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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锦锋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吴弘先生、厉超然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23年5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吴弘先生为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现由吴弘先生、厉超然女士和李锦锋女士组成,吴弘先生为监事会主席,李锦锋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2023年2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项议案。

2、2023年4月1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十五项议案。

3、2023年5月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三项议案。

4、2023年5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项议案。

5、2023年6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三项议案。

6、2023年8月1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四项议案。

7、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一项议案。

三、监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和决议的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审阅报告、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管理状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等出具了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资金违规占用情况。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改变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406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406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为核心,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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