县内、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及旅游包车、出租车客运、汽车租赁;普通货运;零担、大型物件、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站场、货运站场经营;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机动车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9,730.60万元,净资产为68,910.68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271.29万元。
(27)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开发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680.88万元,净资产为629.32万元,2023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01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发展趋势
道路客运在综合出行体系中,是最基础、最广泛的运输方式,兜底线、强支撑作用突出。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高铁成网运行、网约车和私家车普及,深刻影响和带动了人口布局和出行格局的变化。高铁、航空已逐渐成为主流出行方式,道路客运客流量大幅下降。铁路运输旅客周转量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比由2011年31.02%提高至2023年的51.48%;民航旅客周转量占比由2011年14.64%提高至2023年36.03%;而公路旅客周转量占比下降明显,由2011年54.09%下滑至2023年12.30%。
2023年客运需求虽快速恢复,但结构性分化明显。道路客运需求整体恢复节奏较慢,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和转型期。
2023年3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现代化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运输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行动、交通运输科技创新驱动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行动等十大行动,要求构建快速便捷的城乡客运服务系统和舒适顺畅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改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优化运营组织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农村客运补贴政策,保障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衔接,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均等化服务水平。
2023年7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会同教育部、自然资源部等10部门单位办公厅(综合司、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通知》,以科学优化布局结构、合理调整存量规模、拓展站场服务功能、扩展旅游商留服、加强用地综合开发为重点,提出支持客运站按需调降级别或转为停靠点;支持乡镇客运站拓展邮政快递、货运物流等功能,提供客运乘车、邮件快件寄递、货运物流等服务,打造“一站多能”的农村客货邮融合站点;引导客运站经营者和旅行社等主体加强合作,在客运站内设立旅游集散中心,提供旅游票务预订、信息咨询、旅游集散等综合服务。
道路客运行业将加速变革,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拓展都市圈交通通勤业务,深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强化衔接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新一代信息技术、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网联化与行业深度融合。
未来,道路客运企业将积极求变,创新应变,加速数字化和轻型化转型、深入实施服务架构基础再造、营运模式变革,不断提质增效,通过深耕客户经营,拓展场景化运营服务生态,创造增量需求,把提升运营效益作为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目标。
2、物流行业发展趋势
根据《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与《2023年全国物流运行情况通报》,2023年,物流运行总体恢复向好,社会物流总额增速稳步回升,物流运行效率持续改善。2023年全国公路货物运输累计完成货运量403.4亿吨,较上年增长8.7%;实现货物运输周转量73,950.2亿吨公里,较上年下降6.9%。
2023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52.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增速比上年提高
1.8个百分点。物流需求规模持续恢复向好,增速稳步回升。2023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8.2万亿元,同比增长2.3%。2023年物流业总收入13.2万亿元,同比增长3.9%。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提出:“建设高效顺畅的货运与物流服务体系,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新体系。开展道路货运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促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不断迭代与成熟,道路货运的数智化转型步伐不断加快,集约化、智能化、平台化、绿色化正成为物流行业的发展新特征。未来,提升道路货运物流效率,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深入实施降本增效依旧为道路货运企业市场数字化转型的主要方向。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坚持转型发展,全面建设面向未来挑战与应对行业发展变局的核心能力。稳中求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全面推进自身机制、平台、产品、服务的变革创新,通过品牌化、市场化、协同化、精细化和数字化建设,提升公司专业化管理能力;强化科技赋能,聚焦数字化、场景化、项目化运作模式,创造增量需求,挖掘发展潜力;尝试在新领域、新业务上实现突破,有效支撑产品经营、数字引领、效率提升战略的稳健施行。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坚持创新变革,深化客户经营,围绕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安全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营销体系建设、战略项目和数字化项目实施,拓展服务生态,优化服务结构,推动运营模式转型,着力强化业务布局、资产配置、数字化转型、资源整合和风险管理等能力提升,塑造公司发展新动能和新优势。2024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4.36亿元,营业成本控制在15.71亿元以内。公司在2024年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做精做细场景化营销和运营,以客户经营为核心,完善差异化服务产品体系;
2、落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城乡客运一体化与客货邮融合业务服务能力;
3、推进数字化转型,构建丰富场景平台,提升全流程业务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
4、优化业务的统筹布局,加大一体化运营协同力度,提升服务质效;
5、做实资产轻型化转型,切实推进站场资产的系统化配置,调整站场规模,优化站场空间布局、结构和功能,提升站场资产使用效率与效益;
6、稳步推进低效存量资产处置,优化公司资产布局和效能;
7、持续推动体制机制变革,深化“平台化”建设,提高专业化运营能力,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一体化协同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8、推续推动组织改革,完善预算、薪酬等制度,加强队伍的专业能力建设;
9、加快推进资源战略项目和科技创新项目实施;
10、守牢安全底线,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11、持续深化成本削减工作,全方位开展降本增效;
12、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要求,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治理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转型发展;
13、从战略目标、战略执行、业务经营、基础管理、对标机制等方面导入对标一流部署要求,切实推进战略落地实施;
14、尝试在新领域、新业务上实现突破;
15、全面完善风控举措,强化风险防控能力;
16、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围绕公司数字化、轻型化、绿色化转型,强化长运品牌建设和推广。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及区域经济波动风险
道路运输行业是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行业,与宏观及区域经济活跃度密切相关,宏观及区域经济的活跃程度会导致经济活动对运输需求的变化。基于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国内经济仍处于经济恢复和转型升级关键期,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出现波动,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 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为加快推动道路客运转型发展,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定制客运、农村客货邮融合、客运站综合开发、运游融合、旅客联程运输、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等方面均发布关于支持政策,若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减弱,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主要来自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近年来,因消费需求特征、要素供给模式发生深刻变革,出行格局发生深刻调整,高铁、航空已逐渐成为主流出行方式,道路客运量与客运周转量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比呈下滑趋势。
公司将坚持创新变革,深化客户经营,实施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差异化竞争和融合发展,加快推进营销体系建设、战略项目和数字化项目实施,构建客运与物流数字化平台运营体系和专业化
管理能力,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完善运营模式,持续优化服务供给结构,拓展服务生态,推进公司战略实施和新动能塑造。
4、安全事故风险
道路运输企业因所处的行业特点,在日常营运中面临交通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赔偿、车辆损毁及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处罚等风险。尽管公司已为营运车辆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相应的保险,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支出,但若保险赔付金额无法完全覆盖事故赔偿,将导致公司发生额外的支出,另外也可能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坚守安全底线,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构建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明确各层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管理职责,稳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石。公司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迭代优化安全风险检查模式,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持续筑牢安全生产底线。近年来,公司责任事故率、责任伤人率与责任死亡率等安全管理关键指标,均优于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客运一级企业安全考核指标的要求。
5、财务风险
报告期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的毛利率为-33.5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328,078.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15%。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对资产流动性构成一定风险。
道路客运业务毛利率为负数,主要系公司近年来重点发展城乡公交一体化业务和城际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项目,承担了江西省内多个地区与安徽省内的黄山、马鞍山地区的城乡公交、乡村班线的运营职能,上述农村班线的利润不能覆盖全部运营成本,而公司收到的对上述班线的相关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核算,不能冲减营业成本,因此公司2023年度道路客运业务的毛利率为负。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强化精细化管理和降本增效,挖掘经营潜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还将继续加大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围绕效率效益提升、成本改善、费用削减、业务和资产轻型化转型、存量低效资产处置等措施,提升资金效率和资产使用效率;另外,公司将努力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和债务结构,继续降低融资规模及融资费用。
6、政府补助不确定性风险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公司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分别为4.46亿元、4.53亿元、5.25亿元,主要为线路及营运补助、公交四类人员补贴、燃油补贴及新能源补贴等。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等文件,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已终止,另外若未来年度政府补助相关政策发生变动,公司未来政府补助的获得及金额将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损益。
公司将切实推进主业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从而降低政府补助波动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深化规范运作、加强科学治理,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着力提升公司治理运行质量。
公司已形成结构合理、运作高效、协调有序的治理机制。2023年3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4名,占比4/9;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共有5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2名,占比2/5。
2023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国企改革部署,完善董事会建设,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调整独立董事职责,持续规范委员会运作,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制定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序落实董事会和经理层职权,制定《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2023年,公司制定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与原则、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风险信息收集与风险识别、评估风险应对、风险预警及监控、风险事项报告、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等。另外,公司制定了《合规管理制度》,确立了合规体系建设制度构架,明确了合规管理工作的原则、组织和职责、合规管理重点等,以及管理运行机制、合规管理文化建设等,进一步落实合规管理责任,同时加大风险合规业绩效考核力度,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进一步优化。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批复文件,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由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继,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公司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业务竞争未彻底解决前,南昌市交通集团将推动《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的续签,同时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36个月内,在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基础上,南昌市交通集团将选择将相关存在竞争性的业务注入江西长运、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注销、剥离与江西长运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采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其他可行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公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同意委托公司管理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南昌公交湾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第二出租汽车公司产权、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95.05%
股权、江西大众交通运输有限公司40%股权、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45%股权、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江西长运于2024年1月5日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关于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公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同意委托公司管理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45%股权、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日,公司与南昌交投出租旅游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出租旅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同意委托公司管理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股权托管协议一年一签,直至被托管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情形之日为止。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共四项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3月10日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共四项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3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 月24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共十三项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25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7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一项议案。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9日 |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共三项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晓 | 董事长 | 男 | 51 | 2019-05-07 | 2026-03-08 | 0 | 0 | 0 | 0 | 是 | |
刘磊 | 董事、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 男 | 49 | 2016-06-20 | 2026-03-08 | 0 | 0 | 0 | 45.01 | 否 | |
张小平 | 董事 | 男 | 55 | 2016-06-20 | 2026-03-08 | 0 | 0 | 0 | 0 | 是 | |
吴隼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57 | 2016-06-20 | 2026-03-08 | 0 | 0 | 0 | 37.61 | 否 | |
穆孙祥 | 董事 | 男 | 53 | 2023-03-09 | 2026-03-08 | 0 | 0 | 0 | 16.76 | 是 | |
张云燕 | 独立董事 | 女 | 49 | 2019-06-28 | 2026-03-08 | 0 | 0 | 0 | 6.00 | 否 | |
王雪峰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23-03-09 | 2026-03-08 | 5.00 | 否 | ||||
肖征山 | 独立董事 | 男 | 65 | 2024-01-23 | 2026-03-08 | 0 | 0 | 0 | 0 | 否 | |
王咏梅 | 独立董事 | 女 | 56 | 2024-01-23 | 2026-03-08 | 0 | 0 | 0 | 0 | 否 | |
黄俊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2 | 2019-06-28 | 2026-03-08 | 0 | 0 | 0 | 0 | 是 | |
刘志坚 | 监事 | 男 | 53 | 2016-06-20 | 2026-03-08 | 10,000 | 10,000 | 0 | 0 | 是 | |
魏文青 | 监事 | 男 | 45 | 2021-11-16 | 2026-03-08 | 0 | 0 | 0 | 23.43 | 否 | |
周权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4 | 2018-09-27 | 2026-03-08 | 0 | 0 | 0 | 24.16 | 否 | |
徐志芳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50 | 2010-10-18 | 2026-03-08 | 10,000 | 10,000 | 0 | 28.68 | 否 | |
占梁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19-10-28 | 2026-03-08 | 0 | 0 | 0 | 37.61 | 否 | |
傅琳雁 | 财务总监 | 女 | 46 | 2021-03-19 | 2026-03-08 | 0 | 0 | 0 | 42.06 | 否 | |
肖良芝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21-08-26 | 2026-03-08 | 0 | 0 | 0 | 72.62 | 否 | |
胡维泉 | 董事(离任)、总经理(离任) | 男 | 59 | 2019-06-28 | 2023-03-09 | 0 | 0 | 0 | 7.2 | 否 |
黄博 | 董事(离任) | 男 | 41 | 2019-06-28 | 2023-03-09 | 0 | 0 | 0 | 0 | 是 | |
彭润中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7 | 2017-12-11 | 2024-01-23 | 0 | 0 | 0 | 6.00 | 否 | |
李宝常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9 | 2018-01-09 | 2024-01-23 | 0 | 0 | 0 | 6.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20,000 | 20,000 | 0 | / | 358.14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晓 | 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南昌供水公司城北营业处副处长、处长、网管维修处处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安监(信访)部常务副部长、部长;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等职。现任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
刘磊 | 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助理、江西南昌长运有限公司五分公司副经理等职。2008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4年4月至2019年8月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2020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3月31日起代行总经理职责。 |
张小平 | 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西防爆电机厂军品车间副主任,南昌机械工业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南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改制稳定处副处长、处长,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改制稳定处副处长、委机关支部专职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纪委书记等职,现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
吴隼 | 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客运分公司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长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2015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
穆孙祥 | 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高客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南昌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江西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等职。2016年8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 |
张云燕 | 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山西唐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作业人、主任等职。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兼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雪峰 | 1968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曾在美国加州大学富勒顿分校及美国弗罗里达国际大学做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宏观经济及政策、房地产经济与金融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教授。2023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
肖征山 | 1959年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咨询中心项目论证处助理研究员;广西桂林市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江西省扶贫办公室计财处干部;江西建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江西修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中审华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总经理;江西众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南昌修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西众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南昌修福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4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咏梅 | 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讲师、远程教育部高级主管等职。学术专长为审计与内部控制,主编《注册会计师执业实务手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发展与运用研究》、《构建公司受托责任-新兴的社会和道德会计、审计与报告实务》等著作。2024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
黄俊 | 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政工师。曾任南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监审部干事、南昌水业集团城北营业处江纺所所长、南昌水业集团监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主持工作)、南昌水业集团行政办公室主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部长助理(主任助理)、副部长(副主任)等职,现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9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刘志坚 | 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宣传科科长;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纪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6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 |
魏文青 | 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核算主管、副部长、管理审计部副部长、部长;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现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2021年11月起任公司监事。 |
周权 | 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商贸城、证券管理部、资产管理办公室和总经理办公室。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江西靖安武侠世界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2014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18年12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现任公司纪委副书记。2018年9月起任公司监事。 |
徐志芳 | 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税务主办、核算主管、副部长;子公司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南昌长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深圳市华嵘保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 |
占梁 | 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曾任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货运分公司经理、综合部部长、高客分公司经理;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职,2019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
傅琳雁 | 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会计、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科员等职。2012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南昌水业赣江水工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5月至2021年3月任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兼任九江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2021年3月兼任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21年3月19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
肖良芝 | 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客运部副经理、营销部经理,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18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
年9月至今任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26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 |
胡维泉 | 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政工师。曾任永丰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副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总支书记,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2016年8月2023年3月至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法水温泉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6月起至2023年3月任公司董事。 |
黄博 | 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员、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等职,现任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革规划部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董事。 |
彭润中 | 195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历任原地矿部江西省地质测试中心总工程师办主任、江西财经大学基建处副处长、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区域项目处处长等职,先后在荷兰、伊朗、美国等研究机构工作并承担大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教授。2017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宝常 | 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河北廊坊工贸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河北廊坊食品公司财务科长、河北廊坊食品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等职,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1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上表中公司离任董事胡维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期是自2016年8月8日至2023年3月27日;
2、董事刘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期是从2020年3月16日起;董事吴隼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期是自2015年1月20日起,担任副总经理的任期是自2019年10月28日起。
3、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5日收到副总经理穆孙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穆孙祥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穆孙祥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8月15日前在公司领取薪酬。
4、副总经理肖良芝先生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含补发的以前年度薪酬。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晓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22-06 | |
王晓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18-12 | |
胡维泉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19-02 | |
张小平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 | 2017-12 | |
刘磊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12 | |
黄博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改革规划部副总经理 | 2019-07 | |
黄俊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2019-02 | |
穆孙祥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23-08 | |
刘志坚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9-09 | |
刘志坚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15-04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彭润中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教授 | 2002-06 | |
李宝常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部门经理、合伙人 | 2013-09 | |
张云燕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管理 | 高级合伙人 | 2015-10 | |
张云燕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4-15 | |
张云燕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05-30 | |
黄博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1-12 | |
王雪峰 | 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教师 | 2004-06 | |
肖征山 | 南昌修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05 | |
肖征山 | 南昌修福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 2022-07 |
肖征山 | 江西众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2022-03 | |
王咏梅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远程教育部高级主管 | 2007-08 | 2023-09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执行;对于在公司领取报酬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年薪暂行方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主要经营目标和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具体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等,对上述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特批准后发放。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年薪暂行方案(修订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查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机构对2022年公司经营者年薪标准的测算过程,同时根据高管人员工作述职、多维度测评等方式对各人员2022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绩效考评。年薪标准测算是按照《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年薪暂行方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与经审计的公司2022年主要经营业绩的完成情况确定;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是根据各自主要职责,从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勤勉尽责、工作实绩、廉洁从业等方面多维度进行绩效考评。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年薪标准确定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且鉴于2022年度公司亏损,公司经营者2022年度的年薪标准向下调整14.91万元。 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2022年年薪标准的报告》和《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绩效考核及年薪分配的报告》,并同意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系按照《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暂行方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表现和公司经营业绩实际完成情况等实施综合评价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已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额支付薪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共计358.14万元(税前)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胡维泉 | 董事 | 离任 | 见下附说明 |
胡维泉 | 总经理 | 离任 | 见下附说明 |
黄博 | 董事 | 离任 | 见下附说明 |
王雪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见下附说明 |
穆孙祥 | 董事 | 选举 | 见下附说明 |
刘磊 | 代行总经理职责 | 见下附说明 | |
穆孙祥 | 副总经理 | 离任 | 见下附说明 |
肖征山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见下附说明 |
王咏梅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见下附说明 |
彭润中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见下附说明 |
李宝常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见下附说明 |
1、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晓先生、刘磊先生、张小平先生、吴隼先生、穆孙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彭润中先生、李宝常先生、张云燕女士、王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黄俊先生、刘志坚先生、魏文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徐志芳女士、周权先生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胡维泉先生、黄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胡维泉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胡维泉先生提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3、公司于 2023年 3 月3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副总经理刘磊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同意授权副总经理刘磊先生自2023年3月31日起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任总经理之日止。
