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071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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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071号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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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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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315.5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9.89元,募集资金总额1,618,344,88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786,949.3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78,557,934.68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1,091,239,334.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7日全部到位,并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2-0005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326.40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19,260.49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非募投项目9,065.91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2,487.22万元(包括未到期现金管理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61,834.49 | |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 | 13,978.70 | |
募集资金净额 | 147,855.79 | |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减: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7,432.85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707.00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429.28 | |
减:募集资金手续费等支出 | 0.20 |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减: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11,827.64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6,300.00 | |
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其他项目情况 | 9,065.91 | |
加:归还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 | 7,007.00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3,5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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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万元) | |
减:募集资金手续费等支出 | 0.25 |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92,487.22 | |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 60,000.00 |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2,487.22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0年11月5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1月22日经本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公司制定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2年12月7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2月27日经本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公司修订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3年12月26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于2021年12月29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21年12月30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注销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东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8390188000340518),2023年9月13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光庭”) 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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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主体,投资50,388.14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0万元用于上述投资。广州光庭作为开户人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9550880242883200123,2023年11月8日,公司、广州光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 127906037710904 | 8,103.13 |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 421421066012002082848 | 31,761.56 |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 70040078801600001803 | 210,838,965.29 |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 10080250000000285 | 34,494,207.91 |
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9550880242883200123 | 79,499,116.58 |
合计 | 324,872,154.47 |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先期投入,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123.9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3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8.33%,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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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已将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20,000.00万元超募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00%,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2%,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已将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情况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人员规模的增长以及对未来长远发展的考虑,公司规划设计了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以下简称“园区二期”)项目,总体投资为14,907.07万元,总建筑面积为28,500.34㎡,主体大楼建筑面积为17,768.07㎡,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10,732.27㎡。其中,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需的研发办公场地属于园区二期规划中,该部分使用募集资金为6,590.69万元,建筑总面积约为14,475.94㎡。
具体的园区二期项目投资计划表如下:
序号 | 关联项目 | 建筑面积(㎡) | 资金来源 | 投资金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1 |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 7,491.27 | 募集资金 | 3,400.58 | 3,400.58 |
2 |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 | 3,128.69 | 募集资金 | 1,430.87 | 1,430.87 |
3 |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55.98 | 募集资金 | 1,759.24 | 1,759.24 |
4 | 其他办公场地及工程安装等 | 3,292.13 | 2,681.00 | ||
5 | 配套设施(停车场)等建设 | 10,732.27 | 4,229.18 | ||
6 | 内部装修费用 | 1,406.20 | |||
合计 | 28,500.34 | 14,907.07 | 6,590.69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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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于园区二期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即其他办公场地建设、建筑工程安装、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内部装修等,投资金额为8,316.38万元,建筑面积为14,024.40㎡,其中,办公场地建筑面积为3,292.13㎡,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为10,372.27㎡。具体的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 关联项目 | 建筑面积(㎡) | 资金来源 | 投资金额 (万元) | 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1 | 其他办公场地及工程安装等 | 3,292.13 | 超募资金 | 2,681.00 | 2,681.00 |
2 | 配套设施(停车场)等建设 | 10,732.27 | 超募资金 | 4,229.18 | 4,229.18 |
3 | 内部装修费用 | 超募资金 | 1,406.20 | 1,406.20 | |
合计 | 14,024.40 | 8,316.38 | 8,316.38 |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未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建设地点和资金用途,不属于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316.38万元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单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公司首发超募资金的10%,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事项无异议。
受建设实施复杂因素影响,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因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建设开工有所推迟,导致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工程竣工时间延缓,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4月完成,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经济环境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经营管理层拟将“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延期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为充分利用行业发展机遇、顺应汽车智能网联技术的变化趋势,加速公司在华南地区的战略布局,同时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以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在华南地区投资50,388.14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并向广州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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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未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建设地点和资金用途,不属于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投资50,388.14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0万元用于上述投资,其余部分由公司或广州光庭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予以补充。上述超募资金中9,000.00万元将用于向广州光庭增资。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广州光庭转账17,000.00万元,其中9,000.00万元属于对广州光庭增资,广州光庭收到款项后支出9,065.91万元用于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560.00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公司同时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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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007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应于2023年4月24日前归还。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将上述闲置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年度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
(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01月0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1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2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拟审议的额度与前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相互独立。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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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0,000.00万元,在公司审议通过的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签约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60,000.00 | 2023/2/8-2024/2/8 | 2.97% |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2年,公司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总额为3,859.48万元。2023年,公司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总额为6,347.75万元。
公司在首发上市过程中以自有资金累计支付上市发行费用(不含税)476.91万元,2022年2月公司将上述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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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7,855.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893.5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326.4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23,008.33 | 23,008.33 | 7867.37 | 12,785.70 | 55.5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1,007.55 | 11,007.55 | 1296.21 | 2,652.67 | 24.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715.98 | 4,715.98 | 2664.06 | 3,822.12 | 81.0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8,731.86 | 38,731.86 | 11,827.64 | 19,260.49 | 49.73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2,000.00 | 32,000.00 | 12,000.00 | 32,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 | 8,316.38 | 8,316.3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9,065.91 | 9,065.91 | 18.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暂无具体投向 | 18,807.55 | 18,807.5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09,123.93 | 109,123.93 | 21,065.91 | 41,065.91 | 3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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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Room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 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合计
合计 | 147,855.79 | 147,855.79 | 32,893.55 | 60,326.40 | 40.8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建设项目因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建设开工有所推迟,部分研发类项目因研发所需场所建设进程滞后而进一步延缓,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经济环境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十二个月。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详见本报告三之(四)、(五)、(六)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二)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二)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三)说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七)说明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之(八)说明 |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三之(九)说明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