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恒运”、“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威、胡彦威
(三)协办人:全俊燊
(四)培训时间:2024年4月9日
(五)培训地点:穗恒运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李威、胡彦威、全俊燊
(七)培训对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指引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内幕交易、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对外投资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穗恒运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穗恒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规定等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提高了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增强了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提高穗恒运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威 胡彦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