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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法定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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