4、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收到副总经理穆孙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穆孙祥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5、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彭润中先生、李宝常先生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肖征山先生、王咏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宝常先生、彭润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3年2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下属岩寺汽车站相关资产收储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峡江县部分房屋建筑物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五项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3月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3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履行职责的议案》、《关于授权副总经理刘磊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共二项议 |
案。 |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共十六项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度》共五项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6月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一项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7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四项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8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10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拟协议转让于都城南客运站相关资产的议案》、《关于二级子公司贵溪长运有限公司下属贵溪城北客运站与贵溪城南客运站相关资产收储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下属乐安县老汽车站相关资产收储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二级子公司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39辆出租车的议案》、《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共五项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11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六项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晓 | 否 | 11 | 11 | 10 | 0 | 否 | 5 | |
刘磊 | 否 | 11 | 11 | 9 | 0 | 否 | 5 | |
张小平 | 否 | 11 | 11 | 9 | 0 | 否 | 5 | |
吴隼 | 否 | 11 | 11 | 9 | 0 | 否 | 5 | |
穆孙祥 | 否 | 10 | 10 | 8 | 0 | 否 | 3 | |
彭润中 | 是 | 11 | 11 | 10 | 0 | 否 | 5 | |
李宝常 | 是 | 11 | 11 | 10 | 0 | 否 | 5 | |
张云燕 | 是 | 11 | 11 | 11 | 0 | 否 | 5 | |
王雪峰 | 是 | 10 | 10 | 8 | 0 | 否 | 2 | |
胡维泉 | 否 | 1 | 1 | 1 | 0 | 否 | 2 | |
黄博 | 否 | 1 | 1 | 1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宝常独立董事(召集人)、张云燕独立董事、吴隼董事 |
提名委员会 | 彭润中独立董事(召集人)、王晓董事长、李宝常独立董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云燕独立董事(召集人)、彭润中独立董事、张小平董事 |
战略委员会 | 王晓董事长(召集人)、彭润中独立董事、刘磊董事、王雪峰独立董事、穆孙祥董事 |
预算委员会 | 王晓董事长(召集人)、刘磊董事、王雪峰独立董事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八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19日 | 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重大会计处理事项、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并协商确定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议《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 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和公司2022年度的现金流量情况,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提交年度审计会计师开展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 |
2023年3月3日 | 审阅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初步审计意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充分沟通。 | 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同意公司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 |
2023年4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计提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并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交流与沟通,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子公司核销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减值准备的计提及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 |
2023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3年6月2日 | 审议通过了财务管理部《关于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请示》与公司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招标文件 | 同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
2023年7月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经审核公司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标文件与招标结果公示,并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 |
2023年8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经审核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议案,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的初步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和损耗情况,结合行业状况,并参照同行业企业相关资产折旧政策,与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公交企业运营服务成本规制管理办法中关于公交车规制折旧年限的通行做法,拟对固定资产类别中部分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调整后能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10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14日 | 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 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主体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
2023年12月27日 |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征山先生、王咏梅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 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肖征山先生、王咏梅女士主体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8日 | 审阅了公司拟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 | 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内领取的薪酬,系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数据真实、准确,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
2023年10月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2022年年薪标准的报告》和《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绩效考核及年薪分配的报告》,并同意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年薪标准测算是按照《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年薪暂行方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与经审计的公司2022年主要经营业绩的完成情况确定;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是根据各自主要职责,从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勤勉尽责、工作实绩、廉洁从业等方面多维度进行绩效考评。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年薪标准确定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且鉴于2022年度公司亏损,公司经营者2022年度的年薪标准向下调整14.91万元。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0月17日 |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与《关于二级子公司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39辆出租车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长运出租100%股权与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39辆出租车,是为消除和避免在出租汽车业务方面与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潜在同业竞争,同时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集中资源聚焦主业转型升级。 |
2023年11月15日 | 审议《关于拟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委员认为: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本次拟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与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南昌绿动交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事项,有利于公司新能源业务布局,加快公司所属企业屋顶、场站空闲场地光伏项目开发与合作,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
(六) 报告期内预算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
2023年11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预算编报工作时间安排 |
(七)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1月15日 | 对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 公司本次拟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南昌绿动交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为加快所属企业屋顶、场站空闲场地光伏项目开发与合作,促进新能源产业布局的有益之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关于拟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 |
2023年12月27日 | 对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交投出租旅游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与《关于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 公司本次拟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交投出租旅游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是为了避免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产生潜在同业竞争,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按照公允性的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同意上述二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拟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交投出租旅游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与《关于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
(八)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0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27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0,47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8458 |
销售人员 | 188 |
技术人员 | 365 |
财务人员 | 249 |
行政人员 | 1215 |
合计 | 10,47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 2112 |
中专学历 | 745 |
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 | 7618 |
合计 | 10,47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执行以效益和效率提升为导向的薪酬管理机制。子公司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制。 2023年,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江西长运选派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修订了完善了《江西长运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江西长运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强化薪酬激励导向作用,持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能。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年度经营方针及计划制定培训计划,对在岗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分层分类人才培训,鼓励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2023年,公司组织开展了项目投资、治理合规、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内控与审计等方面的培训,同时通过线上开展微课、直播等形式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培训与人才发展体系。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48777天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1,748,277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历年利润分配方案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享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规划(2021年度至2023年度)》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未来三年(2021年至2023),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476,745.46元,2021年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53,021,018.53元,加上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74,399,839.35元,2021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378,820.82元。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698,198.4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22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7,900,828.74元,2022年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46,360,424.15元,加上202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21,378,820.82元,减去支付2021年年度的普通股股利3,698,198.40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679,801.73元。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系按照《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暂行方案(修订稿)》的规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评结果确定年度薪酬总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紧密挂钩,绩效考评的过程与薪酬的确定体现了对高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则的要求,结合所处行业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持续完善和优化,有效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通过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的治理架构、机构设置、资产经营、投资运作、资产处置、权益分派、对外担保等进行风险控制;通过制度流
程制定、授权审批、绩效考核等手段对子公司运营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子公司在总部的总体方针和战略规划下,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主管理,依法合规运作。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江西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认真对公司“三会一层”架构、“关键少数”行为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自查问题,公司均已整改到位。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183.39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主要排污为道路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的尾气排放,公司道路客运站场和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均经环境保护部门相关环境影响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也未有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始终重视在经营管理中贯彻“绿色、低碳、环保”的环保理念,注重培养员工的环保意识,根据道路客运的特点探索节能降耗的新技术,致力于打造道路运输绿色环保运营,推动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培养员工的环保意识,宣传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介绍节能减排先进经验,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公司积极开展节能驾驶竞赛、节能知识竞赛活动;在客车新车型、新设备、新技术投入使用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建立驾驶员人才库,对进入人才库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进入人才库;每年都选送节能管理人员参加政府、行业协会组织的节能培训。
公司在多条城际公交班线上投入使用了节能环保、安全性能好的纯电动汽车。从事城市公交业务的子公司均引进了新能源客车(主要为纯电动汽车)为公众提供环保运输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营运新能源公交车2960辆,占营运公交车辆总数的比例为85.78%,新能源公交车较上年末增加127辆,增长比例为4.48%,新能源公交车辆在运营公交车辆总数的占比较上年增长3.59个百分点。低碳环保的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减少了车辆的碳排放。
公司倡导子公司合理安排运营作业与充电时间安排,加大夜晚电价“波谷”时段充电比重,既能合理利用站场设施设备,亦能有效降低能源消耗。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一是在城际公交和城市公交线路中尽可能使用新能源车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辆,并完成相关配套充电桩项目建设;二是合理安排运营作业与充电时间安排,加大夜晚电价“波谷”时段充电比重,既能合理利用站场设施设备,亦能有效降低能源消耗。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6,762.75 | 公司2023年度投资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项目金额合计为6,762.75万元。 |
其中:资金(万元) | 6,762.75 | 6,762.75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持续拓展城乡客运一体化业务布局。截至2023年12月,公司共开通城乡公交班线475条。2023年度,公司投资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项目金额合计为6,762.75万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股份限售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2022年11月 | 是 | 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7月3日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2022年10月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其他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2022年10月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2022年10月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2019年9月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分红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2021年4月 | 是 | 2021年至度2023年度 | 是 |
公司间接控股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2020年7月,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47,412,800股A股股票,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为该次非公开发行的唯一认购对象,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为2020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3日。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述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的股权(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本公司后,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承继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即在该等限售期届满前,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南昌市交通集团公司在限售期内不转让该等股份。
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间接控股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做出有关承诺如下:
1、南昌市交通集团在作为江西长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南昌市交通集团及南昌市交通集团控制的除江西国控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及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新增与江西长运存在竞争性的业务,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于与上市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南昌市交通集团在作为江西长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不向其它在业务上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组织或个人增加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3、南昌市交通集团在作为江西长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并将促使南昌市交通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4、南昌市交通集团的董事、总经理将不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江西长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从事损害江西长运利益的活动。
5、对于与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相关情况,做如下处理:
(1)针对交通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事项
在江西长运本次划转完成且上市公司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业务竞争未彻底解决前,收购人将推动《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的续签,同时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36个月内,在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基础上,南昌市交通集团将选择将相关存在竞争性的业务注入江西长运、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注销、剥离与江西长运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采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其他可行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
(2)针对道路货运、汽车销售的业务范围重合事项
在本次划转之后,南昌市交通集团将保障江西长运(含下属公司)及江西国控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继续独立运营相关业务,自主决定发展战略及业务方向,不凭借控股地位干预江西长运(含下属公司)及江西国控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的经营。
上述承诺在南昌市交通集团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南昌市交通集团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公司间接控股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将由上市公司独立控制并支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均系其自行聘用的员工,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上市公司资金使用不受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干预,不存在本公司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完全分开和独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各职能部门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
4、保证上市公司具备完全独立的办公机构与生产经营场所,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公司间接控股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尽可能减少南昌市交通集团及南昌市交通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南昌市交通集团及南昌市交通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将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南昌市交通集团将确保相关关联交易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双方公司章程、各项制度的要求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南昌市交通集团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长运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江西长运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江西长运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岀调整的承诺,本公司与江西长运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南昌市交通集团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相关行为,并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保护江西长运及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与江西长运发生同业竞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就长运集团及下属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承诺如下:
(1)长运集团目前并不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客运业务或资产。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长运集团及长运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于与上市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长运集团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其下属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当长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有竞争性同类业务,由此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长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自愿放弃同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3)长运集团不投资或控股任何业务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组织。若长运集团及长运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长运集团将促成该等机会让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4)长运集团的董事、总经理将不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活动。
(5)长运集团不向其它在业务上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6)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目前没有实质经营,未来亦不会经营物流及相关业务。长运集团将于本承诺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注销、转让该公司或变更其经营范围使其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7)南昌长安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已经更名为江西灿坤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已经变更为国内贸易、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已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亦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8)南昌汽车修理总厂目前已无汽车修理业务,未来也不经营汽车修理业务。长运集团将于本承诺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注销、转让该企业或变更该企业经营范围使其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上述承诺在长运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长运集团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公司分红规划(2021年至2023年)承诺: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021年至2023,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 12月31日余额 | 变更后2023年 1月1日余额 | 影响数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228,332.10 | 41,260,705.90 | 2,032,373.80 |
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537,633.21 | 50,491,356.59 | 1,953,723.38 |
股东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160,671,290.49 | -160,592,970.01 | 78,320.48 |
少数股东权益 | 262,831,859.78 | 262,832,189.72 | 329.94 |
2、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和损耗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规定,公司结合行业状况,并参照同行业企业相关资产折旧政策,与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公交企业运营服务成本规制管理办法中关于公交车规制折旧年限的通行做法,公司对运输设备的使用年限进行了重新核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3 年4月1日起,将道路客运营运车辆折旧年限由3-5年变更为8年;公交车辆折旧年限由6年变更为8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5,069.95万元,扣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增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3.24万元。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就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固定资产(运输设备)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准确反映公司经营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为接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需要。根据2022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司进行相应折旧年限变更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同类资产折旧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固定资产类别中部分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道路客运营运车辆与公交车辆的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能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公司编制的情况说明存在不公允的情况。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29 | 12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鑫、闫雪峰 | 涂卫兵、余鹏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1 | 1、1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 16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公司与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对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丽斌、陆叶以及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支付佳捷物流公司股权回购款及相应的利息、股权收购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等。2019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03民初170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起诉,并于2019年5月17日立案。2020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03民初1703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依据判决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共计执行到位人民币12,220.20元,法院依法扣缴申请执行费人民币83.30元后,剩余款项人民币12,136.90元已划付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公司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 03 执恢 595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如 | http://www.sse.com.cn |
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 |
公司对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张丽斌、陆叶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偿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和律师费等。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0307民初11376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起诉,并于2019年6月4日立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判决书(2019)粤0307民初11376号(一审判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为:维持原判。202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07破2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宣告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破产。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李桂生、方媛、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江西省铭顺投资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给付违约金和业绩补偿款。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起诉,并于2020年9月4日立案。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赣01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鉴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1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且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定的给付义务。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子公司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1执842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2023年6月7日,公司与赣州方通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赣01执恢35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2)赣01执恢35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2)赣01执恢35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2022)赣01执恢357号之四《执行裁定书》,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确权裁定,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莲花县高洲乡高州村的三处林地作价7,508,440.24元,交付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嵘保理”)因相关方拖欠保理款,依法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四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及利息,和律师费。2020年10月22日,华嵘保理收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91民初10024号、(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以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2020)粤0304民初5572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华嵘保理的起诉状。 2021年10月29日,华嵘保理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与(2020)粤0304民初55722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 鉴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且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定的给付义务,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嵘保理于2022年7月14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4执22775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 | http://www.sse.com.cn |
