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参加表决的监事为:石玉川、商正、吴斌、连刚、邢永东)。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石玉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4-030号公告。
(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67.46万元,加年初未
分配利润-70,593.7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0,561.16万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较好,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性结论的事项,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