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4-056债券代码:123198 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签署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实施执行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和中标合同约定为准,具体的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如未来业务能按计划顺利推进实施,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本次签署的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1.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约定双方坚持“优势互补、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铜陵市铜官区的战略发展定位,依托公司在规划、建设、运营人才上的优势,在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方面,与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开展深层次、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性质:地方政府机构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木鱼山大道666号法定代表人:陈洁
2.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
乙方: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目标
坚持“优势互补、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铜陵市铜官区的战略发展定位,依托乙方在规划、建设、运营人才上的优势,在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方面,与甲方开展深层次、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2.合作内容
乙方将铜陵市铜官区作为重点战略区域,依法依规参与甲方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相关项目建设。主要合作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为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不断提升铜陵市铜官区的生
态环境、城市吸引力、人民幸福感,金埔园林将从“水、路、绿、景、城”五个维度对铜陵市铜官区的生态环境进行整体策划、规划。
(2)为落实区域发展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金埔园林以自身擅长的园林上下游产业作为主导产业运营方向,包括园林园艺中心、苗圃示范等相关产业,选择单个试点,着力打造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推动全区乡村整体提升。甲方配套规划建设区域及精品村基础设施等内容,符合金埔产业发展需要。
(3)建立深度业务合作关系。为更好推动相关项目发展,按照市场化、规范化原则,金埔园林联合村集体及区属、市属平台,为政府提供招商运营管理服务,立足铜官区,辐射周边,实现合作共赢。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有利于发挥公司自身城市生态环境整体提升模式的优势,与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定位、资源优势相结合,努力为建设好铜陵市铜官区城乡环境,推动铜陵市铜官区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知名度,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如未来业务能按计划顺利推进实施,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从长期来看,也将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未来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具体项目的实施尚需经立项审批、公开招投标程序、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等法定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披露日期 | 公告名称 |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 截至目前的执 | 是否和 |
行情况 | 预期存在差异 | |||
2021年11月16日 |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云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提升云梦县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 正常履行中 | 否 |
2021年12月20日 |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双方围绕丹江口市战略发展定位,在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 正常履行中 | 否 |
2022年5月26日 | 《关于与太湖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依托公司在规划、建设、运营人才上的优势,在城市提升(公园城市)、乡村振兴(花园乡村)、生态修复、园林管养等方面,与太湖县人民政府开展深层次、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 正常履行中 | 否 |
2022年6月20日 | 《关于与元江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乙方将元江县作为重点战略区域,参与元江城市提升(公园城市)、乡村振兴(花园乡村)、生态修复、园林管养等相关项目建设。 | 正常履行中 | 否 |
2022年7月1日 | 《关于与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双方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互赢”的原则,在合作中建立互信与共赢,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共同推进合作事项。 | 正常履行中 | 否 |
2022年7月7日 | 《关于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双方强强联合,围绕城市城市生态环境整体提升、智慧城市、智慧园林、智慧公园等方面充分开展合作。 | 正常履行中 | 否 |
2022年10月14日 | 《关于与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公司可以按法定程序参与5A级景区创建服务、运营服务、城市生态环境整体提升、乡村振兴(花园乡村)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城市服务、园林管养项目的服务。 | 正常履行中 | 否 |
2023年5月16日 | 《关于与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依托公司在规划、建设、运营人才上的优势,在公园城市、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 正常履行中 | 否 |
2023年11月2日 | 《关于与澄江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依托公司在规划、建设、运营人才上的优势,在公园城市、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 正常履行中 | 否 |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不涉及解除限售及股份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