民终 363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4 年 3 月 4 日,华嵘保理收到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赣 07执 39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钟福源、李桂生、方媛的银行存款总计 3300 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上述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申请责令被执行人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袁荣福、曾小英、于都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调解协议,向申请执行人华嵘保理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以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和执行费用。2021年11月19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1)粤0391执4253号和粤0391执4255号《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目前案件在执行中。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6月7日,公司与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2)赣0103民初5240号《应诉通知书》,原告九江交通商贸有限公司因武宁县沙田新区客运站对价纠纷事项对公司和九江长运提起诉讼。2022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2)赣0103民初52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九江交通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2023)赣 0404民初 2909 号《应诉通知书》,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因武宁县沙田新区客运站对价纠纷事项对公司提起诉讼。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向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提出对第三人江西恒中实业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同日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请求变更第一条诉讼请求为“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武宁沙田新区客运站主站房、修理厂、附属设备,及其他资产对价共计 35,061,682.08 元。”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2023)赣 0404民初 2909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撤回对第三人江西恒中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 http://www.sse.com.cn |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二级子公司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南客运站”)收到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2023)赣 0731 民初 4151 号《应诉通知书》,原告袁观文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项对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2024 年 1 月 24 日,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收到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2023)赣 0731 民初 4151 号《民事裁定书》。原告袁观文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保全冻结了案涉标的,原告需先行向该院提出执行异议为由申请案件中止审理,法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 http://www.sse.com.cn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与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南昌绿动交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亿元,其中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2,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截至2023年末,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 http://www.sse.com.cn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关联方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按南昌市政实际融资成本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余额为50,169.24万元(含利息)。 | http://www.sse.com.cn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关联方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南昌市交通集团实际融资成本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0万元。 | http://www.sse.com.cn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 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 关系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 | 2022年12月30日 | 2023年12月29日 | 14,809.92 | 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005%向托管方收取托管费 | 是 | 股东的子公司 |
托管情况说明
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二家公司签署《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同意委托公司管理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南昌公交湾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第二出租汽车公司产权、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95.05%股权、江西大众交通运输有限公司40%股权、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45%股权、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每年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005%向托管方收取托管费,股权托管协议一年一签,直至被托管公司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情形之日为止。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020-04-08 | 2020-04-21 | 2023-04-21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公司 | 3,900,000 | 2022-02-14 | 2022-02-14 | 2023-02-14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 | 2022-02-14 | 2022-02-14 | 2023-02-14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60,000,000 | 2022-06-16 | 2022-06-16 | 2032-06-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 | 55,000,000 | 2022-07-11 | 2022-07-11 | 2025-07-1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 | 9,900,000 | 2022-11-04 | 2022-11-04 | 2025-11-04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22-10-08 | 2022-10-08 | 2023-10-07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 | 公司本部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 | 10,000,000 | 2022-11-29 | 2022-11-29 | 2023-11-28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全资子公司 |
公司 | 输有限公司 |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12,000,000 | 2022-10-19 | 2022-10-19 | 2032-10-1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长运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23-01-16 | 2023-01-16 | 2024-01-1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3-01-18 | 2023-01-18 | 2024-01-1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500,000 | 2022-12-20 | 2022-12-20 | 2023-12-2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2-12-20 | 2022-12-20 | 2023-12-2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南丰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8,300,000 | 2023-01-03 | 2023-01-03 | 2026-01-0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南城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3,600,000 | 2023-01-03 | 2023-01-03 | 2026-01-0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金溪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3-01-03 | 2023-01-03 | 2026-01-0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广昌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23-01-03 | 2023-01-03 | 2026-01-0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 | 公司本部 | 宜黄县长 | 4,700,000 | 2023-01-03 | 2023-01-03 | 2026-01-02 | 连带责任 | 否 | 否 | 是 | 其他关联 |
股份有限公司 | 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担保 | 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3-02-14 | 2023-02-14 | 2024-02-15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23-02-14 | 2023-02-14 | 2024-01-13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3-02-14 | 2023-02-14 | 2024-02-15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7,000,000 | 2023-03-20 | 2023-03-20 | 2024-07-26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是 | 控股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23-02-27 | 2023-02-27 | 2024-02-26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3-04-27 | 2023-04-27 | 2024-04-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 | 2023-06-07 | 2023-06-07 | 2024-06-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 | 2023-06-07 | 2023-06-07 | 2024-06-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萍乡 | 全资子公 | 萍乡市永 | 38,000,000 | 2023-07-04 | 2023-07-04 | 2026-07-04 | 连带责任 | 否 | 否 | 是 | 其他关联 |
长运有限公司 | 司 | 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担保 | 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7,500,000 | 2023-09- 21 | 2023-09-21 | 2024-08-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3-11-22 | 2023-11-22 | 2024-11-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4,4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53,750,921.01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3,750,921.01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7.1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6,624,5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76,626,421.01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23,250,921.01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1、2017年4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与其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及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为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及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务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二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 |
万元,保证期间为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1、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412,800 | 16.67 | -47,412,800 | -47,412,800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7,412,800 | 16.67 | -47,412,800 | -47,412,800 | 0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37,064,000 | 83.33 | 47,412,800 | 47,412,800 | 284,476,800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7,064,000 | 83.33 | 47,412,800 | 47,412,800 | 284,476,800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84,476,800 | 100 | 0 | 0 | 284,476,8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7】号)核准,公司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47,412,800股A股股票。上述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洪府办字〔2022〕368号)与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洪国资字[2022]143号),南昌市政将持有的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47,412,800股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鉴于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继南昌市政原股份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承诺承继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7月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7,412,800 | 47,412,8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3年7月3日 |
合计 | 47,412,800 | 47,412,800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19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96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0 | 65,676,853 | 23.0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7,412,800 | 47,412,800 | 16.67 | 0 | 无 | 国有法人 |
发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4,440,000 | 1.56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34,358 | 2,230,159 | 0.78 | 0 | 无 | 未知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3,726 | 2,138,977 | 0.75 | 0 | 无 | 未知 | ||
王行宙 | -128,584 | 2,037,000 | 0.72 | 0 | 无 | 未知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24,172 | 1,695,705 | 0.60 | 0 | 无 | 未知 | ||
党代玲 | 228,500 | 1,601,306 | 0.56 | 0 | 无 | 未知 | ||
原俊锋 | -200,000 | 1,501,000 | 0.53 | 0 | 无 | 未知 | ||
周基采 | 0 | 1,256,000 | 0.44 | 0 | 无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65,676,853 | 人民币普通股 | 65,676,853 |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7,41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12,800 | |||||
发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4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40,000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230,15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0,159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38,97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8,977 | |||||
王行宙 | 2,03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7,00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95,7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5,705 | |||||
党代玲 | 1,601,30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1,306 | |||||
原俊锋 | 1,50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1,000 | |||||
周基采 | 1,25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6,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晓 |
成立日期 | 1997年3月2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公路旅客运输、普通货运、汽车及摩托车检测、轿车出租、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等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黄中平 |
成立日期 | |
主要经营业务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间接控制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7日,公司接到原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市政集团收到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南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8日,公司接到南昌市交通集团通知,本次无偿划转已收到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1月7日,公司收到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公司变更通知书》,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已由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变更为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并于2022年11月4日在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3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南昌市交通集团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47,412,800股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7,41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667%;通过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23.0869%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9.7536%的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章勇 | 2006-06-08 | 789701399 | 154,414 | 水利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经营;项目投资咨询策划及可行性研究;城市综合开发、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室内外装修;资产经营管理;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国内贸易;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 |
情况说明 | 根据2022年6月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与2022年10月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月10日,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47,412,800股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后,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7,41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667%;通过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23.0869%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9.7536%的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大信审字[2024]第6-00035号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23年度,贵公司营业收入154,052.79万元,其中:汽车客运收入75,718.06万元,占比
49.15%;货物运输收入33,479.73万元,占比21.73%;汽车客运收入和货物运输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70.88%。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及披露详见附注三(二十七)、附注五(四十四)。由于营业收入是贵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存在可能操纵收入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汽车客运和货物运输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公司汽车客运和货物运输收入的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与贵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不同收入类别的相关内控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区分经营收入类别,结合公司业务板块的实际情况,对销售收入及销售毛利率进行月度波动分析、与上年同期收入及毛利率执行变动分析等分析复核程序;
(3)对主要应收账款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如未取得回函,执行替代性测试程序,并关注期后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
(4)区分经营收入类别进行检查程序,包括:①汽车客运收入,我们抽查收入记账凭证,检查单车收入成本表、单车收入台账、结算单、发班客运收入分配表等支持性文件;针对客运站经营收入,我们抽查客运代理费和站务费等收入凭证,根据客运站窗口售票金额、人数及收费标准复核计算客运代理费和站务费收入,与已确认的收入金额进行分析复核;②货物运输收入,我们抽查货物运输协议、运输货物签收单、暂估和结算台账等支持性文件;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结算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就用于处理与汽车客运收入相关交易的关键信息技术系统,利用本所内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价所选取的该系统内相关的信息技术应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二)政府补助
1.事项描述
2023年度,贵公司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5,836.22万元,其中:计入其他收益44,158.14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1,678.08万元。与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政策及披露详见附注三
(二十九)、附注五(四十九)、五(五十五)、附注八。由于确认政府补助金额重大,其会计处理正确与否直接影响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因此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贵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与管理层沟通,了解贵公司本年政府补助获取情况及补贴标准;
(2)获取与政府补助相关的文件,检查补助文件的内容、补助的类型以及文件的签署时间,核实贵公司对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及所属会计期间的判断是否准确;
(3)将本期收到政府补助与前期收到政府补助对比分析,重点关注本期新增项目的政府补助,分析会计处理的恰当性;
(4)检查政府补助的收款凭证,核对收款日期、收款金额、付款人基本信息,并与银行对账单记录进行核对,确认政府补助收款情况;
(5)检查政府补助账务处理方式及核算方法,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企业的会计政策;
(6)检查政府补助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正确性与披露充分性。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
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涂卫兵(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鹏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1,896,477.13 | 431,430,896.9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1,343.42 | 573,732.5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786,720.00 | 23,315,169.86 | |
应收账款 | 144,720,673.33 | 205,662,115.35 | |
应收款项融资 | 4,537,177.92 | ||
预付款项 | 20,920,103.20 | 64,836,711.8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3,521,419.27 | 70,183,228.8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5,771,980.27 | 61,905,727.90 | |
合同资产 | 54,556,106.43 | 72,881,672.9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038,235.73 | 42,856,957.25 | |
流动资产合计 | 669,150,236.70 | 973,646,213.4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4,979,206.13 | 29,219,776.3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7,812,267.98 | 30,101,011.1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27,249,498.84 | 66,365,979.25 | |
固定资产 | 2,190,915,776.85 | 2,328,915,021.93 | |
在建工程 | 27,788,064.06 | 94,520,863.5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8,703,189.05 | 7,814,893.48 | |
无形资产 | 956,638,615.00 | 1,046,029,010.9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5,559,908.19 | 9,967,063.08 | |
长期待摊费用 | 87,303,739.25 | 114,531,542.5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592,358.73 | 39,228,332.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745,322.19 | 45,024,867.2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55,287,946.27 | 3,811,718,361.46 | |
资产总计 | 4,424,438,182.97 | 4,785,364,574.9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77,619,664.53 | 1,686,889,082.5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2,114,860.00 | 76,506,468.54 | |
应付账款 | 171,458,979.55 | 223,527,946.45 | |
预收款项 | 35,717,963.54 | 28,205,676.71 | |
合同负债 | 25,268,076.80 | 29,926,829.2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5,245,905.64 | 140,822,088.20 | |
应交税费 | 45,214,335.92 | 51,588,610.39 | |
其他应付款 | 1,066,431,685.45 | 1,096,486,616.3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7,389,432.02 | 8,369,483.96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716,302.26 | 15,268,671.5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73,487.67 | 1,618,577.96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16,361,261.36 | 3,350,840,567.9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85,250,000.00 | 69,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8,429,197.18 | 3,556,670.99 | |
长期应付款 | 87,826,874.95 | 90,021,282.1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98,764.24 | ||
递延收益 | 1,460,621.00 | 2,18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1,457,069.94 | 48,537,633.2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4,423,763.07 | 214,994,350.54 | |
负债合计 | 3,280,785,024.43 | 3,565,834,918.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84,476,800.00 | 284,47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656,176,372.59 | 654,458,879.7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8,920,425.11 | 10,478,838.53 | |
专项储备 | 25,897,482.01 | 28,012,881.39 | |
盈余公积 | 139,941,687.55 | 139,941,687.5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17,293,187.04 | -160,671,290.4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98,119,580.22 | 956,697,796.72 | |
少数股东权益 | 245,533,578.32 | 262,831,859.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43,653,158.54 | 1,219,529,656.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424,438,182.97 | 4,785,364,574.94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4,603,479.03 | 345,399,439.1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62,052.06 | 1,035,825.45 | |
其他应收款 | 979,057,913.35 | 911,064,653.0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2,526,824.17 | 18,533,871.95 | |
存货 | 22,051.6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1,697.93 | 916,407.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73,955,142.37 | 1,258,438,376.5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79,148,909.05 | 1,773,810,423.5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50,000.00 | 75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6,412,103.91 | 28,175,637.11 | |
固定资产 | 515,180,146.46 | 539,406,839.1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7,361,556.29 | 5,167,547.33 | |
无形资产 | 95,574,093.21 | 98,783,673.8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05,752.31 | 4,285,255.4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345,144.7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744,339.62 | 2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39,222,045.59 | 2,470,379,376.42 | |
资产总计 | 3,613,177,187.96 | 3,728,817,752.9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01,143,231.56 | 1,611,357,312.6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2,814,860.00 | 45,408,160.00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524,393.44 | 633,478.56 | |
合同负债 | 67,436.38 | 29,244.16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473,809.16 | 24,264,204.58 | |
应交税费 | 2,099,659.20 | 1,648,614.72 | |
其他应付款 | 1,228,168,830.28 | 1,007,954,617.8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4,562.49 | 14,562.49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84,271.13 | 4,200,746.14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41.62 | 1,655.8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90,478,532.77 | 2,695,498,034.4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5,196,307.83 | 913,066.5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340,389.0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4,536,696.90 | 913,066.52 | |
负债合计 | 2,685,015,229.67 | 2,696,411,100.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84,476,800.00 | 284,47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37,405,444.70 | 626,809,740.8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639,836.42 | 9,639,836.4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0,160,076.53 | 140,160,076.53 | |
未分配利润 | -143,520,199.36 | -28,679,801.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28,161,958.29 | 1,032,406,652.0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613,177,187.96 | 3,728,817,752.98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540,527,854.28 | 1,451,615,127.42 | |
其中:营业收入 | 1,540,527,854.28 | 1,451,615,127.4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
其中:营业成本 | 1,621,148,217.52 | 1,699,307,492.2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0,911,713.85 | 24,352,178.46 | |
销售费用 | 8,156,732.06 | 10,952,807.77 | |
管理费用 | 275,825,063.62 | 299,158,670.05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82,192,015.05 | 101,851,766.32 | |
其中:利息费用 | 85,522,993.58 | 107,850,958.05 | |
利息收入 | 5,521,180.06 | 9,281,531.57 | |
加:其他收益 | 445,673,782.45 | 452,920,739.3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00,389.25 | 46,006,851.1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759,429.79 | 3,040,908.1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2,389.12 | -281,479.1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786,846.78 | -23,283,791.1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630,375.07 | -18,978,321.1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679,798.54 | 81,128,315.8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2,141,528.55 | -146,495,472.52 | |
加:营业外收入 | 40,881,289.69 | 20,551,824.0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577,870.51 | 4,831,839.2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838,109.37 | -130,775,487.75 | |
