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将与关联方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商高亦农、经销商郭智、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430.00万元,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446.12万元。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霄云、高金文、梅英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刘永平在议案中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
(二)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上年发生额 |
向关联人租赁 | 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市场公允价格 | 100 | 92.4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含税) | 预计金额(含税)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租赁 | 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92.40 | 100 | 0.27% | -7.6% | 巨潮网2023年4月29日公告编号:2023-008 |
向关联人采购 | 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811.67 | 6200 | 14.27% | -22.39% | |
向关联人销售 | 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 | 出售产品 | 9.61 | 100 | 0.03% | -90.39% | |
向关联人销售 | 经销商高亦农 | 出售产品 | 616.95 | 1100 | 1.08% | -43.91 | |
向关联人销售 | 经销商郭智 | 出售产品 | 842.47 | 1300 | 1.48% | -35.19% | |
向关联人销售 | 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产品 | 72.66 | 不适用 | 0.13% | 不适用 | |
向关联人采购 | 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0.36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1、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2、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
向关联人采购 | 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5800 | 4811.67 |
向关联人采购 | 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服务 | 市场公允价格 | 100 | 0.00 |
向关联人采购 | 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30 | 0.36 |
向关联人销售 | 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 | 出售产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500 | 9.61 |
向关联人销售 | 经销商高亦农 | 出售产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800 | 616.95 |
向关联人销售 | 经销商郭智 | 出售产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800 | 842.47 |
向关联人销售 | 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产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1300 | 72.66 |
司在进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3、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因其法定代表人的配偶刘永平先生于2023年12月18日当选为公司监事而成为关联方。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向其采购商品金额为0.36万元,向其销售产品金额为72.66万元,关联交易金额在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均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标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注册资本:5,247.2万元注册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岱山东路1号经营范围:豆制品、糕点、面包、饼干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花卉、饮料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南昌银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3.31%、南昌金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6.69%。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76,405.13 | 66,379.49 | 94.06 | 2,492.95 |
2、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大好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谢圩村经营范围:奶牛养殖。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销售。股权结构:陆大好持股95%、余代仿持股5%。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3,676.04 | 15,088.62 | 6,497.43 | 648.73 |
3、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大好注册资本:4000万元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河套村经营范围: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股权结构:陆大好持股90%、余代仿持股10%。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975.12 | -450.83 | 55.84 | -80.30 |
4、经销商(高亦农、郭智)
高亦农和郭智主要从事乳制品、乳饮料等预包装食品销售业务,分别经销公司的产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5、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跃
注册资本:19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足浴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2.63%,胡霄云持股47.37%。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6,118.11 | 3,296.79 | 96.87 | -71.41 |
6、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芳菲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电子商务;商业智能化终端设备的研发、制造、设计、销售、维护、租赁、安装及运营管理;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南昌远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持股60%,付跃持股40%。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是因其法定代表人宋芳菲的配偶刘永平先生于2023年12月18日当选为公司监事而成为关联方。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8.88 | -55.96 | 1,246.39 | 30.12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高亦农是公司董事高金文之弟,郭智是公司董事梅英的外甥。
3、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权益股东,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是与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的企业。
4、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5、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监事刘永平配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商高亦农、经销商郭智、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等七个关联方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在交易过程中均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方已签订采购/经销商/服务/租赁等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营业务的拓展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2024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