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及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计提减值损失共计118,422,174.90元,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
一、信用减值损失 | 55,895,932.28 |
其中:应收账款 | 41,774,435.66 |
应收票据 | 1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944,246.81 |
长期应收款 | 15,055,743.43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62,526,242.62 |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6,132,090.16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3,396,979.54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1,043,335.14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953,837.78 |
合 计 | 118,422,174.90 |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公司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5,895,932.28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3,396,979.54元。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次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36,132,090.16元,具体如下:
类别 | 本期计提金额(单位:元) |
原材料 | 4,581,682.24 |
在产品 | 8,211,219.90 |
库存商品 | 23,339,188.02 |
合计 | 36,132,090.16 |
(3)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本公司对内蒙古包头市对外出租的商品房进行了减值测试,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可收回金额,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1,043,335.14元。本公司对位于内蒙古包头市的商品房进行了减值测试,确认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953,837.78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8,422,174.90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2023年度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