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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通达: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通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科通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93,4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203,24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1,189,388.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013,851.4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7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7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554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7月6日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13,764.4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313.1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50.5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231.68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2022年12月31日余额63,131,127.10
减: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1,505,630.53
2023年度手续费支出1.40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出16,832.79
加:2023年度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入708,095.14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62,316,757.52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7,716,757.52
理财产品余额54,600,00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4160101001022361855,210.29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4214210880120015641080.00本期已注销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0050910001402487,711,547.23募集资金专户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0050910001402630.00本期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1279072082108080.00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7,716,757.52

注:鉴于公司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账号:421421088012001564108)、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账号:005091000140263)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支付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1,253,095.63元,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总计为19,139,622.6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559号)。公司202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0,392,718.26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受托方产品名称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是否赎回实际收益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4,0003.55%固定收益型2021/11/122024/11/12已赎回2,000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3,0002.73%保本浮动收益型2022/11/242023/2/2420.6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3,4002.80%保本浮动收益型2023/3/92023/4/108.3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3,4002.66%保本浮动收益型2023/4/272023/5/297.9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3,4202.68%保本浮动收益型2023/6/122023/9/1223.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3,4502.38%保本浮动收益型2023/9/182023/10/196.9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3,4602.51%保本浮动收益型2023/11/22024/1/3-

(四)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适用。

3、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中。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公共安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4年10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经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600万元和自有资金2,000万元(合计6,600万元)购买武汉理工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武汉东湖开发区理工大学科

技园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并将募投项目“公共安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武汉东湖开发区理工大学科技园。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中科通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科通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科通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科通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901.3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0.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914.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共安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16,000.007,800.007,800.00150.565,066.51-2,733.4964.96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7,000.004,600.004,600.001,347.09-3,252.9129.28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7,501.397,501.397,501.3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8,000.0019,901.3919,901.39150.5613,914.99-5,986.4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原计划在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购买房产,作为募投项目“公共安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受相关政策和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拟购置区域内的写字楼供求状态及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此外,随着公司业务布局和人员规模不断扩大,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后续项目建设、使用效果等情况,公司拟重新购置新的办公及研发场地。根据上述募投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0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31,253,095.63元,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总计为19,139,622.63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0,392,718.26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为17,130万元,获得收益66.9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5,460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62,316,757.52元(含已购买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5,460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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