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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周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周凯)

本人作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谨慎、适当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2023年度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周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履历情况如下:

周凯: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大学政治学专业、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律师、经济师。现任长源(宁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旷世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等。

二、2023年履职情况

本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

本年度,本人依据规定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会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谨慎、负责地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尚未召开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4400

3、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100
审计委员会200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本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4、2023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定,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2023年,本人除了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外,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特别职权,公司不存在需要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与内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内审部就内部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及会计师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经积极沟通,本人从审计角度对公司的财务和业务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本人后续将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五)现场考察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参加董事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有关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情况的汇报,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凡是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进行了解、认真审核,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查,提出了本人的意见和建议。

三、2023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工作情况,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彭丽娜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所列的情形,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同时未发现彭丽娜女士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3、本人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以上独立意见,本人依据审慎原则,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结合调查询证的结果,客观独立地作出。

(二)重点事项的执行、披露情况

2023年,本人对重点关注事项的执行、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能有效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洁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均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

四、总体评价

公司对本人开展工作给予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不存在拒绝、阻碍、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能做到主动征求意见并听取建议。公司各专业委员会、董事会等会议程序符合规定。

2024年,我将继续尽职尽责,审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增强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观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感谢。

周 凯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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