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本人作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马宁刚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四级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外导师;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居委会法律顾问、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宪法宣讲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亲自出席4次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或者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本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通讯方式列席股东大会1次。本年度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年度,本人也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序号 | 会议 届次 | 发表独立 意见时间 | 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4.13 | 1、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关于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6、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2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8.10 |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 同意 |
3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10.13 | 1、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继续与浙江省三门浦东电工电器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事项 3、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事项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独立董事期间,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3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对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进行了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审部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及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充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时机,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交流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等,督促公司依法依规运作,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传递最新政策新规,为独立董事工作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上述相关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恪尽职守地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经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相对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不断学习证监会、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增强自身的专业能力,提高履职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述职人:马宁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