减:所得税费用 | 33,958,355.75 | 38,177,306.0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796,465.12 | -168,952,793.7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796,465.12 | -168,952,793.7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700,217.03 | -147,900,828.7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6,248.09 | -21,051,965.0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19,699.62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58,413.42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58,413.42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558,413.42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61,286.20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9,716,164.74 | -168,952,793.7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8,258,630.45 | -147,900,828.7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57,534.29 | -21,051,965.0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5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52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5,891,494.24 | 37,779,624.49 | |
减:营业成本 | 27,750,565.37 | 26,867,866.40 | |
税金及附加 | 9,181,786.79 | 6,865,335.79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5,583,452.65 | 36,667,612.74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5,126,451.18 | 49,366,195.27 | |
其中:利息费用 | 36,646,163.92 | 52,297,455.24 | |
利息收入 | 1,815,221.91 | 4,844,048.38 | |
加:其他收益 | 907,519.37 | 2,808,879.1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015,304.42 | 81,369,340.3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182,661.66 | 3,673,097.3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463,893.21 | -125,556,810.5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9,600,000.00 | -27,500,00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5,643.6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4,456,187.53 | -150,865,976.8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6,135.11 | 5,287,830.06 | |
减:营业外支出 | 495,100.88 | 782,277.4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4,845,153.30 | -146,360,424.1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189.3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826,963.97 | -146,360,424.1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826,963.97 | -146,360,424.1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4,826,963.97 | -146,360,424.1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93,044,838.08 | 1,437,885,919.2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430,925.90 | 50,441,125.5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2,250,088.88 | 640,206,593.4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5,725,852.86 | 2,128,533,638.3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36,238,827.73 | 989,607,767.6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2,146,254.65 | 725,160,084.8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0,082,215.48 | 96,003,281.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783,096.43 | 117,710,713.9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95,250,394.29 | 1,928,481,848.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0,475,458.57 | 200,051,790.2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5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 | 69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798,457.47 | 109,935,825.9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1,186,120.7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948,457.47 | 134,061,946.6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8,441,425.89 | 222,145,043.9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8,441,425.89 | 222,145,043.9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492,968.42 | -88,083,097.3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0,605.15 | 11,84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0,605.15 | 11,84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18,500,000.00 | 1,859,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18,930,605.15 | 1,871,34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08,330,000.00 | 1,885,315,3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7,250,344.17 | 112,434,441.3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8,359,107.31 | 9,899,180.0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99,000.12 | 37,248,411.4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95,479,344.29 | 2,034,998,152.7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6,548,739.14 | -163,658,152.7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6,566,248.99 | -51,689,459.8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3,277,594.24 | 454,967,054.1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6,711,345.25 | 403,277,594.24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7,425,883.7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689,834.13 | 711,799,399.3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6,115,717.91 | 711,799,399.3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34,955.0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289,221.45 | 29,473,468.8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433,619.18 | 12,143,313.6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34,032.31 | 520,098,006.6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091,828.03 | 561,714,789.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023,889.88 | 150,084,610.2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947,209.8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3,474,234.58 | 77,241,581.9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241,959.2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9,614,107.1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1,330,300.94 | 86,188,791.7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23,330.76 | 6,740,963.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0,119.96 | 26,900,066.66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8,695,74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1,379,190.72 | 33,641,029.8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51,110.22 | 52,547,761.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90,000,000.00 | 1,714,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90,000,000.00 | 1,714,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94,000,000.00 | 1,800,255,3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7,795,374.52 | 97,228,317.2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04,174.28 | 37,248,411.4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6,199,548.80 | 1,934,732,028.6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6,199,548.80 | -220,732,028.6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2,224,548.70 | -18,099,656.5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1,776,991.19 | 349,876,647.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9,552,442.49 | 331,776,991.19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8,012,881.39 | 139,941,687.55 | -160,671,290.49 | 956,697,796.72 | 262,831,859.78 | 1,219,529,656.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78,320.48 | 78,320.48 | 329.94 | 78,650.4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8,012,881.39 | 139,941,687.55 | -160,592,970.01 | 956,776,117.20 | 262,832,189.72 | 1,219,608,306.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17,492.85 | -1,558,413.42 | -2,115,399.38 | -56,700,217.03 | -58,656,536.98 | -17,298,611.40 | -75,955,148.3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58,413.42 | -56,700,217.03 | -58,258,630.45 | -1,457,534.29 | -59,716,164.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17,492.85 | 1,717,492.85 | 324,179.81 | 2,041,672.6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30,605.15 | 430,605.1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717,492.85 | 1,717,492.85 | -106,425.34 | 1,611,067.51 | |||||||||||
(三)利润分配 | -19,904,379.72 | -19,904,379.7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904,379.72 | -19,904,379.7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115,399.38 | -2,115,399.38 | 3,739,122.80 | 1,623,723.42 | |||||||||||
1.本期提取 | 12,283,412.23 | 12,283,412.23 | 5,344,048.69 | 17,627,460.92 | |||||||||||
2.本期使用 | 14,398,811.61 | 14,398,811.61 | 1,604,925.89 | 16,003,737.5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56,176,372.59 | 8,920,425.11 | 25,897,482.01 | 139,941,687.55 | -217,293,187.04 | 898,119,580.22 | 245,533,578.32 | 1,143,653,158.54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5,780,905.74 | 139,941,687.55 | -9,072,263.35 | 1,106,064,848.21 | 292,366,010.88 | 1,398,430,859.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5,780,905.74 | 139,941,687.55 | -9,072,263.35 | 1,106,064,848.21 | 292,366,010.88 | 1,398,430,859.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31,975.65 | -151,599,027.14 | -149,367,051.49 | -29,534,151.10 | -178,901,202.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7,900,828.74 | -147,900,828.74 | -21,051,965.05 | -168,952,793.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201,005.16 | 10,201,005.1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201,005.16 | 10,201,005.1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98,198.40 | -3,698,198.40 | -18,683,191.21 | -22,381,389.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98,198.40 | -3,698,198.40 | -18,683,191.21 | -22,381,389.6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231,975.65 | 2,231,975.65 | 2,231,975.65 | ||||||||||||
1.本期提取 | 22,339,131.51 | 22,339,131.51 | 22,339,131.51 | ||||||||||||
2.本期使用 | 20,107,155.86 | 20,107,155.86 | 20,107,155.8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8,012,881.39 | 139,941,687.55 | -160,671,290.49 | 956,697,796.72 | 262,831,859.78 | 1,219,529,656.50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28,679,801.73 | 1,032,406,652.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3,433.66 | -13,433.6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28,693,235.39 | 1,032,393,218.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595,703.89 | -114,826,963.97 | -104,231,260.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4,826,963.97 | -114,826,963.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595,703.89 | 10,595,703.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595,703.89 | 10,595,703.89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37,405,444.70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143,520,199.36 | 928,161,958.29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121,378,820.82 | 1,182,465,274.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121,378,820.82 | 1,182,465,274.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058,622.55 | -150,058,622.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6,360,424.15 | -146,360,424.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98,198.40 | -3,698,198.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98,198.40 | -3,698,198.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28,679,801.73 | 1,032,406,652.03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以赣股(1992)第03号文批准,于1993年4月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6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61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7月1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2002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84,476,8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158375283N。法定代表人:王晓。
(一)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注册地及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1号。
(二)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主要从事道路客运、客运站点建设及维护运营、物流、汽车租赁和物业管理等业务。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占相应应收款项金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或当期计提坏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影响坏账准备转回占当期坏账准备转回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或影响当期盈亏变化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占相应应收款项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投资预算金额较大,且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10%以上或期末余额占比10%以上 |
账龄超过1年以上的重要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 占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余额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 |
少数股东持有的权益重要的子公司 | 少数股东持有5%以上股权,且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10%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账面价值占长期股权投资10%以上,或来源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算)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0%以上 |
重要的资产置换和资产转让及出售 |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净利润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
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 |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3)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
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得以解除的,终止确认已解除的部分。如果现有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被实质性修改,终止确认现有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账龄长、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并根据可收回情况计提坏账准备。
13. 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账龄长、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并根据可收回情况计提坏账准备。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③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④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⑥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⑦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
⑧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⑨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账龄长、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并根据可收回情况计提坏账准备。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附注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分为如下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1:账龄组合合同资产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账龄长、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并根据可收回情况计提坏账准备。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在附注中披露终止经营的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净利润,终止经营的资产或处置组确认的减值损失及其转回金额,终止经营的处置损益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处置净损益,终止经营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债务重组准则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4.75-2.3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4 | 5 | 31.67-6.7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2 | 5 | 31.67-7.92 |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所有固定资产均计提折旧。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以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依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下表列示进行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摊销方法: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20-50 | 直线法 |
非专利技术 | 5-10 | 直线法 |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道路旅客运输收入、货物运输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与取得各类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方法如下:
1.道路旅客运输收入
道路旅客运输收入是指公司持有线路经营权,为广大旅客提供人员及随身行李的汽车运输服务,在与相关车站结算后的全部票款确认收入。
2.货物运输收入
本公司与托运方依据彼此商定的服务期间及货物批量签订定期运输合同。在提供运输劳务并取得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的凭据后确认收入。
3.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既购货方已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其并能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而且交易价格已确定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将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已扣除租赁激励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
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时需支付的款项等。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即本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的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以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对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管理部于2022年11月21日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文件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工程项目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32,373.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53,723.38 | |
未分配利润 | 78,320.48 | |
少数股东权益 | 329.94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 12月31日余额 | 变更后2023年 1月1日余额 | 影响数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228,332.10 | 41,260,705.90 | 2,032,373.80 |
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537,633.21 | 50,491,356.59 | 1,953,723.38 |
股东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160,671,290.49 | -160,592,970.01 | 78,320.48 |
少数股东权益 | 262,831,859.78 | 262,832,189.72 | 329.94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 12月31日余额 | 变更后2023年 1月1日余额 | 影响数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8,453.17 | 1,278,453.17 | |
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91,886.83 | 1,291,886.83 | |
股东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28,679,801.73 | -28,693,235.39 | -13,433.66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对各类固定资 | 2023年4月1日 | 累计折旧 | 50,699,486.59 |
营业成本 | 50,699,486.59 |
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了复核和重新确定,将道路客运营运车辆折旧年限由3-5年变更为8年;公交车辆折旧年限由6年变更为8年 | 所得税 | 2,293,198.57 | |
合并净利润 | 39,884,785.8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1,732,431.68 |
其他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以及“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规定,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了复核和重新确定。鉴于公司所处经济环境和资产购建技术条件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受到抑制,运营车辆行驶里程逐年下降,车辆的磨损率大幅降低,使用寿命明显提高。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认为需要对道路客运营运车辆和公交车辆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调整。其中:道路客运营运车辆折旧年限由3-5年变更为8年;公交车辆折旧年限由6年变更为8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4月1日开始执行。该事项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单位元) |
累计折旧减少 | 50,699,486.59 |
营业成本减少 | 50,699,486.59 |
所得税费用减少 | 2,293,198.57 |
合并净利润增加 | 39,884,785.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 | 31,732,431.68 |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1,430,896.99 | 431,430,896.9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3,732.54 | 573,732.5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3,315,169.86 | 23,315,169.86 | |
应收账款 | 205,662,115.35 | 205,662,115.3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4,836,711.85 | 64,836,711.8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0,183,228.81 | 70,183,228.8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1,905,727.90 | 61,905,727.90 | |
合同资产 | 72,881,672.93 | 72,881,672.9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856,957.25 | 42,856,957.25 | |
流动资产合计 | 973,646,213.48 | 973,646,213.4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9,219,776.34 | 29,219,776.3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101,011.10 | 30,101,011.1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6,365,979.25 | 66,365,979.25 | |
固定资产 | 2,328,915,021.93 | 2,328,915,021.93 | |
在建工程 | 94,520,863.53 | 94,520,863.5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814,893.48 | 7,814,893.48 | |
无形资产 | 1,046,029,010.91 | 1,046,029,010.9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9,967,063.08 | 9,967,063.08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4,531,542.52 | 114,531,542.5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228,332.10 | 41,260,705.90 | 2,032,373.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024,867.22 | 45,024,867.2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11,718,361.46 | 3,813,750,735.26 | 2,032,373.80 |
资产总计 | 4,785,364,574.94 | 4,787,396,948.74 | 2,032,373.8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86,889,082.56 | 1,686,889,082.5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6,506,468.54 | 76,506,468.54 | |
应付账款 | 223,527,946.45 | 223,527,946.45 | |
预收款项 | 28,205,676.71 | 28,205,676.71 | |
合同负债 | 29,926,829.25 | 29,926,829.2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0,822,088.20 | 140,822,088.20 | |
应交税费 | 51,588,610.39 | 51,588,610.39 |
其他应付款 | 1,096,486,616.33 | 1,096,486,616.3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369,483.96 | 8,369,483.96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268,671.51 | 15,268,671.5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18,577.96 | 1,618,577.96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50,840,567.90 | 3,350,840,567.9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9,500,000.00 | 69,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556,670.99 | 3,556,670.99 | |
长期应付款 | 90,021,282.10 | 90,021,282.1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98,764.24 | 1,198,764.24 | |
递延收益 | 2,180,000.00 | 2,18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537,633.21 | 50,491,356.59 | 1,953,723.3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4,994,350.54 | 216,948,073.92 | 1,953,723.38 |
负债合计 | 3,565,834,918.44 | 3,567,788,641.82 | 1,953,723.3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84,476,800.00 | 284,47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54,458,879.74 | 654,458,879.7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478,838.53 | 10,478,838.53 | |
专项储备 | 28,012,881.39 | 28,012,881.39 | |
盈余公积 | 139,941,687.55 | 139,941,687.5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60,671,290.49 | -160,592,970.01 | 78,320.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56,697,796.72 | 956,776,117.20 | 78,320.48 |
少数股东权益 | 262,831,859.78 | 262,832,189.72 | 329.9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9,529,656.50 | 1,219,608,306.92 | 78,650.4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785,364,574.94 | 4,787,396,948.74 | 2,032,373.80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45,399,439.19 | 345,399,439.1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35,825.45 | 1,035,825.45 | ||
其他应收款 | 911,064,653.01 | 911,064,653.0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8,533,871.95 | 18,533,871.95 | ||
存货 | 22,051.60 | 22,051.6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16,407.31 | 916,407.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58,438,376.56 | 1,258,438,376.5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73,810,423.54 | 1,773,810,423.5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50,000.00 | 75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8,175,637.11 | 28,175,637.11 | ||
固定资产 | 539,406,839.19 | 539,406,839.1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167,547.33 | 5,167,547.33 | ||
无形资产 | 98,783,673.81 | 98,783,673.8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85,255.44 | 4,285,255.4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8,453.17 | 1,278,453.1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70,379,376.42 | 2,471,657,829.59 | 1,278,453.17 | |
资产总计 | 3,728,817,752.98 | 3,730,096,206.15 | 1,278,453.1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11,357,312.63 | 1,611,357,312.6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5,408,160.00 | 45,408,160.00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633,478.56 | 633,478.56 |
合同负债 | 29,244.16 | 29,244.16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264,204.58 | 24,264,204.58 | |
应交税费 | 1,648,614.72 | 1,648,614.72 | |
其他应付款 | 1,007,954,617.80 | 1,007,954,617.8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4,562.49 | 14,562.49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00,746.14 | 4,200,746.1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55.84 | 1,655.8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95,498,034.43 | 2,695,498,034.4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13,066.52 | 913,066.5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91,886.83 | 1,291,886.8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13,066.52 | 2,204,953.35 | 1,291,886.83 |
负债合计 | 2,696,411,100.95 | 2,697,702,987.78 | 1,291,886.8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84,476,800.00 | 284,47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26,809,740.81 | 626,809,740.8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639,836.42 | 9,639,836.4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0,160,076.53 | 140,160,076.53 | |
未分配利润 | -28,679,801.73 | -28,693,235.39 | -13,433.6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32,406,652.03 | 1,032,393,218.37 | -13,433.6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728,817,752.98 | 3,730,096,206.15 | 1,278,453.17 |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3%、5%、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25%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25%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25%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25% |
