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4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 √ |
6.00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6.01 | 关于确认王清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6.02 | 关于确认贺先兵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6.03 | 关于确认俞振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6.04 | 关于确认王英喆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6.05 | 关于确认张为公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6.06 | 关于确认俞玲女士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01 | 关于确认蔡金健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02 | 关于确认顾育中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03 | 关于确认赵陈洁女士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8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9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11 |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00、7.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清华、贺先兵、俞振华、宁波冠群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等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关联股东,应对涉及本人及关联方的薪酬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3489 | 八方股份 | 2024/5/9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16: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 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晚于2024年5月12日),信函或传真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出席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
联系人:刘玥
邮政编码:215125电 话:0512-87171278传 真:0512-87171278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4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 |||
6.00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6.01 | 关于确认王清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6.02 | 关于确认贺先兵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6.03 | 关于确认俞振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6.04 | 关于确认王英喆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6.05 | 关于确认张为公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6 | 关于确认俞玲女士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7.00 |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7.01 | 关于确认蔡金健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7.02 | 关于确认顾育中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7.03 | 关于确认赵陈洁女士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8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9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11 |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