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4月9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本行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蔡方方、付欣、郭建、项有志、杨志群、杨军、艾春荣、吴志攀、刘峰和郭田勇共12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参加了会议。非执行董事陈心颖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委托非执行董事谢永林行使表决权。
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叶望春,监事车国宝、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孙永桢和邓红到现场或通过电话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本行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报告》。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
划》。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