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 | 25%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25%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25%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25%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 25%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25%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25%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25%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25%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25%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5%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25%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25%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25% |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5%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25% |
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 20%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于都县永发共公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之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有该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吉安长运羊狮慕客运有限公司、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黄山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等57家子(孙)公司。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2】4号),将《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
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期享有该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子公司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孙公司鹰潭市交通技工学校、于都县永发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都昌县长运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税【2022】第2号),对从事主营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产业,从事国家及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扶持发展项目,从事救助、救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和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等公益事业,或者从事自来水生产供应、公共交通、电气热供应、邮电通讯、园林绿化、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业,发生严重亏损,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本期享有该税收优惠政策的有: 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及孙公司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年第10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享有该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及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子(孙)公司。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0,657.37 | 256,315.04 |
银行存款 | 196,302,929.26 | 403,021,279.20 |
其他货币资金 | 25,412,890.50 | 28,153,302.75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221,896,477.13 | 431,430,896.9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01,343.42 | 573,732.54 |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401,343.42 | 573,732.54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其中: | |||
合计 | 401,343.42 | 573,732.5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786,720.00 | 23,315,169.86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786,720.00 | 23,315,169.8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0(含)天以内 | 68,204,336.80 | 63,705,654.94 |
31天至1年 | 77,297,411.81 | 128,362,844.98 |
1年以内小计 | 145,501,748.61 | 192,068,499.92 |
1至2年 | 2,282,537.36 | 4,538,949.92 |
2至3年 | 950,027.12 | 1,130,539.1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23,904.55 | 4,448,315.06 |
4至5年 | 4,913,376.73 | 10,570,292.46 |
5年以上 | 177,637,133.11 | 166,839,878.63 |
减:坏账准备 | -187,188,054.15 | -173,934,359.83 |
合计 | 144,720,673.33 | 205,662,115.3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6,802,298.44 | 50.26 | 166,331,252.04 | 99.72 | 471,046.40 | 167,711,954.06 | 44.18 | 151,142,467.19 | 90.12 | 16,569,486.8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5,106,429.04 | 49.74 | 20,856,802.11 | 12.63 | 144,249,626.93 | 211,884,521.12 | 55.82 | 22,791,892.64 | 10.76 | 189,092,628.48 |
账龄组合 | 165,106,429.04 | 49.74 | 20,856,802.11 | 12.63 | 144,249,626.93 | 211,884,521.12 | 55.82 | 22,791,892.64 | 10.76 | 189,092,628.48 |
合计 | 331,908,727.48 | / | 187,188,054.15 | 56.40 | 144,720,673.33 | 379,596,475.18 | / | 173,934,359.83 | / | 205,662,115.3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6,802,298.44 | 166,331,252.04 | 99.72 | |
合计 | 166,802,298.44 | 166,331,252.04 | 99.72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依据 | |
如皋市亚曼汽车有限公司 | 62,803,144.44 | 62,803,144.44 | 100.00 | 该企业已资不抵债,预计无法收回 |
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37,000,000.00 | 100.00 | 失信被执行人,预计无法收回 |
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00.00 | 失信被执行人,预计无法收回 |
方媛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100.00 | 失信被执行人,预计无法收回 |
金华青年智慧汽车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该企业已资不抵债,预计无法收回 |
杭州易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355,232.00 | 1,884,185.60 | 80.00 | 已清算,按可收回金额计提 |
深圳市骏业天建材有限公司 | 1,350,000.00 | 1,350,000.00 | 100.00 | 法院执行无可执行财产,已终止执行 |
合 计 | 166,508,376.44 | 166,037,330.04 | — |
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依据 | |
如皋市亚曼汽车有限公司 | 62,803,144.44 | 62,803,144.44 | 100.00 | 该企业已资不抵债,预计无法收回 |
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27,845,177.72 | 75.26 | 失信被执行人,按可收回金额计提 |
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00.00 | 失信被执行人,预计无法收回 |
方媛 | 28,000,000.00 | 21,072,026.38 | 75.26 | 失信被执行人,按可收回金额计提 |
金华青年智慧汽车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该企业已资不抵债,预计无法收回 |
杭州易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355,232.00 | 1,884,185.60 | 80.00 | 已清算,按可收回金额计提 |
湖南猎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123,577.62 | 1,107,933.05 | 98.61 | 企业破产清算,按可收回金额计提 |
深圳市骏业天建材有限公司 | 1,350,000.00 | 1,350,000.00 | 100.00 | 法院执行无可执行财产,已终止执行 |
合计 | 167,631,954.06 | 151,062,467.1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5,106,429.04 | 20,856,802.11 | 12.63 |
合计 | 165,106,429.04 | 20,856,802.11 | 12.6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账龄组合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5,501,748.61 | 4,559,216.60 | 3.13 | 192,068,499.92 | 7,660,413.11 | 3.99 |
其中:30(含)天以内 | 68,204,336.80 | 694,346.00 | 1.02 | 63,705,654.94 | 719,099.02 | 1.13 |
31天至1年 | 77,297,411.81 | 3,864,870.60 | 5.00 | 128,362,844.98 | 6,941,314.09 | 5.41 |
1至2年 | 2,282,537.36 | 246,741.35 | 10.81 | 4,538,949.92 | 758,580.22 | 16.71 |
2至3年 | 950,027.12 | 404,859.72 | 42.62 | 1,130,539.19 | 524,529.99 | 46.4 |
3至4年 | 623,904.55 | 346,914.24 | 55.6 | 969,505.44 | 743,103.85 | 76.65 |
4至5年 | 2,558,144.73 | 2,109,003.53 | 82.44 | 570,292.46 | 498,531.28 | 87.42 |
5年以上 | 13,190,066.67 | 13,190,066.67 | 100 | 12,606,734.19 | 12,606,734.19 | 100 |
合计 | 165,106,429.04 | 20,856,802.11 | 12.63 | 211,884,521.12 | 22,791,892.64 | 10.76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1,142,467.19 | 16,296,717.90 | 1,107,933.05 | 166,331,252.04 | ||
账龄组合 | 22,791,892.64 | 1,358,165.18 | 576,925.35 | 20,856,802.11 | ||
合计 | 173,934,359.83 | 16,296,717.90 | 1,358,165.18 | 1,684,858.40 | 187,188,054.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684,858.4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湖南猎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运费及保证金 | 1,107,933.05 | 破产清算 | 管理层决议 | 否 |
合计 | / | 1,107,933.05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7,458,940.86 | 36,014,897.91 | 73,473,838.77 | 18.92 | 2,721,439.22 |
如皋市亚曼汽车有限公司 | 62,803,144.44 | 62,803,144.44 | 16.18 | 62,803,144.44 | |
深圳迪链科技有限公司 | 62,094,475.69 | 62,094,475.69 | 15.99 | 2,312,811.31 | |
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37,000,000.00 | 9.53 | 37,000,000.00 | |
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7.73 | 30,000,000.00 | |
合计 | 229,356,560.99 | 36,014,897.91 | 265,371,458.90 | 68.35 | 134,837,394.9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30(含)天以内 | 26,010,421.43 | 260,104.21 | 25,750,317.22 | 40,492,185.72 | 404,921.86 | 40,087,263.86 |
31天至1年 | 30,321,883.38 | 1,516,094.17 | 28,805,789.21 | 34,520,430.60 | 1,726,021.53 | 32,794,409.07 |
合计 | 56,332,304.81 | 1,776,198.38 | 54,556,106.43 | 75,012,616.32 | 2,130,943.39 | 72,881,672.9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332,304.81 | 100 | 1,776,198.38 | 3.15 | 54,556,106.43 | 75,012,616.32 | 100 | 2,130,943.39 | 2.84 | 72,881,672.9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6,332,304.81 | 100 | 1,776,198.38 | 3.15 | 54,556,106.43 | 75,012,616.32 | 100 | 2,130,943.39 | 2.84 | 72,881,672.93 |
合计 | 56,332,304.81 | / | 1,776,198.38 | / | 54,556,106.43 | 75,012,616.32 | / | 2,130,943.39 | / | 72,881,672.9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0(含)天以内 | 26,010,421.43 | 260,104.21 | 1.00 |
31天至1年 | 30,321,883.38 | 1,516,094.17 | 5.00 |
合计 | 56,332,304.81 | 1,776,198.38 | 3.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账龄组合 | 2,130,943.39 | 354,745.01 | ||
合计 | 2,130,943.39 | 354,745.01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537,177.92 | |
合计 | 4,537,177.9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941,509.65 | 85.76 | 41,803,342.94 | 64.47 |
1至2年 | 946,965.78 | 4.53 | 8,710,263.99 | 13.43 |
2至3年 | 1,184,697.62 | 5.66 | 791,876.15 | 1.22 |
3年以上 | 846,930.15 | 4.05 | 13,531,228.77 | 20.88 |
合计 | 20,920,103.20 | 100.00 | 64,836,711.8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债权单位 | 债务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芦溪县交通运输局 | 1,040,354.76 | 1-2年、2-3年 | 尚未结算 |
景德镇平安运输有限公司 | 景德镇道生物流有限公司 | 631,610.00 | 2-3年 | 尚未结算 |
合计 | — | 1,671,964.76 | — | —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3,565,000.00 | 17.0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销售分公司 | 1,757,724.25 | 8.40 |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1,316,981.98 | 6.30 |
江西广甸宝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66,483.70 | 6.05 |
芦溪县交通运输局 | 1,040,354.76 | 4.97 |
合计 | 8,946,544.69 | 42.7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3,521,419.27 | 70,183,228.81 |
合计 | 143,521,419.27 | 70,183,228.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0(含)天以内 | 90,039,652.95 | 10,494,735.20 |
31天至1年 | 34,797,039.37 | 53,208,416.05 |
1年以内小计 | 124,836,692.32 | 63,703,151.25 |
1至2年 | 21,312,141.16 | 5,262,771.67 |
2至3年 | 1,162,264.83 | 3,380,788.4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781,853.12 | 5,068,696.25 |
4至5年 | 2,124,337.78 | 2,929,564.72 |
5年以上 | 227,513,458.36 | 221,375,566.15 |
减:坏账准备 | -236,209,328.30 | -231,537,309.71 |
合计 | 143,521,419.27 | 70,183,228.8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3,057,138.24 | 5,539,912.41 |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 | 11,873,434.05 | 14,164,888.51 |
代垫款 | 7,650,226.19 | 1,510,007.16 |
暂借款 | 91,479,045.89 | 94,484,717.55 |
往来款 | 36,558,853.24 | 59,462,208.68 |
股权回购款及债权转让款 | 86,627,863.10 | 86,627,863.10 |
资产处置款 | 75,063,700.00 | |
其他 | 67,420,486.86 | 39,930,941.11 |
减:坏账准备 | -236,209,328.30 | -231,537,309.71 |
合计 | 143,521,419.27 | 70,183,228.8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13,144.38 | 45,109,115.21 | 186,315,050.12 | 231,537,309.71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41,435,799.56 | 41,435,799.56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88,804.24 | 5,403,377.37 | 45,374,683.70 | 51,566,865.31 |
本期转回 | 1,282,771.69 | 1,282,771.6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4,176,275.47 | 4,176,275.47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901,948.62 | 7,793,921.33 | 227,513,458.35 | 236,209,328.3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231,537,309.71 | 10,131,065.75 | 1,282,771.69 | 4,176,275.47 | 236,209,328.30 | |
合计 | 231,537,309.71 | 10,131,065.75 | 1,282,771.69 | 4,176,275.47 | 236,209,328.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4,176,275.47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于建华 | 借款 | 1,503,134.00 | 败诉 | 管理层决议 | 否 |
南昌旅游有限公司 | 8.31事故赔款 | 1,288,561.98 | 公司已注销 | 管理层决议 | 否 |
合计 | / | 2,791,695.98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佳捷现代投资控股公司 | 79,567,863.10 | 20.95 | 股权回购款 | 5年以上 | 79,567,863.10 |
于都县雩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5,063,700.00 | 19.77 | 资产处置款 | 1年以内 | 750,637.00 |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67,239,814.79 | 17.71 | 暂借款 | 5年以上 | 67,239,814.79 |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6,000,000.00 | 4.21 | 土地收储款 | 1-2年 | 1,600,000.00 |
深圳佳捷现代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 12,856,094.57 | 3.39 | 暂借款 | 5年以上 | 12,856,094.57 |
合计 | 250,727,472.46 | 66.03 | / | / | 162,014,409.4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636,894.34 | 1,206,972.49 | 4,429,921.85 | 6,415,082.67 | 412,927.10 | 6,002,155.57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5,685,698.94 | 5,459,748.45 | 30,225,950.49 | 56,733,443.71 | 1,090,342.36 | 55,643,101.35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409,286.80 | 409,286.80 | 255,109.18 | 255,109.18 | ||
低值易耗品 | 706,821.13 | 706,821.13 | 5,361.80 | 5,361.80 | ||
合计 | 42,438,701.21 | 6,666,720.94 | 35,771,980.27 | 63,408,997.36 | 1,503,269.46 | 61,905,727.9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12,927.10 | 794,045.39 | 1,206,972.49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90,342.36 | 4,837,468.70 | 468,062.61 | 5,459,748.4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503,269.46 | 5,631,514.09 | 468,062.61 | 6,666,720.9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0,336,944.93 | 10,947,626.60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50,198.41 | 81,220.65 |
预缴税费 | 2,561,715.36 | 3,840,504.73 |
待摊费用 | 24,989,377.03 | 27,987,605.27 |
合计 | 38,038,235.73 | 42,856,957.25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7,375,250.70 | 4,182,661.66 | 31,557,912.36 | ||||||||
新国线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 1,844,525.64 | 1,576,768.13 | 3,421,293.77 | ||||||||
小计 | 29,219,776.34 | 5,759,429.79 | 34,979,206.13 | ||||||||
合计 | 29,219,776.34 | 5,759,429.79 | 34,979,206.13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上饶市新东方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810,000.00 | -810,000.00 | -810,000.00 | ||||||||
安徽畅捷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994.26 | 2,002,994.26 | 2,994.26 | |||||||
中度石化当涂有限公司 | 1,300,000.00 | -21,758.48 | 1,278,241.52 | -21,758.48 | |||||||
黄山市新思维驾驶员培训咨询有限公司 | 36,000.00 | -5,082.79 | 30,917.21 | -5,082.79 | |||||||
景德镇长运物流园有限公司 | 19,842,716.59 | -1,648,081.73 | 18,194,634.86 | -1,648,081.73 | |||||||
江西吉安长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5,362,294.51 | 193,185.62 | 5,555,480.13 | 150,000.00 | 193,185.62 | ||||||
中道旅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00 | 750,000.00 | |||||||||
合计 | 30,101,011.10 | -2,288,743.12 | 27,812,267.98 | 150,000.00 | -2,288,743.12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8,248,544.43 | 14,275,405.00 | 142,523,949.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611,385.91 | 99,563,413.00 | 192,174,798.91 |
(1)外购 | 2,958,780.32 | 2,958,780.32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92,611,385.91 | 96,604,632.68 | 189,216,018.59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20,859,930.34 | 113,838,818.00 | 334,698,748.34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2,878,936.87 | 3,279,033.31 | 76,157,970.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661,782.44 | 14,629,496.88 | 31,291,279.32 |
(1)计提或摊销 | 3,861,866.78 | 1,087,759.81 | 4,949,626.59 |
(2)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转入 | 12,799,915.66 | 13,541,737.07 | 26,341,652.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89,540,719.31 | 17,908,530.19 | 107,449,249.5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1,319,211.03 | 95,930,287.81 | 227,249,498.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369,607.56 | 10,996,371.69 | 66,365,979.2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190,915,776.85 | 2,328,915,021.9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190,915,776.85 | 2,328,915,021.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48,382,931.48 | 239,583,068.49 | 2,109,077,931.62 | 4,397,043,931.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1,129,333.14 | 50,997,827.97 | 120,033,061.02 | 272,160,222.13 |
(1)购置 | 6,560,384.87 | 32,113,650.92 | 120,033,061.02 | 158,707,096.81 |
(2)在建工程转入 | 94,568,948.27 | 18,884,177.05 | 113,453,125.3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4,192,822.18 | 18,627,178.70 | 291,600,628.85 | 504,420,629.73 |
(1)处置或报废 | 102,609,260.76 | 17,965,378.71 | 288,181,028.85 | 408,755,668.32 |
(2)其他减少 | 91,583,561.42 | 661,799.99 | 3,419,600.00 | 95,664,961.41 |
4.期末余额 | 1,955,319,442.44 | 271,953,717.76 | 1,937,510,363.79 | 4,164,783,523.9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71,247,279.50 | 156,453,893.23 | 1,439,324,359.69 | 2,067,025,532.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644,225.89 | 14,728,606.98 | 136,153,000.14 | 207,525,833.01 |
(1)计提 | 56,644,225.89 | 14,728,606.98 | 136,153,000.14 | 207,525,833.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316,192.89 | 8,955,224.49 | 265,305,929.78 | 305,577,347.16 |
(1)处置或报废 | 17,270,603.87 | 8,955,224.49 | 264,841,973.64 | 291,067,802.00 |
(2)其他减少 | 14,045,589.02 | 463,956.14 | 14,509,545.16 | |
4.期末余额 | 496,575,312.50 | 162,227,275.72 | 1,310,171,430.05 | 1,968,974,018.2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38,865.56 | 164,511.68 | 1,103,377.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51.15 | 4,889,477.72 | 4,893,728.87 | |
(1)计提 | 4,251.15 | 4,889,477.72 | 4,893,728.87 | |
3.本期减少 | 938,865.56 | 164,511.68 | 1,103,377.24 |
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938,865.56 | 164,511.68 | 1,103,377.24 | |
4.期末余额 | 4,251.15 | 4,889,477.72 | 4,893,728.8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58,744,129.94 | 109,722,190.89 | 622,449,456.02 | 2,190,915,776.8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76,196,786.42 | 82,964,663.58 | 669,753,571.93 | 2,328,915,021.9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拓展大道翔龙调度中心 | 3,810,119.00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神岗山余家河公交总站 | 49,587,510.04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新余长运客运中心站 | 22,281,546.19 | 还未规划验收 |
鄱阳充电桩管理用房 | 1,452,559.60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综合客运枢纽站(高铁站) | 21,313,058.16 | 三边工程项目(边报、边批、边建)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上饶长运、鄱阳长运、鹰潭长运、鹰潭公交运输设备 | 906,942.76 | 280,904.25 | 626,038.51 | 废品市场市价 | --- | 询价单 |
长运出租、恒达物流运输设备 | 12,641,711.59 | 8,378,272.38 | 4,263,439.21 | 市场价 | 市场价、成新率 | 市场报价 |
长运出租机器设备 | 5,748.65 | 1,497.50 | 4,251.15 | 市场价 | 市场价、成新率 | 市场报价 |
合计 | 13,554,403.00 | 8,660,674.13 | 4,893,728.87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7,788,064.06 | 94,520,863.5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7,788,064.06 | 94,520,863.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鹰潭公交-北站场站建设 | 21,104,872.81 | 21,104,872.81 | 20,551,515.05 | 20,551,515.05 | ||
鹰潭长运-公交总站宾馆 | 5,121,275.39 | 5,121,275.39 | 5,221,275.39 | 5,221,275.39 | ||
萍乡长运-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高铁项目) | 18,633,692.32 | 18,633,692.32 | ||||
上饶长运-大众4S店迁建项目 | 16,008,204.01 | 16,008,204.01 | ||||
上饶长运-驾校迁建项目 | 9,866,891.07 | 9,866,891.07 | ||||
新余公交天工项目 | 4,134,873.39 | 4,134,873.39 | ||||
抚州长运-抚州枢纽站站前广场工程 | 2,777,480.19 | 2,777,480.19 |
鄱阳长运-鄱阳新车站 | 2,668,615.50 | 2,668,615.50 | ||||
九江长运-共青新汽车站 | 1,964,733.61 | 1,964,733.61 | ||||
九江长运-湖口火车站物流站 | 1,646,771.88 | 1,646,771.88 | ||||
赣州方通-城南车站 | 1,345,630.41 | 1,345,630.41 | ||||
鹰潭公交-鹰北公交枢纽场站 | 1,166,132.89 | 1,166,132.89 | 949,229.13 | 949,229.13 | ||
上饶长运- 紫溪区乡站 | 194,669.42 | 194,669.42 | ||||
上饶长运-新驾校项目 | 274,065.19 | 274,065.19 | ||||
马鞍山长运-当涂新站 | 420,191.35 | 420,191.35 | ||||
九江长运-武宁新城汽车站 | 391,491.41 | 391,491.41 | ||||
零星工程 | 395,782.97 | 395,782.97 | 7,781,929.24 | 310,395.03 | 7,471,534.21 | |
合计 | 27,788,064.06 | 27,788,064.06 | 94,831,258.56 | 310,395.03 | 94,520,863.5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上饶汽运-驾校迁建项目 | 17,506,100.00 | 9,866,891.07 | 1,924,107.07 | 11,790,998.14 | 84.13 | 100 | 自筹 | |||||
上饶汽运-大众4S店迁建项目 | 49,474,533.00 | 16,008,204.01 | 4,883,310.41 | 20,891,514.42 | 52.76 | 100 | 自筹 | |||||
鹰潭北站场站建设 | 28,610,000.00 | 20,551,515.05 | 553,357.76 | 21,104,872.81 | 73.77 | 95 | 自筹 | |||||
萍乡长运-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高铁项目) | 59,970,000.00 | 18,633,692.32 | 2,935,500.00 | 21,569,192.32 | 69.58 | 100 | 自筹 | |||||
鄱阳长运-鄱阳新车站 | 102,540,000.00 | 2,668,615.50 | 1,422,243.78 | 4,090,859.28 | 70.39 | 100 | 自筹 | |||||
抚州长运-抚州枢纽站站前广场工程 | 4,197,823.00 | 2,777,480.19 | 969,947.81 | 1,807,532.38 | 66.16 | 100 | 自筹 | |||||
武宁新车站 | 23,310,000.00 | 391,491.41 | 1,080,041.33 | 1,471,532.74 | 81.15 | 100 | 自筹 | |||||
合计 | 285,608,456.00 | 70,897,889.55 | 12,798,560.35 | 60,784,044.71 | 1,807,532.38 | 21,104,872.81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零星工程 | 310,395.03 | 310,395.03 | |||
合计 | 310,395.03 | 310,395.03 | /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348,299.13 | 13,348,299.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641,901.70 | 4,497,502.85 | 33,387,443.08 | 116,526,847.63 |
(1)新增租赁 | 78,641,901.70 | 4,497,502.85 | 33,387,443.08 | 116,526,847.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91,990,200.83 | 4,497,502.85 | 33,387,443.08 | 129,875,146.7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533,405.65 | 5,533,405.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76,364.20 | 562,187.86 | 5,638,552.06 | |
(1)计提 | 5,076,364.20 | 562,187.86 | 5,638,552.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609,769.85 | 562,187.86 | 11,171,957.7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1,380,430.98 | 3,935,314.99 | 33,387,443.08 | 118,703,189.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14,893.48 | 7,814,893.4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07,483,876.76 | 15,241,186.43 | 1,322,725,063.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983,043.20 | 31,800.00 | 43,014,843.20 |
(1)购置 | 42,983,043.20 | 31,800.00 | 43,014,843.20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7,750,070.40 | 117,750,070.40 | |
(1)处置 | 16,536,470.40 | 16,536,470.40 | |
(2)其他减少 | 101,213,600.00 | 101,213,600.00 | |
4.期末余额 | 1,232,716,849.56 | 15,272,986.43 | 1,247,989,835.9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9,509,281.49 | 7,186,770.79 | 276,696,052.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433,908.43 | 1,428,989.49 | 32,862,897.92 |
(1)计提 | 31,433,908.43 | 1,428,989.49 | 32,862,897.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207,729.21 | 18,207,729.21 | |
(1)处置 | 4,194,377.72 | 4,194,377.72 | |
(2)其他减少 | 14,013,351.49 | 14,013,351.49 | |
4.期末余额 | 282,735,460.71 | 8,615,760.28 | 291,351,220.9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49,981,388.85 | 6,657,226.15 | 956,638,615.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37,974,595.27 | 8,054,415.64 | 1,046,029,010.91 |
注:其他减少系本期出租的土地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抚州长运乐安分公司-土地使用权 | 7,228,125.66 | 权证还在办理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抚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51,714,373.56 | 51,714,373.56 |
吉安市腾飞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 3,844,526.22 | 3,844,526.22 | ||||
永丰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7,626,826.89 | 7,626,826.89 |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37,994,085.23 | 37,994,085.23 | ||||
祁门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999,656.65 | 999,656.65 | ||||
鄱阳县弘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294,603.56 | 1,294,603.56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14,471,080.04 | 14,471,080.04 | ||||
东风汽车上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92,647.21 | 392,647.21 | ||||
上饶汽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1,097,539.97 | 1,097,539.97 | ||||
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676,000.00 | 5,676,000.00 |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10,866,200.07 | 10,866,200.07 |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1,292,695.39 | 51,292,695.39 | ||||
含山县彩虹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1,491,693.60 | 1,491,693.60 | ||||
含山县彩虹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 1,497,670.00 | 1,497,670.00 |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12,278,053.89 | 12,278,053.89 | ||||
贵溪长运有限公司 | 31,059,888.77 | 31,059,888.77 |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145,992.99 | 145,992.99 |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71,718.98 | 71,718.98 | ||||
