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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璟制药: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张炳辉先生、黄反之先生、陆惠萍女士,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张炳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02.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04.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共10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06.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08.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共2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3.10.2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和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有效,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协调工作,已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全面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细致分析、合理决策,有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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