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
高新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并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依法有效运行,保障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