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 | 2,599,989.27 | 2,599,989.27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74,300,380.53 | 74,300,380.53 | ||||
德兴市华能长运有限公司 | 24,052,636.70 | 24,052,636.70 |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57,761,242.57 | 57,761,242.57 | ||||
于都县永发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11,122,837.51 | 11,122,837.51 | ||||
合计 | 403,652,339.60 | 24,052,636.70 | 379,599,702.9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抚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47,307,218.67 | 4,407,154.89 | 51,714,373.56 | |||
吉安市腾飞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 ||||||
永丰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7,626,826.89 | 7,626,826.89 |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37,994,085.23 | 37,994,085.23 |
祁门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999,656.65 | 999,656.65 | ||||
鄱阳县弘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294,603.56 | 1,294,603.56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14,471,080.04 | 14,471,080.04 | ||||
东风汽车上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92,647.21 | 392,647.21 | ||||
上饶汽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1,097,539.97 | 1,097,539.97 | ||||
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676,000.00 | 5,676,000.00 |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10,866,200.07 | 10,866,200.07 |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1,292,695.39 | 51,292,695.39 | ||||
含山县彩虹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1,491,693.60 | 1,491,693.60 | ||||
含山县彩虹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12,278,053.89 | 12,278,053.89 | ||||
贵溪长运有限公司 | 31,059,888.77 | 31,059,888.77 |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
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 | 2,599,989.27 | 2,599,989.27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74,300,380.53 | 74,300,380.53 | ||||
德兴市华能长运有限公司 | 24,052,636.70 | 24,052,636.70 |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57,761,242.57 | 57,761,242.57 | ||||
于都县永发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11,122,837.51 | 11,122,837.51 | ||||
合计 | 393,685,276.52 | 4,407,154.89 | 24,052,636.70 | 374,039,794.71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抚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道路客运相关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 | 道路客运业务 | 是 |
吉安市腾飞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 道路客运相关的固定资产、商誉 | 道路客运业务 | 是 |
含山县彩虹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 商誉 | 道路客运业务 | 是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相关的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商誉 |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 是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保险经济服务业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 | 保险经济服务业务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抚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40,692.83 | 40,250.00 | 442.83 | 2024年-2028年,2029年至永续期 | 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6%、0.76%、0.78%、0.79%、0.81%,净利润率12.37%、10.25%、12.80%、11.03%、9.31%,折现率10.89% | ①收入增长率:根据交通规划调整运营线路,预计未来保持现状。②利润率:根据历史经验及未来发展的预测。③折现率: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9.31%,折现率10.89% | 稳定期收入增长为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期一致 |
吉安市腾飞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 800.99 | 843.15 | 2024年-2028年,2029年至永续期 | 收入增长率分别为-7.00%、-5.00%、-4.00%、-3.00%、-2.00%,净利润率47.76%、47.68%、47.62%、47.58%、66.20%,折现率8.76% | ①收入增长率:根据交通规划调整运营线路,预计未来保持现状。②利润率:根据历史经验及未来发展的预测。③折现率: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47.54%,折现率8.76% | 稳定期收入增长为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期一致 | |
含山县彩虹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 149.77 | 245.84 | 2024年-2028年,2029年至永续期 | 收入增长率0%,净利润率78.88%、78.43%、77.97%、77.49%、77.01%,折现率9.29% | ①收入增长率:预计未来保持现状。②利润率:根据历史经验及未来发展的预测。③折现率: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77.01%,折现率9.29% | 稳定期收入增长为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期一致 |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27.19 | 1,230.00 | 2024年-2028年,2029年至永续期 | 收入增长率分别为0.02%、0.30%、0.01%、0.03%、0.05%,净利润率33.79%、33.28%、32.67%、32.05%、31.43%,折现率10.89% | ①收入增长率:保持稳定增涨。②利润率:根据历史经验及未来发展的预测。③折现率: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31.43%,折现率10.89% | 稳定期收入增长为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期一致 |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82.16 | 850.00 | 2024年-2028年,2029年至永续期 | 收入增长率分别为0.24%、0.22%、0.22%、0.22%、0.22%,净利润率4.68%、4.36%、4.31%、4.25%、4.19%,折现率10.89% | ①收入增长率:保持稳定增涨。②利润率:根据历史经验及未来发展的预测。③折现率: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4.34%,折现率10.89% | 稳定期收入增长为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期一致 | |
合计 | 41,752.94 | 43,418.99 | 442.83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上期商誉减值金额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1,620 | 3,506.75 | 216.47 | 0 | 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班线经营权 | 102,517,525.82 | 4,763,742.74 | 34,387,291.71 | 72,893,976.85 | |
装修费 | 9,169,004.53 | 5,791,537.62 | 2,249,042.67 | 15,840.00 | 12,695,659.48 |
技术开发服务费 | 588,277.54 | 66,037.74 | 203,002.08 | 451,313.20 | |
其他 | 2,256,734.63 | 970,809.52 | 1,964,754.43 | 1,262,789.72 | |
合计 | 114,531,542.52 | 11,592,127.62 | 38,804,090.89 | 15,840.00 | 87,303,739.25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495,452.74 | 2,068,548.40 | 4,081,418.10 | 1,020,354.5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481,413.67 | 349,682.05 | ||
可抵扣亏损 | 13,772,137.93 | 3,443,034.49 |
信用减值损失 | 53,704,418.87 | 13,207,886.66 | 68,883,947.77 | 16,876,565.12 |
应付职工薪酬 | 32,111,651.73 | 6,318,799.63 | 40,971,991.80 | 8,929,176.95 |
递延收益 | 5,901,176.84 | 1,292,998.23 | 29,476,746.51 | 7,369,186.64 |
公允价值计量损失 | 6,270,746.54 | 1,567,686.64 | 6,098,357.44 | 1,524,589.34 |
预计负债 | 261,700.13 | 65,425.03 | ||
租赁负债 | 115,825,781.24 | 28,755,189.68 | 8,129,495.17 | 2,032,373.80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30,336.01 | 31,567.44 | ||
合计 | 223,920,977.64 | 53,592,358.73 | 171,675,794.85 | 41,260,705.9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81,198,743.35 | 45,299,685.84 | 184,377,298.36 | 46,094,324.59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94,682.75 | 48,670.69 | 1,544,586.99 | 386,146.75 |
固定资产折旧 | 29,582,267.45 | 7,395,566.87 | 7,914,753.75 | 1,978,688.44 |
无形资产摊销 | 313,893.72 | 78,473.43 | ||
使用权资产 | 115,644,294.44 | 28,713,146.54 | 7,814,893.48 | 1,953,723.38 |
合计 | 326,619,987.99 | 81,457,069.94 | 201,965,426.30 | 50,491,356.5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46,384,641.72 | 337,554,288.79 |
可抵扣亏损 | 959,164,002.66 | 708,316,162.49 |
合计 | 1,505,548,644.38 | 1,045,870,451.2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37,827,441.85 | ||
2024年 | 112,630,908.53 | 132,445,397.95 | |
2025年 | 165,030,946.02 | 186,237,020.30 |
2026年 | 128,177,521.01 | 117,626,407.19 | |
2027年 | 306,411,695.60 | 234,179,895.20 | |
2028年 | 246,912,931.50 | ||
合计 | 959,164,002.66 | 708,316,162.4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购土地款 | 22,700,000.00 | 22,700,000.00 | 39,800,000.00 | 39,800,000.00 | ||
预付购车款 | 1,115,175.87 | 1,115,175.87 | 5,224,867.22 | 5,224,867.22 | ||
其他 | 2,982,868.55 | 2,052,722.23 | 930,146.32 | |||
合计 | 26,798,044.42 | 2,052,722.23 | 24,745,322.19 | 45,024,867.22 | 45,024,867.22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5,185,131.88 | 25,185,131.88 | 冻结 | 还款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行业风险保证金及ETC保证金 | 28,153,302.75 | 28,153,302.75 | 冻结 | 还款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行业风险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10,761,877.00 | 10,761,877.00 | 抵押 | 抵押借款、融资 | 18,915,439.27 | 18,915,439.27 | 抵押 | 抵押借款、融资 |
固定资产 | 42,445,124.60 | 32,789,807.26 | 抵押 | 抵押借款 | 35,439,891.81 | 30,303,748.67 | 抵押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12,149,385.94 | 8,433,662.39 | 抵押 | 抵押借款 | 15,792,000.00 | 12,984,533.3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合计 | 90,541,519.42 | 77,170,478.53 | / | / | 98,300,633.83 | 90,357,024.02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抵押借款 | 12,9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063,500,000.00 | 938,500,000.00 |
信用借款 | 300,000,000.00 | 741,000,000.00 |
应计利息 | 1,219,664.53 | 7,389,082.56 |
合计 | 1,377,619,664.53 | 1,686,889,082.5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52,114,860.00 | 76,506,468.54 |
合计 | 52,114,860.00 | 76,506,468.54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1,561,259.77 | 199,861,810.43 |
1年以上 | 19,897,719.78 | 23,666,136.02 |
合计 | 171,458,979.55 | 223,527,946.4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848,406.52 | 18,600,779.60 |
1年以上 | 8,869,557.02 | 9,604,897.11 |
合计 | 35,717,963.54 | 28,205,676.7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浮梁县蛟潭加油站 | 7,625,000.02 | 预收租金,未结算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 | 928,455.00 | 预收租金,未结算 |
安徽太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 | 预收租金,未结算 |
合计 | 8,853,455.02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充值款 | 14,323,692.58 | 15,845,823.58 |
预收商品销售款 | 1,805,002.93 | 3,489,390.91 |
预收其他服务费 | 9,139,381.29 | 10,591,614.76 |
合计 | 25,268,076.80 | 29,926,829.2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2,563,015.41 | 616,108,261.07 | 624,181,769.70 | 124,489,506.7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236,072.79 | 69,472,337.53 | 76,952,011.46 | 756,398.86 |
三、辞退福利 | 23,000.00 | 2,235,420.78 | 2,258,420.78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40,822,088.20 | 687,816,019.38 | 703,392,201.94 | 125,245,905.6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2,556,847.99 | 512,296,693.88 | 518,264,177.82 | 116,589,364.05 |
二、职工福利费 | 33,446,549.42 | 33,446,549.42 | ||
三、社会保险费 | 2,071,168.29 | 31,588,835.07 | 32,850,005.78 | 809,997.5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10,704.91 | 29,212,884.91 | 30,082,738.84 | 540,850.98 |
工伤保险费 | 488,765.39 | 1,890,410.99 | 2,247,867.24 | 131,309.14 |
生育保险费 | 171,697.99 | 475,649.17 | 509,509.70 | 137,837.46 |
其他 | 9,890.00 | 9,890.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1,437,478.44 | 27,984,323.80 | 29,304,007.30 | 117,794.9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497,520.69 | 10,791,858.90 | 10,317,029.38 | 6,972,350.2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32,563,015.41 | 616,108,261.07 | 624,181,769.70 | 124,489,506.7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944,688.73 | 66,434,143.71 | 73,709,093.44 | 669,739.00 |
2、失业保险费 | 291,384.06 | 2,034,405.82 | 2,239,130.02 | 86,659.86 |
3、企业年金缴费 | 1,003,788.00 | 1,003,788.00 | ||
合计 | 8,236,072.79 | 69,472,337.53 | 76,952,011.46 | 756,398.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4,899,396.72 | 4,496,373.1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8,969,006.39 | 36,757,425.60 |
个人所得税 | 1,102,804.17 | 916,277.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24,925.16 | 880,275.69 |
教育费附加 | 608,848.67 | 420,161.9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65,796.44 | 308,947.73 |
房产税 | 5,990,149.27 | 5,395,433.37 |
土地使用税 | 810,157.05 | 829,591.32 |
印花税 | 290,599.59 | 286,791.04 |
契税 | 146,891.68 | 146,891.68 |
其他税费 | 605,760.78 | 1,150,441.69 |
合计 | 45,214,335.92 | 51,588,610.3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7,389,432.02 | 8,369,483.96 |
其他应付款 | 1,049,042,253.43 | 1,088,117,132.37 |
合计 | 1,066,431,685.45 | 1,096,486,616.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4,562.49 | 14,562.49 |
应付股利-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 | 14,202,333.96 | 7,525,324.35 |
应付股利-新余市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 827,702.81 | 827,702.81 |
应付股利-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344,832.76 | |
应付股利-含山县宝林商贸有限公司 | 1,894.31 | |
合计 | 17,389,432.02 | 8,369,483.9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险款项 | 7,176,833.71 | 14,413,298.27 |
代扣代付款 | 16,648,576.58 | 20,856,004.29 |
待付款 | 20,160,733.05 | 38,034,068.08 |
往来款 | 659,838,807.52 | 699,413,082.54 |
保证金及押金 | 149,770,564.93 | 147,569,827.26 |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款 | 6,306,376.44 | 14,706,644.42 |
未结事故款、事故基金 | 8,858,273.16 | 6,184,299.25 |
股权转让款 | 6,745,223.53 | 6,745,223.53 |
工程、设备款 | 74,696,060.67 | 53,967,534.13 |
暂收款 | 27,024,671.80 | 28,725,674.53 |
其他 | 71,816,132.04 | 57,501,476.07 |
合计 | 1,049,042,253.43 | 1,088,117,132.37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485,513,712.46 | 借款 |
鹰潭市财政局城市资产营运公司 | 35,485,200.00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 | 25,408,348.26 | 股东借款 |
中度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 18,100,000.00 | 保证金及押金 |
合计 | 564,507,260.7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319,718.20 | 10,695,847.3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396,584.06 | 4,572,824.18 |
合计 | 15,716,302.26 | 15,268,671.5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573,487.67 | 1,618,577.96 |
合计 | 1,573,487.67 | 1,618,577.9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8,500,000.00 | 25,180,000.00 |
保证借款 | 76,700,000.00 | 5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抵押+保证借款 | 8,250,000.00 | |
应计利息 | 119,718.20 | 15,847.3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319,718.20 | -10,695,847.33 |
合计 | 85,250,000.00 | 69,5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75,940,215.94 | 8,862,913.9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0,114,434.70 | -733,418.78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396,584.06 | -4,572,824.18 |
合计 | 108,429,197.18 | 3,556,670.99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2,009,647.10 | 84,164,291.87 |
专项应付款 | 5,817,227.85 | 5,856,990.23 |
合计 | 87,826,874.95 | 90,021,282.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责任经营保证金 | 80,534,377.10 | 82,972,271.87 |
租赁保证金 | 1,475,270.00 | 1,192,020.00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职工安置费 | 5,856,990.23 | 150,000.00 | 189,762.38 | 5,817,227.85 | |
合计 | 5,856,990.23 | 150,000.00 | 189,762.38 | 5,817,227.85 | / |
其他说明:
无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交通事故赔偿 | 1,198,764.24 | ||
合计 | 1,198,764.2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180,000.00 | 15,431,221.00 | 16,150,600.00 | 1,460,621.00 | |
合计 | 2,180,000.00 | 15,431,221.00 | 16,150,600.00 | 1,460,621.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项目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损益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建设补助 | 2,180,000.00 | 8,163,800.00 | 992,000.01 | 9,351,799.99 | 与资产相关 | |
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 1,341,000.00 | 689,405.31 | 651,594.69 | 与资产相关 | ||
购车补贴 | 5,304,120.00 | 4,465,800.00 | 838,320.0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资产性补贴 | 622,301.00 | 622,301.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180,000.00 | 15,431,221.00 | 1,681,405.32 | 14,469,194.68 | 1,460,621.00 | — |
注:本期其他变动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冲减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84,476,800.00 | 284,476,8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92,979,899.46 | 592,979,899.46 | ||
其他资本公积 | 61,478,980.28 | 1,717,492.85 | 63,196,473.13 | |
合计 | 654,458,879.74 | 1,717,492.85 | 656,176,372.5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1,717,492.85元,系1)本公司收购子公司长运出租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减少资本公积53,694.62元;2)孙公司吉安市吉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无偿转让其持有的少数股东股权增加资本公积1,766,622.61元;3)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增加资本公积4,564.86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478,838.53 | -2,288,743.12 | -369,043.50 | -1,558,413.42 | -361,286.20 | 8,920,425.11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706,506.42 | 9,706,506.4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72,332.11 | -2,288,743.12 | -369,043.50 | -1,558,413.42 | -361,286.20 | -786,081.31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478,838.53 | -2,288,743.12 | -369,043.50 | -1,558,413.42 | -361,286.20 | 8,920,425.1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8,012,881.39 | 12,283,412.23 | 14,398,811.61 | 25,897,482.01 |
合计 | 28,012,881.39 | 12,283,412.23 | 14,398,811.61 | 25,897,482.0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7,124,216.59 | 97,124,216.59 | ||
任意盈余公积 | 42,800,728.07 | 42,800,728.07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16,742.89 | 16,742.89 | ||
合计 | 139,941,687.55 | 139,941,687.5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0,671,290.49 | -9,072,263.3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8,320.4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0,592,970.01 | -9,072,263.3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6,700,217.03 | -147,900,828.7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698,198.4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7,293,187.04 | -160,671,290.4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78,320.48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67,120,660.51 | 1,512,051,664.53 | 1,195,056,581.98 | 1,592,025,207.30 |
其他业务 | 273,407,193.77 | 109,096,552.99 | 256,558,545.44 | 107,282,284.98 |
合计 | 1,540,527,854.28 | 1,621,148,217.52 | 1,451,615,127.42 | 1,699,307,492.28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540,527,854.28 | 1,451,615,127.42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273,407,193.77 | 256,558,545.44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7.75% | / | 17.67%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73,407,193.77 |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材料、加工修改、站务服务、保险代理等 | 256,558,545.44 |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材料、加工修改、站务服务、保险代理等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73,407,193.77 | 256,558,545.44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267,120,660.51 | 1,195,056,581.98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收入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业务类型 | ||||
其中:汽车客运 | 757,180,628.68 | 1,011,090,396.17 | 602,851,455.90 | 1,024,570,187.63 |
货物运输 | 334,797,314.15 | 320,172,248.30 | 332,956,781.69 | 312,029,800.95 |
销售业务 | 173,281,793.80 | 180,785,890.54 | 259,248,344.39 | 255,406,453.01 |
保理收入 | 1,860,923.88 | 3,129.52 | ||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 1,267,120,660.51 | 1,512,051,664.53 | 1,195,056,581.98 | 1,592,006,441.59 |
其中:材料配件收入 | 2,476,739.34 | 5,238,994.84 | 1,773,964.34 | 3,494,555.99 |
检测收入 | 10,019,979.16 | 7,974,310.84 | 11,498,900.53 | 7,777,953.29 |
修理收入 | 27,235,715.53 | 27,397,816.93 | 32,831,092.85 | 33,884,364.78 |
租赁收入 | 153,699,428.80 | 34,029,918.71 | 129,131,230.19 | 27,236,520.47 |
服务及其他收入 | 79,975,330.94 | 34,455,511.67 | 81,323,357.53 | 34,907,656.16 |
其他业务收入小计 | 273,407,193.77 | 109,096,552.99 | 256,558,545.44 | 107,301,050.69 |
合计 | 1,540,527,854.28 | 1,621,148,217.52 | 1,451,615,127.42 | 1,699,307,492.28 |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66,672.42 | 1,757,607.11 |
教育费附加 | 2,193,527.05 | 1,455,064.98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1,300,442.17 | 17,170,280.90 |
土地使用税 | 3,233,242.14 | 2,579,038.26 |
车船使用税 | 318,476.93 | 305,489.06 |
印花税 | 997,980.03 | 1,000,403.35 |
其他 | 101,373.11 | 84,294.80 |
合计 | 30,911,713.85 | 24,352,178.4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费用 | 5,123,730.66 | 6,661,819.85 |
折旧费及资产摊销 | 383,343.42 | 450,344.96 |
广告及宣传费 | 880,420.12 | 1,256,692.77 |
办公费及其他 | 1,769,237.86 | 2,583,950.19 |
合计 | 8,156,732.06 | 10,952,807.77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5,494,230.85 | 219,426,901.02 |
折旧及资产摊销 | 48,335,677.42 | 50,793,071.15 |
业务招待费 | 3,357,994.10 | 2,892,388.60 |
中介机构费用 | 7,876,668.74 | 6,055,618.64 |
公务用车费 | 2,275,013.74 | 2,490,319.38 |
行政开支 | 7,313,822.44 | 6,942,555.72 |
材料及修理费 | 1,353,511.64 | 1,655,991.90 |
办公及其他费用 | 9,818,144.69 | 8,901,823.64 |
合计 | 275,825,063.62 | 299,158,670.0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85,522,993.58 | 107,481,136.47 |
减:利息收入 | 5,521,180.06 | 9,281,531.57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693,775.76 | 169,366.65 |
承兑汇票贴息 | 285,416.16 | 200,454.93 |
手续费支出 | 1,211,009.61 | 3,282,339.84 |
合计 | 82,192,015.05 | 101,851,766.3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线路及营运补助 | 336,678,728.00 | 305,910,470.98 |
公交四类人员补贴 | 53,195,011.65 | 58,814,793.00 |
亏损补贴 | 18,275,656.97 | |
燃油补贴及新能源补贴 | 31,303,113.92 | 36,523,672.68 |
社保及稳岗补贴 | 2,265,769.06 | 4,658,824.69 |
税收奖励及返还 | 5,231,467.73 | 5,869,724.05 |
充电桩能耗补贴 | 2,724,467.00 | |
减免税费、加计抵减进项及个税手续费返还 | 4,092,396.96 | 10,907,147.34 |
搬迁和过渡期经营补贴 | 1,308,170.06 | |
其他 | 10,182,828.13 | 10,652,279.56 |
合计 | 445,673,782.45 | 452,920,739.33 |
其他说明:
其他收益中主要明细如下:
(1) 重要的线路及营运补贴
单位名称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金额 |
城际公交 | 中共南昌市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昌市关于实干奋进拼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洪发办(2023)3号) | 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室 | 1,000,000.00 |
抚州长运 | 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广昌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有关问题的批复》(广府字【2019】276号) | 广昌县交通局 | 2,999,600.00 |
抚州长运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金府办抄字【2023】317号)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4,607,836.00 |
抚州长运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金府办抄字【2023】719号)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303,918.00 |
抚州长运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乐府办抄字(2022)663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775,000.00 |
抚州长运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乐府办抄字(2023)236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3,550,000.00 |
抚州长运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乐府办抄字(2023)605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800,000.00 |
单位名称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金额 |
抚州长运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乐府办抄字(2023)86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775,000.00 |
抚州长运 | 黎川县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协议 | 黎川县交通局 | 1,513,900.00 |
抚州长运 |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黎府办抄字(2023)317号) |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500,000.00 |
抚州长运 |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黎府办抄字(2023)386号) |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264,815.00 |
抚州长运 |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黎府办抄字(2023)389号) |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5,137,220.00 |
抚州长运 |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黎府办抄字(2023)536号) |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440,000.00 |
抚州长运 | 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广昌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有关问题的批复》(广府字【2019】276号) | 广昌县交通局 | 2,514,200.00 |
抚州长运 | 宜黄县人民政府《关于宜黄城乡公交一体化(含建制村通客车)经营补贴的批复》(宜府字(2020)142号) | 宜黄县人民政府 | 6,400,000.00 |
吉安公交 | 《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财政局 | 1,256,600.00 |
吉安公交 | 新干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拨付城乡公交- -体化运行补贴资金的函》(干交函[2023]1、2、4号) | 新干县交通运输局 | 8,000,000.00 |
吉安公交 | 吉安市财政局,吉财基拟字[2023]78号 | 财政局 | 15,000,000.00 |
吉安公交 | 吉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吉财基指【2023】3号) | 新干县财政局 | 1,022,000.00 |
吉安公交 | 吉安市财政局,吉财基拟字[2023]78号 |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审计局、财政局 | 20,000,000.00 |
吉安公交 |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吉安县城乡公交补贴协调会议纪要》(吉县府办纪字[2023]22号) | 吉安县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5,290,200.00 |
吉安长运 | 吉安县办抄字[2021]4号 | 吉安县人民政府 | 2,042,436.00 |
吉安长运 | 吉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吉财基指【2023】3号) | 永新县财政局、永新县交通运输局 | 2,088,600.00 |
吉安长运 | 峡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峡府办抄字【2023】111号) | 峡江县人民政府 | 1,400,000.00 |
吉安长运 | 永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永府办抄字[2022]469号) | 永新县人民政府 | 1,750,000.00 |
景德镇长运 |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昌府办抄字(2023)97号》 | 昌江区人民政府 | 2,500,000.00 |
景德镇长运 |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浮府办抄字[2022]411号》 |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280,000.00 |
景德镇长运 |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浮府办抄字[2023]101号》 |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3,000,000.00 |
