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4-018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监督管理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晶娃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姚丽珍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晶娃、姚丽珍,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45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预计费用140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服务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财务报告审计 | 110 | 110 |
内控审计 | 25 | 25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员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5 | 5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5 | 0 |
合计 | 145 | 140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因此2024年
度无需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众华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所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众华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