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030,649.74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911,949.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9,370,850.26元,扣除应付2022年普通股股利54,317,551.14元,调整未分配利润-244,768.61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810,927,230.32元。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8,458,684.98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7.26%)。
截至2023年末,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420,286,816.76元,拟定本年度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