景德镇长 | 公共交通服务协议 | 景德镇高新技术 | 1,000,000.00 |
单位名称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金额 |
运 |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景德镇长运 | 关于退坡资金补贴的批复 | 乐平市交通局 | 1,920,000.00 |
景德镇长运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乐府办资抄字[2022]417号) |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4,666,000.00 |
景德镇长运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乐府办资抄字[2023]121号) |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5,666,000.00 |
九江长运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都昌县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服务项目合同书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 3,600,000.00 |
九江长运 | 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拨付2022年第三季度公交运营补助的请示》(共交文[2022]58号)、《关于拨付2022年第四季度公交运营补助的请示》共交文[2023]9号 | 共青城市交通局 | 2,144,690.00 |
九江长运 | 关于都昌县城市公交运营补贴的申请报告 | 交通局 | 1,200,000.00 |
九江长运 |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柴府办抄字(2023)40号) | 柴桑区政府 | 1,002,216.00 |
九江长运 | 庐山市城乡客运发展合作意向协议 | 交通局 | 3,000,000.00 |
九江长运 | 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彭府办财抄[2023]587号) | 彭泽县交通运输局 | 1,280,000.00 |
九江长运 | 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彭府办财抄字[2023]818号) | 彭泽县交通运输局 | 1,459,000.00 |
九江长运 | 彭泽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10月至12月长运公司公交运营补贴的申请》(彭交文[2023]12号) | 彭泽县交通运输局 | 1,120,000.00 |
九江长运 | 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瑞府办抄字【2023】580号) | 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83,000.00 |
九江长运 | 武宁县镇村公交一体化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 | 武宁县交通运输局 | 1,145,600.00 |
九江长运 | 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修县有效应对疫情帮助各行各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永府字【2022】24号) | 永修县人民政府、永修县交通局 | 2,985,000.00 |
马鞍山 | 博望人民区政府2012年2月22日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 博望区人民政府 | 1,080,000.00 |
马鞍山长运 |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公交专线运营成本及政府补贴核算意见表 | 当涂县交通局 | 2,894,800.00 |
马鞍山长运 | 博望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 博望区人民政府 | 1,125,000.00 |
马鞍山长运 | 当涂经开区城市公交运营成本及政府补贴核算意见表 | 当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1,304,200.00 |
马鞍山长运 | 当涂县黄池至芜湖(308)公交线路成本规制核算意见表 | 当涂县交运局 | 1,638,700.00 |
马鞍山长运 | 当涂至江心洲公交运营成本及政府补贴核算意见表 | 当涂县交通局 | 1,000,000.00 |
马鞍山长运 |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市区与含山县、和县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 马鞍山市财政局 | 7,003,076.00 |
马鞍山长运 | 含政办(2021)54号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含山县城市(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 |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826,700.00 |
单位名称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金额 |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
马鞍山长运 | 湖阳-高淳城市公司运营成本及政府补贴核算意见表 | 当涂县交通局 | 1,038,902.50 |
萍乡长运 | 萍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萍财建(2023)3号) | 萍乡市财政局 | 8,379,200.00 |
萍乡长运 | 萍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萍财建(2023)43号) | 萍乡市财政局 | 2,235,217.00 |
鄱阳长运 | 鄱阳县人民政府十七届第4次会议记录摘要 | 鄱阳县政府 | 4,534,805.36 |
上饶长运 | 《万年公交合作书》 | 万年县政府 | 6,560,000.00 |
上饶长运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德府抄字【2023】936号》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897,000.00 |
上饶长运 | 德兴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50)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5,000,000.00 |
上饶长运 | 上饶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抄告单 |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 | 1,100,000.00 |
上饶长运 |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赣财建指〔2022〕65号) | 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 1,000,000.00 |
婺源公交 | 婺府办字【2019】94号 | 婺源县人民政府 | 5,160,000.00 |
鹰潭长运 | 关于交通局请求拨付2023年上半年城乡公交运行补贴申请的意见 | 贵溪市交通局 | 10,000,000.00 |
鹰潭长运 | 关于交通局请求拨付2023年下半年城乡公交运行补贴的报告 | 贵溪市交通局 | 10,000,000.00 |
鹰潭长运 |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江区校车奖补资金有关事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余教体发(2018)334号) | 教体局 | 1,070,000.00 |
鹰潭长运 | 《关于申请余江区长运镇村公交运营财政补贴的请示》(余长运字(2023)4号) | 余江区交通局 | 3,500,000.00 |
于都方通 |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于府办抄字【2023】68号) | 于都县人民政府 | 2,200,000.00 |
合计: | 240,030,431.86 |
(2) 重要的公交四类人员补贴
单位名称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金额 |
新余公交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余府办抄字[2021]1号) | 新余市人民政府 | 16,822,800.00 |
鹰潭公交 |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鹰潭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公交公益性服务亏损补贴的请示 | 鹰潭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 14,500,000.00 |
吉安公交 | 吉安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 65 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资金》,吉财建拟字[2022]18号 | 吉安市财政局 | 11,000,000.00 |
鹰潭长运 |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鹰潭市财政局关于提 | 贵溪交通局 | 2,104,000.00 |
单位名称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金额 |
高公交公益性服务亏损补贴的请示 | |||
抚州长运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报单(乐府办抄字(2023)355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文件 | 1,600,000.00 |
抚州长运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金府办抄字(2023)642号)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41,400.00 |
九江长运 |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德府办抄财字(2023)591号) | 德安县财政局 | 1,304,000.00 |
合计 | 49,372,200.00 |
(3) 重要的燃油补贴及新能源补贴
单位名称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金额 |
九江长运 | 九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九财建指【2023】5号) | 九江市财政局 | 3,005,800.00 |
九江长运 |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德府办抄财字[2023]124号 | 德安县政府 | 1,256,400.00 |
九江长运 | 九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九财建指【2023】90号) | 九江市财政局 | 3,005,800.00 |
抚州长运 | 抚州市财政局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抚财公路〔2023〕2 号 | 抚州市财政局、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 1,215,100.00 |
婺源公交 |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婺府办抄字【2023】156号) |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320,000.00 |
吉安公交 | 吉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指标的的通知》(吉财基[2022]16号) | 吉安市财政局 | 1,129,100.00 |
吉安公交 |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意见的函》吉财基[2022]117号 | 吉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181,188.00 |
吉安公交 | 吉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吉财基指[2023]38号) | 吉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301,300.00 |
吉安长运 | 永新县财政局、永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上级拨付永新县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初步方案》的通知 | 永新县财政局、永新县交通运输局 | 1,318,362.00 |
马鞍山长运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3)916号)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 1,545,264.00 |
新余公交 | 新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余财建[2022]32号) | 新余市财政局 | 3,497,300.00 |
合计 | 21,775,614.00 |
(4) 重要的税收返还
单位名称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金额 |
单位名称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金额 |
恒达物流 | 浮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物流公司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批复》(浮府字(2013年)113号) | 浮梁县人民政府 | 4,741,562.00 |
合计 | 4,741,562.00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759,429.79 | 3,040,908.1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2,275,942.9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50,000.00 | 690,00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109,040.54 | |
合计 | 5,800,389.25 | 46,006,851.1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2,389.12 | -281,479.11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72,389.12 | -281,479.11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941,096.93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938,552.72 | -16,770,004.0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848,294.06 | -7,454,884.0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23,786,846.78 | -23,283,791.1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54,745.01 | -567,857.23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631,514.09 | -143,698.4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893,728.87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4,407,154.89 | -18,266,765.50 |
十二、其他 | -2,052,722.23 | |
合计 | -16,630,375.07 | -18,978,321.14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14,679,798.54 | 81,128,315.83 |
合计 | 14,679,798.54 | 81,128,315.83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6,780,822.37 | 16,780,822.37 | |
罚款收入 | 691,300.20 | 1,500,055.58 | 691,300.20 |
不需支付的款项 | 11,676,901.59 | 5,909,052.83 | 11,676,901.59 |
违约金 | 6,383,411.66 | 134,525.16 | 6,383,411.66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2,075,098.19 | 2,354,308.95 | 2,075,098.19 |
赔偿款 | 54,385.00 | 2,342,830.00 | 54,385.00 |
其他 | 3,219,370.68 | 8,311,051.50 | 3,219,370.68 |
合计 | 40,881,289.69 | 20,551,824.02 | 40,881,289.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本公司子公司九江长运根据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彭府办财抄字[2023]282号)收到省级财政授权财政国库支付的乡镇公交运营奖励金14,960,000.00元,以及2022年城市发展奖励资金和城市公交“一元畅行”活动奖励资金1,693,812.37元。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50,000.00 | 60,000.00 | 150,000.00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10,415,196.36 | 2,678,454.85 | 10,415,196.36 |
罚款支出 | 1,343,342.70 | 1,435,268.42 | 1,343,342.70 |
其他 | 669,331.45 | 658,115.98 | 669,331.45 |
合计 | 12,577,870.51 | 4,831,839.25 | 12,577,870.5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246,723.15 | 28,207,722.7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9,003,104.02 | 9,969,583.32 |
其他(上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 | 1,708,528.58 | |
合计 | 33,958,355.75 | 38,177,306.0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3,838,109.3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959,527.3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430,648.3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708,528.5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412,116.1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193,324.1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506,284.2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3,078,352.62 |
其他影响 | -713,273.60 |
所得税费用 | 33,958,355.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贴 | 461,810,368.82 | 482,345,794.12 |
营业外收入 | 10,615,639.83 | |
利息收入 | 5,836,573.83 | 9,281,531.57 |
往来款 | 74,658,797.51 | 132,833,491.77 |
其他 | 9,328,708.89 | 15,745,775.99 |
合计 | 562,250,088.88 | 640,206,593.4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及管理费用 | 36,563,706.79 | 32,779,340.84 |
金融机构手续费等支出 | 1,211,009.61 | 3,282,339.84 |
营业外支出 | 2,162,672.63 | 1,435,268.42 |
往来款 | 87,898,684.03 | 62,490,141.77 |
其他 | 18,947,023.37 | 17,723,623.03 |
合计 | 146,783,096.43 | 117,710,713.9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运输车辆 | 142,679,870.62 | 189,819,177.20 |
合计 | 142,679,870.62 | 189,819,177.2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付款额 | 7,680,880.16 | 37,248,411.41 |
少数股东借款 | 2,058,000.00 | |
购买少数股东权益价款 | 160,119.96 | |
合计 | 9,899,000.12 | 37,248,411.4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686,889,082.56 | 1,589,400,000.00 | 49,784,393.90 | 1,948,453,811.93 | - | 1,377,619,664.53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80,195,847.33 | 29,100,000.00 | 4,127,968.43 | 19,854,097.56 | 93,569,718.20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8,129,495.17 | 115,377,166.23 | 7,680,880.16 | 115,825,781.24 | ||
应付股利 | 8,369,483.96 | 17,379,055.37 | 8,359,107.31 | 17,389,432.02 | ||
其他应付款-借款本金及利息费用 | 497,620,913.51 | 2,955,929.50 | 31,926,325.48 | 10,971,327.37 | 34,060.79 | 521,497,780.33 |
其他应付款-股权款 | 160,119.96 | 160,119.96 | ||||
合计 | 2,281,204,822.53 | 1,621,455,929.50 | 218,755,029.37 | 1,995,479,344.29 | 34,060.79 | 2,125,902,376.32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7,796,465.12 | -168,952,793.7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6,630,375.07 | 18,978,321.14 |
信用减值损失 | 23,786,846.78 | 23,283,791.1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2,449,371.87 | 280,779,063.1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638,552.06 | 4,945,040.21 |
无形资产摊销 | 29,927,397.92 | 28,837,646.0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8,804,090.89 | 56,327,390.6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679,798.54 | -81,128,315.8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316,633.88 | 324,145.9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2,389.12 | 281,479.1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6,416,419.59 | 107,850,958.0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09,429.79 | -46,006,851.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300,085.38 | 13,372,202.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303,189.41 | -2,724,807.9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970,296.15 | 6,628,325.6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83,553,025.32 | 54,015,893.2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70,298,699.98 | -96,759,697.8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0,475,458.57 | 200,051,790.2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96,711,345.25 | 403,277,594.2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03,277,594.24 | 454,967,054.1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6,566,248.99 | -51,689,459.8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96,711,345.25 | 403,277,594.24 |
其中:库存现金 | 180,657.37 | 256,315.0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96,291,929.26 | 403,021,279.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38,758.62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6,711,345.25 | 403,277,594.2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5,051,036.54 | 13,720,756.54 | 资产负债表日后三个月无法解付 |
还款保证金 | 10,062,794.88 | 14,272,546.21 | 资产负债表日后三个月无法解付 |
旅游行业及ETC保证金 | 71,300.46 | 60,000.00 | 资产负债表日后三个月无法解付 |
合计 | 25,185,131.88 | 28,053,302.7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人
项目 | 金额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2,906,254.15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0,587,134.3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53,699,428.80 | |
合计 | 153,699,428.8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9,000 |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848号 | 汽车运输 | 1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3,000 | 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 | 出租服务 | 100 | 设立 | |
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650 | 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 | 房屋租赁 | 76.92 | 设立 |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5500 | 南昌市洪都南大道313号 | 维修服务 | 1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200 | 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135号 | 物业管理 | 100 | 设立 |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吉安 | 6480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中山西路2号 | 汽车运输 | 60 | 设立 |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景德镇 | 3000 |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洪源206国道69号 | 汽车运输 | 66.67 | 设立 |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安徽黄山 | 4000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齐云大道东侧 | 汽车运输 | 100 | 设立 |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抚州 | 7000 | 抚州市环城南路306号 | 汽车运输 | 100 | 设立 |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马鞍山 | 3000 | 马鞍山市花山区红旗北路96号 | 汽车运输 | 51 | 设立 |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新余 | 3000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欣北大道1169号 | 汽车运输 | 100 | 设立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萍乡 | 7000 | 江西省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安源中大道10号(金三角商贸城安源长途汽车站) | 汽车运输 | 1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吉安 | 5664.3 | 吉安市吉州区长岗南路61号 | 汽车运输 | 70 | 设立 |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江西新余 | 3330.05 | 新余市长青南路198号 | 汽车运输 | 70 | 设立 |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江西上饶 | 3000 | 鄱阳县洪迈大道北侧与鄱阳湖大道交汇处 | 汽车运输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上饶 | 5000.16 | 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15号 | 汽车运输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鹰潭 | 12600 | 鹰潭市龙虎山大道18号 | 汽车运输 | 99.9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500 | 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118号 | 维修服务 | 100 | 设立 |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200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保险代理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2000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1号南昌西综合客运枢纽站站房三楼399号 | 软件研发 | 1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江西鹰潭 | 2800 | 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 | 公交客运 | 70 | 设立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于都 | 4000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高速公路连接线东侧、公路延伸段北侧 | 汽车运输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江西景德镇 | 11500 |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三大公路边县车管所隔壁 | 货物运输 | 5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婺源 | 1800 |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紫阳镇才仕大道12号 | 汽车运输 | 100 | 设立 |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广州深圳 | 6600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保理业务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九江 | 18993 | 江西省九江市浔南大道97号 | 汽车运输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南昌 | 1,000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1号南昌西综合客运枢纽站站房三楼397号 | 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 55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40.00 | 6,050,194.50 | 2,344,832.76 | 39,765,954.14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30.00 | -5,959,976.80 | 3,362,136.22 |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30.00 | -4,057,785.26 | -670,572.96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49.00 | -6,551,882.33 | 29,894,382.35 |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45.00 | 1,434,839.58 | 14,202,333.96 | 64,574,787.6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47,963,757.09 | 165,036,734.33 | 213,000,491.42 | 84,044,999.65 | 12,560,518.68 | 96,605,518.33 | 26,217,894.00 | 180,205,405.15 | 206,423,299.15 | 90,257,765.20 | 14,111,050.77 | 104,368,815.97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23,782,616.16 | 156,893,133.71 | 180,675,749.87 | 163,750,434.44 | 163,750,434.44 | 48,404,364.04 | 191,688,981.83 | 240,093,345.87 | 202,466,333.81 | 202,466,333.81 |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8,015,077.09 | 78,456,123.19 | 86,471,200.28 | 88,706,443.46 | 88,706,443.46 | 18,393,029.88 | 73,314,182.22 | 91,707,212.10 | 77,981,321.79 | 2,441,700.13 | 80,423,021.92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81,771,509.49 | 54,653,800.86 | 136,425,310.35 | 74,228,573.90 | 166,932.49 | 74,395,506.39 | 7,606,544.06 | 115,217,708.74 | 122,824,252.80 | 47,582,146.10 | 166,932.49 | 47,749,078.59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215,670,850.24 | 66,227,969.22 | 281,898,819.46 | 144,213,226.00 | 1,750,978.42 | 145,964,204.42 | 288,441,498.56 | 67,015,844.83 | 355,457,343.39 | 194,049,385.39 | 194,049,385.3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117,718,645.58 | 19,885,836.82 | 20,030,726.03 | 26,655,794.89 | 85,592,863.10 | -2,090,629.72 | -2,090,629.72 | 14,755,268.18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46,400,162.69 | -19,537,104.17 | -19,537,104.17 | 39,847,562.51 | 40,609,666.17 | -20,413,102.05 | -20,413,102.05 | 20,763,831.89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17,705,410.86 | -13,525,950.87 | -13,525,950.87 | 11,201,451.54 | 13,452,970.35 | -5,314,067.43 | -5,314,067.43 | 6,928,701.94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15,267,043.18 | -13,153,856.20 | -13,153,856.20 | 1,515,533.92 | 15,526,671.23 | -15,226,693.24 | -15,226,693.24 | 865,570.15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306,489,702.76 | 3,188,532.39 | 3,188,532.39 | 34,984,091.05 | 314,926,940.94 | 35,067,491.27 | 35,067,491.27 | -19,432,479.4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公司按照评估价值,以16.01万元收购了龚伟华持有的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
0.1133%股权与傅小娟持有的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0.1533%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100%股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160,119.96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60,119.96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06,425.34 |
差额 | 53,694.62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53,694.62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4,979,206.13 | 29,219,776.3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759,429.79 | 3,040,908.18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759,429.79 | 3,040,908.18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180,000.00 | 15,431,221.00 | 1,681,405.32 | 14,469,194.68 | 1,460,621.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180,000.00 | 15,431,221.00 | 1,681,405.32 | 14,469,194.68 | 1,460,621.00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441,581,385.49 | 452,868,055.23 |
其他 | 16,780,822.37 | |
合计 | 458,362,207.86 | 452,868,055.23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市场状况及时作出调整,未来利率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其他金融资产。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2023年12月31日,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到2年 | 2到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377,619,664.53 | 1,377,619,664.53 | |||
应付票据 | 52,114,860.00 | 52,114,860.00 | |||
应付账款 | 151,561,259.77 | 12,965,872.85 | 3,181,271.96 | 3,750,574.97 | 171,458,979.55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10,783,428.66 | 10,403,731.15 | 32,747,032.80 | 122,006,023.33 | 175,940,215.94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8,319,718.20 | 85,250,000.00 | 93,569,718.20 | ||
长期应付款 | 87,826,874.95 | 87,826,874.95 | |||
合计 | 1,599,451,815.14 | 23,369,604.00 | 121,178,304.76 | 213,583,473.25 | 1,957,583,197.15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1到2年 | 2到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686,889,082.56 | 1,686,889,082.56 | |||
应付票据 | 76,506,468.54 | 76,506,468.54 | |||
应付账款 | 199,861,810.43 | 13,436,347.16 | 4,786,148.19 | 5,443,640.67 | 223,527,946.45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5,122,787.13 | 2,060,126.82 | 840,000.00 | 840,000.00 | 8,862,913.95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10,695,847.33 | 69,500,000.00 | 80,195,847.33 | ||
长期应付款 | 90,021,282.10 | 90,021,282.10 | |||
合计 | 1,979,075,995.99 | 15,496,473.98 | 75,126,148.19 | 96,304,922.77 | 2,166,003,540.93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1,343.42 | 401,343.42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401,343.42 | 401,343.42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7,812,267.98 | 27,812,267.98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01,343.42 | 27,812,267.98 | 28,213,611.4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持续以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7,812,267.98 | 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资产金额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公路客货运输、商品仓储集装箱货运、货物装卸 | 40,791.68 | 23.0869 | 23.086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母公司长运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567.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69%,长运集团母公司交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4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667%,两家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08.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536%,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仍为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江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联营企业 |
新国线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 子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股东 |
江西洪城田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
江西靖安武侠世界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的控股股东 |
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南昌江铃集团福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江西洪城田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农副产品 | 1,368,278.48 | 1,266,544.75 | ||
江西靖安武侠世界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农副产品 | 115,980.00 | 306,639.00 | ||
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配给销售及维修 | 230,790.45 | |||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 车辆购置 | 20,971,522.07 |
注:根据相关车辆采购合同,2023年度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车辆的金额为637万元,报告期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支付的车辆购置款包含根据以前年度的相关车辆采购合同分期支付的款项。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2/12/30 | 2023/12/29 | 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 0.005%向托管方收取托管费 | 14,809.92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同意委托公司管理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南昌公交湾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第二出租汽车公司产权、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95.05%股权、江西大众交通运输有限公司40%股权、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45%股权、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每年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005%向扦管方收取托管费,股权托管协议一年一签,直至被托管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情形之日为止。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112,708.56 | 112,708.5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及土地 | 4,624,383.00 | 4,624,383.00 | 203,428.14 | 76,936.13 | 76,467,512.4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2023/3/20 | 2024/7/26 | 否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2022/7/11 | 2025/7/10 | 否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2023/9/21 | 2024/8/30 | 否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3/2/14 | 2024/2/15 | 否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3/2/14 | 2024/2/15 | 否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4/27 | 2024/4/26 | 否 |
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00 | 2023/6/7 | 2024/6/7 | 否 |
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00 | 2023/6/7 | 2024/6/7 | 否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11/22 | 2024/11/21 | 否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3/2/27 | 2024/2/26 | 否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3/2/14 | 2024/2/15 | 否 |
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22/10/19 | 2032/10/18 | 否 |
宜黄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4,700,000.00 | 2023/1/3 | 2026/1/2 | 否 |
南城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2023/1/3 | 2026/1/2 | 否 |
南丰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8,300,000.00 | 2023/1/3 | 2026/1/2 | 否 |
广昌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023/1/3 | 2026/1/2 | 否 |
金溪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1/3 | 2026/1/2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10/24 | 2024/10/23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11/1 | 2024/10/31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11/30 | 2024/11/29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 | 200,000,000.00 | 2023/5/9 | 2024/5/8 | 否 |
集团有限公司 |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2/16 | 2024/2/15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6/1 | 2024/5/31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2023/3/1 | 2024/3/1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2/8 | 2024/2/7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4/7 | 2024/4/6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3/7/4 | 2024/6/25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3/10/7 | 2024/9/18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9/6 | 2024/9/5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58.14 | 375.4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120,077.61 | 1,356.8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501,692,413.97 | 490,718,050.00 |
其他应付款 | 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 | 29,635,859.19 | 25,408,348.26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 15,131,8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江铃集团福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25,000.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赣州方通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李桂生、方媛、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都长运公司”)以及江西省铭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顺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给付款项人民币300.00万元;向赣州方通给付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1,186.98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66.18万元;向赣州方通给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177.60万元。
根据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赣01民初649号,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新世纪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赣州方通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1,186.98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二)被告新世纪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公司违约金150.00万元;(三)被告新世纪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赣州方通公司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177.60万元;(四)被告李桂生、方媛对前述第一、二、三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于都长运公司对前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被告铭顺公司对前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承担50.00%的清偿责任;(七)被告李桂生、方媛、于都长运公司、铭顺公司依前述第四、五、六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新世纪公司追偿;(八)驳回原告本公司、赣州方通的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2023年5月26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赣01执恢357号之四,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莲花县高洲乡高州村的三处林地作价750.84万元,交付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抵偿750.84万元债务。
截至报告日,林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剩余尚未偿还部分公司正在查找可执行财产进行追偿。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嵘保理因相关方拖欠保理款,依法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四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向华嵘保理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人民币3,700.00万元及利息,和律师费34.00万元;要求被告方媛立即向华嵘保理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2,800.00万元及利息,和律师费27.00万元。
(1)2022年4月,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新世纪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嵘保理偿还借款本金1,700.00万元,并支付利息421.39万元(利息已计至2020年9月30日,后段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2020年10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新世纪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嵘保理支付律师费16.00万元;被告李桂生、方媛、于都长运公司、铭顺公司、于都县荣华客运出租有限公司对上述第1、2判项确定的新世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李桂生、方媛、于都长运公司、铭顺公司、于都县荣华客运出租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新世纪公司追偿;华嵘保理对被告陈林根持有的铭顺公司60%的股权享有质权,并有权就处分该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原告华嵘保理对被告冯伟持有的铭顺公司40%的股权享有质权,并有权就处分该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驳回华嵘保理的其他诉讼请求。
华嵘保理、铭顺公司、冯伟、陈林根不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均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2年12月1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民终22166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案件发回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判决)。
2023年6月,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 (2022)粤 0391 民初9574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①被告李桂生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偿还保理本金 1,700.00 万元,并支付利息(①自 2017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利息为 421.39万元;②以 1,700.00 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自 2020 年 10 月1 日起计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②被告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江西省铭顺投资有限公司、于都县荣华客运出租有限公司对上述第 1 项判决确定的李桂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被告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江西省铭顺投资有限公司、于都县荣华客运出租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桂生追偿;③被告陈林根对上述第 1 项判决确定的李桂生的债务在其持有的铭顺公司60%股权对应的股权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林根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桂生追偿;④被告冯伟对上述第 1 项判决确定的李桂生的债务在其持有的铭顺公司 40%股权对应的股权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冯伟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桂生追偿;⑤驳回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3年4月,华嵘保理收到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赣 07 民初 88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2,000.00万元;二、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1、以借款本金2,000.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26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期间按年利率13.5%计算利息; 2、以借款本金 2,000.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26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逾期利息;3.被告已支付利息546.53万元可从中予以抵扣),利随本清;三、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18万元; 四、若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到期未履行本判决第一、二、三项确定的债务,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钟福源持有的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以(于市管)内股质登记设字[2017]第13743117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记载事项为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五、被告钟福源、李桂生、方媛对本判决第一、二、三项确定的债务各自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驳回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钟福源不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 07民初 880 号《民事判决书》,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3月4日,华嵘保理收到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赣 07 执3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钟福源、李桂生、方媛的银行存款总计3300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上述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截至报告日,上述案件还在强制执行中。
(2)2021年10月29日,华嵘保理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与(2020)粤0304民初55722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方媛及保证人立即向原告华嵘保理支付借款本金1,800.00万元、利息为386.91万元及律师费用16.00万元,合计2,202.91万元;判令被告方媛及保证人立即向原告华嵘保理支付借款本金1,000.00万元、利息200.41万元及律师费用11.00万元,合计1,211.41万元。
鉴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且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告仍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定的给付义务,华嵘保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嵘保理于2022年7月14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4执22775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2023年 9 月 26 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4 执 22775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1960 万股股份(49%的股权份额),以及轮候查封了方媛位于深圳福田街道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2 栋 1106 房产。2023年10月收到法院评估结果通知书以及拍卖裁定书之二,将对被执行人新世纪公司持有的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49%股份进行拍卖,起拍价为1,884.04元。
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 民初55722 号民事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1月19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民终3929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子公司华嵘保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嵘保理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3)粤 0304执 12992 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华嵘保理申请执行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2024年4月3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3)粤0304执恢425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49%的股份(共 1960 万股)作价 1,884.04万元过户至申华嵘保理名下,抵偿本案部分债务。上述股份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华嵘保理时起转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嵘保理账面应收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保理融资款3,700.00万元、应收方媛保理融资款2,800.00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
3.公司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控股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远公司”)、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物流公司”)和张丽斌、陆叶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及相应的利息、股权收购费和律师费等。
2020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03民初17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佳捷控股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支付原告本公司7,958.00万元及相应利息及违约金(二)被告华智远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支付原告本公司股权回购款706.00万元及相应利息及违约金。(三)被告华智远公司、张丽斌对被告佳捷控股公司的上述第一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佳捷控股公司、张丽斌对被告华智远公司的上述第二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佳捷控股公司、华智远公司、张丽斌连带支付原告本公司股权收购费用26.50万元、律师费69.00万元。(六)驳回原告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3 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 03 执 恢 595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在诉讼阶段,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9)粤 03 民初 1703 号民事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张丽斌持有的新余市同舟好赢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7.2657%的股权;冻结被执行人张丽斌持有的新余市融财致胜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19.998%的股权。被执行人名下持有的股权尚在评估中,暂无法处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佳捷控股公司股权回购款7,956.79万元、应收华智远公司股权回购款706.00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
截至报告日,上述案件还在强制执行中。
4.2020年,公司依法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物流公司”)、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控股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远公司”)和张丽斌、陆叶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偿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和律师费等。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0307民初11376号,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佳捷物流公司、佳捷控股公司、华智远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06.12万元及截至2020年4月30日的借款利息1,606.75万元,2020年5月1日之后的借款利息应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9.9%的标准支付至借款本金付清日止。(二)被告佳捷物流公司、佳捷控股公司、华智远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本公司支付律师费18.00万元。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07破2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经管理人调查,佳捷物流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 管理人已接管到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但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清算审计工作。依据管理人对债务人现有财产的调查及接管结果,佳捷公司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亦未提出和解或重整申请。因此,佳捷物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宣告佳捷物流公司破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佳捷物流公司1,297.68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
截至报告日,公司正在查找可执行财产进行追偿。
5.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嵘保理因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都诚鑫公司”)拖欠保理款纠纷事项,经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徐晶调解,于2020年12月8日达成调解协议如下:1、各方确认,截至2020年8月31日于都诚鑫公司尚欠华嵘保理融资款本金人民币3,000.00万元、利息人民币合计520.99万元,后续利息自2020年9月1日起,以未还融资款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于都诚
鑫公司应按先息后本的顺序分期清偿。2、袁荣福、曾小英、于都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于都诚鑫公司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3、于都诚鑫公司履行完毕上述还款义务后,各方就本案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如于都诚鑫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剩余款项全部到期,华嵘保理可就本金人民币3,000.00万元及利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偿还的部分按先息后本的顺序予以扣减。4、华嵘保理因本案支出律师费人民币27.50万元,于都诚鑫公司应在协议生效之日支付至华嵘保理。5、案件调解费人民币1.60万元由于都诚鑫公司在协议生效之日支付至调解员徐晶。
经各方申请司法确认上述调解协议,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粤0391民特265号和(2020)粤0391民特2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上述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调解协议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于都诚鑫公司仅向申请执行人华嵘保理支付律师费27.50万元、利息400.00万元,之后并未履行调解协议书中确定的应尽义务。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华嵘保理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申请责令被执行人于都诚鑫公司、袁荣福、曾小英、于都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华嵘保理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3,000.00万元及利息,以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和执行费用。2021年11月19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1)粤0391执4253号和粤0391执4255号《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嵘保理-于都诚鑫公司账面应收保理款本金3,000.00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
截至报告日,公司正在查找可执行财产进行追偿。
6.2023年9月,本公司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2023)赣 0404 民初 2909 号《应诉通知书》,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因武宁县沙田新区客运站对价纠纷事项对公司提起诉讼。2023 年11 月 28 日,九江市交通运输局于向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提出对第三人江西恒中实业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同日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变更后诉讼请求为“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武宁沙田新区客运站主站房、修理厂、附属设备,及其他资产对价共计3,506.17万元。”
2024年1月,公司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2023)赣 0404 民初 290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撤回对第三人江西恒中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截至报告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分部报告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不同经济特征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②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③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报告分部会计政策
每个经营分部会计政策与本附注三所述会计政策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江西地区 | 安徽地区 | 广东地区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1,501,581,046.74 | 64,016,101.10 | 1,860,923.88 | 26,930,217.44 | 1,540,527,854.28 |
二、营业成本 | 1,541,547,953.36 | 102,750,728.51 | 1,405,038.26 | -24,555,502.61 | 1,670,259,222.74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5,361,978.58 | 1,576,768.13 | 61,138,357.46 | 5,800,389.25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26,994,896.79 | 54,156.85 | -16,092,799.57 | -19,246,692.73 | -23,786,846.78 |
五、资产减值损失 | -126,230,375.07 | -109,600,000.00 | -16,630,375.07 | ||
六、折旧费和摊销费 | 270,409,495.94 | 19,988,793.51 | 2,181.05 | 3,581,057.76 | 286,819,412.74 |
七、利润总额 | -77,122,336.48 | 5,493,800.33 | -16,335,759.76 | -64,126,186.54 | -23,838,109.37 |
八、所得税费用 | 34,263,447.15 | -231,740.06 | 0.00 | 73,351.34 | 33,958,355.75 |
九、净利润 | -111,385,783.63 | 5,725,540.39 | -16,335,759.76 | -64,199,537.88 | -57,796,465.12 |
十、资产总额 | 7,489,675,543.78 | 243,676,642.09 | 1,301,176.00 | 3,310,215,178.90 | 4,424,438,182.97 |
十一、负债总额 | 4,887,877,955.13 | 124,627,520.28 | 145,310,433.92 | 1,877,030,884.90 | 3,280,785,024.43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2,526,824.17 | 18,533,871.95 |
其他应收款 | 956,531,089.18 | 892,530,781.06 |
合计 | 979,057,913.35 | 911,064,653.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5,168,415.99 | 5,168,415.99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17,358,408.18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13,365,455.96 |
合计 | 22,526,824.17 | 18,533,871.95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5,168,415.99 | 未及时付款 | 3年以上 | 否 |
合计 | 5,168,415.99 | / | /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0(含)天以内 | 955,631,388.07 | 872,103,237.54 |
31天至1年 | 955,206.43 | 190,857.50 |
1年以内小计 | 956,586,594.50 | 872,294,095.04 |
1至2年 | 404,070.19 | |
2至3年 | 20,757.63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7,196.80 | |
4至5年 | 23,400.00 | 40,960.38 |
5年以上 | 322,858,829.18 | 324,106,303.57 |
减:坏账准备 | -322,937,734.50 | -304,382,602.55 |
合计 | 956,531,089.18 | 892,530,781.0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5,655.03 | 27,965.41 |
合并范围关联公司往来 | 1,099,711,686.53 | 1,017,369,480.72 |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 | 60,000.00 | |
暂借款 | 90,367,234.44 | 90,442,718.94 |
往来款 | 397,170.57 | |
股权回购款及债权转让款 | 86,627,863.10 | 86,627,863.10 |
其他 | 2,686,384.58 | 2,048,184.87 |
减:坏账准备 | -322,937,734.50 | -304,382,602.55 |
合计 | 956,531,089.18 | 892,530,781.0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835.16 | 1,702,080.64 | 302,678,686.75 | 304,382,602.55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909.83 | 20,180,142.43 | 20,186,052.26 | |
本期转回 | 722,159.05 | 722,159.05 | ||
本期转销 | 908,761.26 | 908,761.26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744.99 | 71,160.33 | 322,858,829.18 | 322,937,734.5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304,382,602.55 | 20,186,052.26 | 722,159.05 | 908,761.26 | 322,937,734.50 | |
合计 | 304,382,602.55 | 20,186,052.26 | 722,159.05 | 908,761.26 | 322,937,734.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908,761.26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208,458,762.14 | 16.29 | 关联方往来款 | 1-4年 |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147,308,550.00 | 11.51 | 关联方往来款 | 1-4年 |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44,854,797.44 | 11.32 | 关联方往来款 | 1-5年 | 144,854,797.44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135,138,226.65 | 10.56 | 关联方往来款 | 1-4年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115,221,155.96 | 9.01 | 关联方往来款 | 1-4年 | |
合计 | 750,981,492.19 | 58.69 | / | / | 144,854,797.44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84,690,996.69 | 137,100,000.00 | 1,647,590,996.69 | 1,773,935,172.84 | 27,500,000.00 | 1,746,435,172.84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1,557,912.36 | 31,557,912.36 | 27,375,250.70 | 27,375,250.70 | ||
合计 | 1,816,248,909.05 | 137,100,000.00 | 1,679,148,909.05 | 1,801,310,423.54 | 27,500,000.00 | 1,773,810,423.5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30,174,729.69 | 160,119.96 | 30,334,849.65 | |||
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 | 3,588,833.75 | 3,588,833.75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
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38,880,000.00 | 38,880,000.00 |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10,595,703.89 | 75,595,703.89 |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15,300,000.00 | 15,300,000.00 |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31,216,582.74 | 31,216,582.74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39,646,576.66 | 39,646,576.66 |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82,753,900.00 | 82,753,900.00 |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185,000,000.00 | 185,000,000.00 |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163,375,900.00 | 163,375,900.00 | ||||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19,600,000.00 | 19,600,000.00 | 19,600,000.00 | 19,600,000.00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107,980,000.00 | 107,980,000.00 |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124,200,000.00 | 124,200,000.00 | ||||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508,888,300.00 | 508,888,300.00 | ||||
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23,310,350.00 | 23,310,350.00 | ||||
合计 | 1,746,435,172.84 | 10,755,823.85 | 1,757,190,996.69 | 109,600,000.00 | 109,6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7,375,250.70 | 4,182,661.66 | 31,557,912.36 | ||||||||
小计 | 27,375,250.70 | 4,182,661.66 | 31,557,912.36 | ||||||||
合计 | 27,375,250.70 | 4,182,661.66 | 31,557,912.36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55,891,494.24 | 27,750,565.37 | 37,779,624.49 | 26,867,866.40 |
合计 | 55,891,494.24 | 27,750,565.37 | 37,779,624.49 | 26,867,866.4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材料配件收入 | 771,821.55 | 616,150.90 |
修理收入 | 1,389,267.76 | 2,187,452.87 |
租金收入 | 48,619,752.00 | 23,301,606.30 |
服务及其他收入 | 5,110,652.93 | 1,645,355.30 |
合计 | 55,891,494.24 | 27,750,565.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0,832,642.76 | 77,683,078.98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182,661.66 | 3,673,097.3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163.9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65,015,304.42 | 81,369,340.3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342,165.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 37,185,354.29 |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72,389.1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862,716.5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092,396.9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063,212.6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53,865.21 | |
合计 | 55,993,166.61 |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增值税减免、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及企业收到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中列入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理由
项目 | 涉及金额 | 说明 |
线路及营运补助 | 336,678,728.00 |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且持续享受 |
项目 | 涉及金额 | 说明 |
公交四类人员补贴 | 53,195,011.65 |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且持续享受 |
燃油补贴及新能源补助 | 31,303,113.92 |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且持续享受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11 | -0.20 |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14 | -0.40 | -0.4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晓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